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国知局不断强调加快专利的审查速度,有授权公告号为CN108157309B的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公告,只用了78天。而通过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的发明专利,自申请到授权仅需3个月,实用新型仅需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仅需1周(来源:阖一知产观:“快车道”通行,发明专利审查缩至90天)。曾有朋友笑称,“除了发现有人侵权准备诉讼外,我想不到还有其他合理的加快授权理由。申报高新评职称的不要说了。”另有朋友马上回复:“还有资助、拿项目。”
后两句当然是笑谈。
2019年9月2-3日第十届知识产权年会,小米公司专利管理总监李艳君在《发现外观设计的力与利》上解析小米公司是怎样利用延迟审查处理好专利公开与新品发布的问题,她当时还很惋惜地说,可惜咱们中国没有延迟审查制度,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只好利用补正程序拖延授权时间。没想到,2019年9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328号公告——《关于<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公告》,在第五部分第七章第8.3节即增加了延迟审查内容:1申请人可以对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延迟审查请求。发明专利延迟审查请求,应当由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但发明专利申请延迟审查请求自实质审查请求生效之日起生效;外观设计延迟审查请求,应当由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的同时提出。延迟期限为自提出延迟审查请求生效之日起1年、2年或3年。延迟期限届满后,该申请将按顺序待审。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自行启动审查程序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请求的延迟审查期限终止。国知局在推行加快专利审查速度的同时,为什么又突然规定延迟审查呢?总的说来,延迟审查对专利申请人来说至少有这么三点好处:(1)抢占申请日,为不完善的技术保留出修改的时间。众所周知,影响专利新颖性的是申请日,影响专利创造性的是公开日。如果已递交专利申请的产品,在专利申请日后公开,不会影响申请专利的授权。此时,处于生产磨合期或投放市场的产品如若发现缺陷,申请人完全有时间修改其产品的技术方案并重新申请专利,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并不会因为在先申请而影响新颖性或创造性(因为专利文件没有公开)。(2)为新品发布保留神秘感。一年一度的苹果新品发布会万众瞩目,如果苹果新品发布会前,其相关专利已公开,还会有大量的果粉呆在电脑屏幕前等待么?(3)养大侵权者。知识产权发展到今天,国内的一些竞争对手想去模仿某一款产品时,基本都会去国知局网站检索一下被模仿的产品是否申请过专利,按照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审查速度,模仿者很容易就能检索到相关产品的专利,或进行回避设计,或放弃生产。而延迟审查,则让模仿者无处适从,是冒险还是不冒险,至少好一顿纠结。一旦模仿者放手一搏,专利权人则可以利用延迟审查的专利好好收拾侵权者了,岂不快哉!
附件1:实质审查请求书
附件2: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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