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鉴:从事案例研究,发现活的法律|LEGAL书单
编者说明:“从事案例研究,发现活的法律”的标题,系编者取自王泽鉴老师如下文章。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重排合订本序言
拙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系以1960年代至1990年代台湾地区“民法”在理论与实务关键性的发展作为研究对象。现行台湾地区“民法”承继于1929年民国政府在大陆所制定的民法典,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湾地区,已有70年的历史。民国民法系继受1900年的德国民法,并受瑞士、法国及日本民法的影响,采用民法总则、债、物权、亲属与继承的五编制,体系谨严,概念精确,文字典雅。虽是外国法的继受,但仍多有前瞻性的规定,尤其是关于人格权采概括保护原则,最具创意。
台湾地区“民法”70年来经由学说及司法实践的协力,推陈出新而能有长期累积的成长变迁,致力于维护私法自治,采过失责任原则,建立产权制度,贯彻两性平等原则及人格尊严的价值理念,为台湾地区的社会安定与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平、有效率的私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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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系结合学说及判例的研究,分析检讨台湾地区“民法”解释适用的重要问题。写作期间长达20年,陆续分册出版,共有八册,记录着台湾地区“民法”如何经由判例与学说因应社会变迁与体制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可认为是一部台湾地区“民法”发展史。上世纪70年代的台湾法学基本上仍属教科书时代,尚无法院裁判公布制度,案例研究犹未发达,撰写本书之目的在于引进新的法律概念,建立理论体系,检视法律适用的逻辑及价值判断,在个案里寻找法律原则,从事案例比较研究,发现活的法律。在方法上综合运用法释义学(法教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及请求权基础,在一定程度参与台湾地区“民法”的变迁、教学研究及法律思维的反省与开展。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于1998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在大陆发行简体字版,自2009年起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增订再版,广被参考引用,于2014年荣获法治周末报社与凤凰网颁给“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谨对法学界同仁的支持鼓励、读者的爱护,敬表最大的谢意。此次重排合订本系将原书8册整合为一部完整著作,依民法体系编排其内容,希望更能显明问题的关联及发展,提升问题意识及显现法学方法的重要,并便利参考使用。北京大学出版社蒋浩先生统筹本书再版事宜,曾健先生担任编辑,并由高杉峻、姚明斌两位年轻法律学者协助整理全书体系,对拙著的刊行费尽心力,谨致诚挚的谢忱。深切期望本书的更新能够更有益于促进两岸法律交流、法治发展与中华法学的繁荣发达。
王泽鉴
2015年 6 月2 日
于新店大香山书屋
高杉峻注:感谢王泽鉴老师的信任,让我和姚明斌博士能够参与《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重排合订本的体系整理工作。此次体系重排,兼顾理论研习与实务参考的需求,数易其稿并由王老师最终审定。个人现有对法律体系、法律概念、法律方法的认知起点,即是王老师的著述,多年来法律研习与实践的过程中,每有疑难之处,王老师的著述亦为我解惑,能为《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重排合订本献绵薄之力,实在是无比荣幸。本科学习期间曾对照中国台湾地区“民法”法条,反复研读王老师著述,当年怎能想到今日参与《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重排合订本的体系整理工作?此间缘分之妙,真是不可言喻。2015.10.14
高杉峻补注:《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重排合订本出版已满五年,我业余运营「高杉LEGAL」亦满七年,「高杉LEGAL」所特有的将民法概念与司法案例紧密结合的论述风格,未尝非因早年间我阅读《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而熏陶形成的学术审美倾向所致。中国大陆地区民事法律的学术与实践,多年来亦广泛而深入地受益于王老师的著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本月施行,中国大陆地区的民法实践由此进入了民法典时代,但《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所倡导的民法研习的方法,必将继续惠泽后来者。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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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至今,「高杉LEGAL」长期致力于中国民商法实务研究,高杉峻(个人微信:gaoshanlawyer)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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