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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淫事曝光:万庆良“老部下”嫖娼约200次,案情细节令人震惊!

客家圈 2018-09-29


郭某供述:能做他的“生活秘书”对我来说也是件好事情。我为了支撑晏拥军的日常消费,曾在2013年通过黄志勇担保、以我父亲的房产做抵押借款100万元,一年内要还清,这个事情晏拥军是知道的,后来他对我说,看我经济状况这么困难,有一块位于荔湾区多宝路的地可以作为荔枝湾涌旅游区配套停车场,准备把该停车场的使用权无偿交给我经营。我当即表示了感谢。


原标题:嫖娼约200次,嫖资达60万!万庆良“老部下”晏拥军获刑六年半

羊城派记者 董柳

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广东法院在行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的“老部下”——广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晏拥军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书:中山市中院日前以贪污罪、受贿罪对晏拥军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中山市中院查明,晏拥军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人民币24万元,受贿共人民币93.7万元、美元1万元、英镑2000元。在其中的一宗受贿犯罪事实中,法院认定晏拥军收受一名行贿人以支付嫖资形式向其贿送的人民币60万元。


截留公款中饱私囊贪污24万


晏拥军,1971年出生于湖南省湘阴县,研究生文化,原是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厅级)、广州市人大代表,曾任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副书记,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长、副书记,荔湾区政府副区长、区长等职务。



晏拥军 资料图



法院认定,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晏拥军在担任团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合计人民币24万元。


行贿人为他支付嫖资60万元


行贿人郭某在证言中说:“我以晏拥军‘私人生活秘书’的身份为他开房嫖娼、开房赌博支付费用,给他送钱的目的是,他在团市委、荔湾区做领导以后让我承接了不少的旅游活动项目,并且让我做了荔枝湾涌的游船项目,赚了些钱。他从荔枝湾涌游船项目到荔枝湾涌清淤工程以及游船旅游配套停车场,时不时关照我,让我获取了一些经济利益。作为回报,我为他安排上述活动以及支付相关费用,况且我觉得他在仕途上会比较有前途,为了与他搞好关系以后能继续关照我,能做他的‘生活秘书’对我来说也是件好事情。”



晏拥军则供述说:“2009年我到荔湾工作后,经常和郭某、黄志勇等人一起到威斯汀酒店开房打牌,到2015年2月份为止共计300多次,房费均由郭某支付,大概有60、70万元。我们在威斯汀酒店开房打牌期间,有时我和郭某先到、离约定打牌时间较长,或者打牌结束时间较早,郭某会主动联系一些女性(兼职导游、模特和大学生)到酒店提供性服务根据我的记忆,我在威斯汀酒店嫖娼次数大概是开房次数的三分之二,大概200次,价格基本是每次3000元或5000元,嫖资均由郭某支付,大概有70、80万元。2010年、2011年、2012年我去四川成都出差考察,郭某一般会过去陪我,并联系当地女大学生为我提供有偿性服务,地点在香格里拉酒店,大概有三四次,服务费由郭某支付,具体数额不知。”


中山市中院日前一审判决:被告人晏拥军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责令晏拥军退赔第一宗贪污犯罪的赃款人民币4万元给广州市青少年基金会,并与同案人黄志勇共同退赔第二宗贪污犯罪的赃款人民币20万元给广州市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继续追缴晏拥军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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