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宝币”是法定数字货币?贵阳两女子积极宣传“优宝”平台发展下线获刑
9月16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U宝币”网络传销案。贵阳两名女子以“优宝”平台是国家项目、夸大平台实力及虚构参与人员背景、虚构“U宝币”是法定数字货币等方式积极宣传“优宝”平台,引诱他人在该平台注册账户并购买“U宝币”,积极发展下线,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优宝”平台宣称“U宝币”是法定数字货币
经查,2018年2月26日,优联万家(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优宝”平台标榜“国家项目”、“中国比特币”等称谓,正式在网上运行发行“U宝币”。
“优宝”平台以通过注册成为会员,并购买平台的“U宝币”虚拟货币后,以根据持有的“U宝币”数量的级别、发展会员持币总量而获得“U宝币”奖励为诱饵,吸引大量人员加入,骗取财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该平台中,奖励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静态收益系会员根据自身持有的“U宝币”数量每日获得相应比例的“U宝币”奖励;动态收益为发展下线所获得的奖励,动态奖励分为左右去对碰奖和三代管理奖。
其中左右区对碰奖为会员发展的下线呈左右两区排列,上线会员每日得到持币量少的区的会员持币量总和德一定比例的奖励,每日最高奖励为5000个“U宝币”,三代管理奖为会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获得直接推荐的一代下线及间接推荐的二、三代下线会员每日左右区对碰奖一定比例的“U宝币”奖励。“U宝币”可在优宝平台交易、变现。
7月中旬,贺州市钟山县公安局组织“7.11”专案组民警先后在北京、福州、深圳等地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凡等16人抓获。
截止案发,“优宝”平台共发展形成了“亿鑫系统”“鑫源系统”“麒麟系统”等十二大体系,注册会员达12万多人,吸收投资资金总量达9亿多元。
2018年3月,被告人饶某香经郭某介绍,利用其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并参与“优宝”平台项目,发展下线会员6422人,并提供房屋等用于培训。2018年5月,曾某英经钟某男介绍,利用其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并参与“优宝”平台项目,并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宣传推广该项目,发展下线会员847人。
2018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贵阳市云岩区红岩大厦将饶某香抓获。同月19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城将曾某英抓获。
8月6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以指控饶某香、曾某英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云岩区法院提起公诉。云岩区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饶某香、曾某英以“U宝”平台为国家项目、夸大平台实力及虚构参与人员背景等方式积极宣传“U宝”平台,引诱他人在该平台注册账户并购买“U宝币”,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9月16日,云岩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饶某香、曾某英有期徒刑一年和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金融骗局预警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很简单,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收益来源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一旦这个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崩盘。其实目的还是骗取钱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入门费为最终目的。
本文来源:金融骗局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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