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传销人员设原始股骗局疯狂吸金19亿 大学退休教授为其站台
10月24日,鹰鉴(kjpian)从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了解到,原“3M”传销人员伙同他人,模仿“华币”虚拟货币传销模式,利用互联网、开商学院培训班、请大学退休教授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以卖珠宝和原始股权为载体,在全国发展会员7万余人,疯狂吸金高达19亿元。
鹰鉴(kjpian)获悉,2016年3月,“3M”传销人员李某苹、阿某夫妻二人伙同“3M”传销人员林某泓、洪某伟、陈某君五人共同投资成立阿斯拉姆商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阿斯拉姆(厦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拉姆公司)。据陈某君供述,“李某苹夫妻本来是在唐山依托网络平台,以拉人入会送珠宝的模式骗人圈钱。”
洪某伟、陈某君等人利用阿某、泽某·阿万的外籍身份,虚构公司经营多座矿山、纳斯达克上市、国家大力支持等虚假背景和发展前景,以打造全球最大的珠宝奢侈品网上交易平台为幌子,模仿“华币”虚拟货币传销模式,利用互联网、微信、开商学院培训班等渠道进行宣传,以卖珠宝和原始股权为载体,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下属分公司发展会员。
据洪某伟供述,“网上商城的商品珠宝部分是从巴基斯坦购买的半成品到深圳加工的,部分是直接从深圳购买的成品,商品在商城标价是实际价值的10倍。阿斯拉姆公司的模式就是资金盘,靠拉人头吸收资金,没有任何实体盈利,公司上市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公司迟早会崩盘的。”
阿斯拉姆公司实行的是会员制,阿斯拉姆公司会员根据缴纳费用的高低分别为一星股东、二星股东、三星股东、四星股东和五星股东五个级别。新会员入会需由上线会员推荐,并由上线会员在网站上进行注册,按照“太阳线”形结构对会员安排点位。
会员交钱后在网站平台上会产生商城积分,积分可以在商城上用来买珠宝或提现;如果再介绍别人注册成为会员,就可以拿到奖金。为激励会员不断发展新人加入,该传销组织设置了5种团队计酬模式的奖项,分别为推荐奖、管理奖、超越奖、创业奖和分红奖。
同时,该组织宣传以赠送珠宝、公司原始股权,享有公司销售分红为激励,不断吸引新会员加入。并告诉投资者这种模式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互联网经济模式,前景非常好,上市后能够实现财富的迅速倍增。
2017年3月,阿斯拉姆公司聘任天津某大学退休教授瞿某为公司商学院的导师及高级顾问职务,利用其大学教授的身份及社会影响,以授课、培训等方式为该公司组织实施的传销活动进行宣传造势,并收取该公司支付的“生活补贴”费用。
截止案发,阿斯拉姆公司通过上述传销模式,在福建、浙江、江苏、上海、湖南等省市发展多层级会员,注册会员高达77809人,收取会员注册资金19亿元。
2018年11月23日,瞿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益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瞿某某到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11万元。
8月30日,益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将瞿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移送到赫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情复杂,赫山区检察院在9月27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
经审查后,赫山区检察院认为,瞿某某实施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情节,且积极退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10月9日,赫山区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对瞿某某不予起诉。
另外,鹰鉴还获悉,3月1日益阳市中级法院对该起特大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洪某伟、陈某君等11名传销骨干分别被判处7年8个月到缓刑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到2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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