“大唐天下”传销案首起判决书公布 河南一公司法人获刑
9月21日,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河南省永城市某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某加入“大唐天下”传销组织,发展下线36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融骗局预警了解到,这是目前网上公开首起“大唐天下商城”特大传销系列案的首起判决书。
金融骗局预警了解到,“大唐天下”是大唐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商城。2016年3月8日,毛军等人在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公司。
该传销公司,以所谓的“互联网C+”模式,要求参与者需要先交纳999到9999不等的金额,就能成为该公司的所谓投客和创客,只要拉到一个人前来网站充值,就能拿到充值额度的40%作为各层之间的奖励。
该传销公司与“云联惠”消费全返模式一样,同样规定,会员在“大唐天下”商城消费多少,就返多少,每天以万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返还,直到返完为止。也就是说买东西不用花钱还免费,“天上掉馅饼”。
2017年年初,湖南都市电视台曝光“大唐天下”涉嫌传销后,该公司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逃窜到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地农机汽车大市场,最后逃窜到贵阳市贵阳国际金融中心1期商务区至案发。
2017年4月份以来,魏某等人在永城市某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内,依托“大唐天下商城”等线上交易平台及联盟商家(企业)等线下交易平台,通过网络、会议等方式向公众进行洗脑宣传,以消费全返、销售全返、推荐奖励、特别奖励等高额返利引诱的方式发展下线会员4层36人参加,非法从事传销活动骗取他人钱财。
2019年2月19日,魏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南宁铁路公安处南宁东站派出所抓获,同月28日被永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9年7月11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永检二部刑诉[201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振华、单衍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某及其辩护人崔浩到庭参加诉讼。
该案经审理后,法认为,被告人魏某以推销商品并销售全返、推荐奖励等为名,引诱他人参加,并让参加者发展下线,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诉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予以支持。
2019年7月29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魏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金融骗局预警提醒:按照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收益来源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一旦这个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崩盘。其实目的还是骗取钱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入门费为最终目的。
文章来源:金融骗局预警,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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