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也退:犹太人的至诚待客之道
--- Tips:点击上方蓝色【大家】查看往期精彩内容 ---
丹恩是个退休的老头儿,帮一家小出版社兼职编稿子。在特拉维夫,我住在公司给他租的一间小房子里,有个晚上他约见一个有求于他的年轻人,把我也带上。他们谈完话后,那年轻人挡住他的手,要把我们三人的账一起付掉。
“他是我的客人。”丹恩指着我对他讲,用的是英语。
年轻人还是坚持要一起付账。他俩又叽叽咕咕讨论起来。最后丹恩说:“OK,你买吧,但他是我的客人。”
现在想起来,还是感到这事很有趣味。犹太人好像对“host”(主人)的身份有特殊的理解,host不止是一个暂时的身份,还关系到一种他们很在乎的名分。这个名分带不来多少权利和收益(现实中谁谁主张“名分”,往往意味着要分财产),相反,义务却有很多。
在犹太传统里,好客是种受尊敬的美德。拉比们在讲到犹太第一圣殿最繁荣的时代(即所罗门王时期)都会强调,那时的耶路撒冷每天要迎接络绎不绝的朝圣客,朝圣者根本不用住旅馆,全睡居民家里。
没有一个人抱怨耶路撒冷太小,没有一个人说,他在耶路撒冷不得不露宿街头。根据犹太口传律法《塔木德》,主人不仅要提供食宿,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必须有诚意,无论自身处在什么情况,待客时必须是发自内心地优雅诚挚。《米德拉希》,即犹太律法注释书里还有个有趣的说法:宁可亲切和蔼地给客人一点点吃的,也不要拿出一桌宴席,心里却老大不情愿。
这个要求相当高。中国人也推崇“高朋满座”,或者像孟尝君那样有门客三千,来客多了,在我门下吃饭的人多了,显耀主人的气派。但犹太律法和文化却对所有延客之人提出绝对的义务:要襟怀坦白,对所有陌生人打开自家大门。
这是因为古代迦南地区地理和气候条件严酷(今天也差不太多),干热荒凉,邀请行至口干舌燥的旅人到自己帐篷里歇脚,送上一杯水,两块饼,或有救命之功。措辞严酷的《利未记》明确要求人们这么做;《以赛亚书》中,先知以赛亚也说,虔敬上帝的人,要负责把面包布施给饥饿者。
最有名的好客事迹,还是出在第一位先祖亚伯拉罕身上。据《创世记》里的记述,亚伯拉罕之所以100岁得子,与他的好客有直接关系。他把耶和华派来的三个远道来客请进了帐篷,给他们水和食物。经文中说,亚伯拉罕不仅跑去迎接,还“俯伏在地”,三人临走时他去远送。然后,三人中的一位说:“到明年这时候,我必要回到你这里,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类似的,亚伯拉罕派一位老仆去给儿子以撒寻媳妇,遇到拉班,拉班也很愿意邀请亚伯拉罕的老仆到自己家来:“你这蒙耶和华赐福的,请进来,为什么站在外边,我已经收拾了房屋,也为骆驼预备了地方。”拉班的妹妹利百加主动为老仆的骆驼备水,于是后来,利百加成了继撒拉之后,犹太人的第二个女性祖先——她生下了雅各。
在《旧约》全书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始祖亚伯拉罕,一个是《约伯记》里的义人约伯,后世的拉比们说,他们的帐篷是朝四个方向开放的,随便哪个过路客都可以直接进来。(亚伯拉罕:你好,什么风把你吹来的?来客:穿堂风。)而《米德拉希》甚至说,当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包围耶路撒冷时,城内的母亲仍然把孩子的最后一口面包皮省出来给客人。
“俯伏在地”——如果你认为,这是亚伯拉罕知道神可能在试炼自己,为此做的表面文章,那你就错了,那时的人没有这份心眼。
古中东的礼仪,现在看来夸张得可笑,然而那正是“礼仪”二字原初的涵义所在:礼仪不是表演,而是人内心情感赤裸裸的、无中介的外化——我就是以这种方式表达对你的礼敬,全身心的,毫无保留的。若援中国古典,可以看作《中庸》所说的,作为“人之道”的“诚之”实践。
亚伯拉罕的好客也证明,定居者从一开始就懂得,居无定所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法律庇佑不了他们,唯一可能的保护就是道德习俗。
这个习俗是活生生的,远未到贬值的时候。爱默生曾说卡莱尔:“英国人在礼仪上的成就超越了所有国家,但英式礼仪并未得到卡莱尔的尊重”,因为它们已贬值为教条,而卡莱尔只喜欢“伙伴之间的真诚”。礼仪原初的意义被稀释了,我仅仅遵守礼仪,内心却无甚触动,于是流于表面,就像现在的我们,每天都在逢场作戏,“碍于情面”地夸奖人,吹捧人,“转发求点赞”,在推杯换盏之间藏着自利之心(美其名曰“互惠”)。
我现在出门旅行,每见好山好水下巨大的度假别墅或酒店,往往大门紧闭,寥寥几个人在泳池里懒散地泡着,就会想象古代以色列(现在也差不多)的贫山寡水。
那里无甚风景可看,但置身其间,是不是会有一种友好而开放的氛围?事实上,阿拉伯人,尤其是同在沙漠游牧的贝都因人里,也存在讨人喜欢的好客习俗。
犹太律法也没有遗漏客人的义务,客人必须以同等的诚意来回应主人。我住过的犹太人家庭有十几户,新到的一户人家,户主往往问起我所在的上一户人家的情况,问来问去,就说“你应该发个邮件去感谢下某某某”,仿佛我有多么不懂事似的。后来我渐渐明白,他们希望我把他们的礼仪真的当一回事。但是,告诉别人“你要诚心地如何如何……”往往失之鲁莽,于是就委婉地提醒“发邮件了吗?”。
公元2世纪,有位圣贤拉比西蒙·本·佐玛,在谈到宾客之礼时举过一个例子,有两个宾客,都在主人家里享用了好酒好饭,要表示感谢,第一个说:“看哪!这位主人为我做了多少!他给我这么多肉,他给我做了多少可口的蛋糕!他做的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我啊!”第二个则说:“主人到底为我做了多少?我吃了一块面包,我吃了一片肉,我就喝了一杯酒,再怎么说,这些东西都是为他自己家准备的。”
不必想多了,本•佐玛拉比明白地告诉人们,第一种做法是对的,第二种是错的——可是,难道第一个宾客不是在嘲讽吗?难道他没有在揶揄主人吗?完全没有。本•佐玛说的是最简单、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你得了人家的款待,就该送上赞美。只是现代语境把赞美都扭曲得面目全非了。我的朋友、政治哲学研究者吴冠军,在一篇文章里写道:“现代语境”的根本症结,就是真诚性问题出了状况。“为什么夸赞一个女孩‘貌美如花’就一定实际上心存和她上床的念头?为什么捧读好书赞之曰‘爱不释手’,就一定实安着取笑嘲讽之心?”
丹恩不信教,他曾对我说“上帝只是‘虚构’”。我跟他仅仅通了一次电话,他就要请我去他家,以至同宿,他当然不觉得这是上帝的安排,只要像亚伯拉罕那样表现,就给自己带来什么福祉。
然而,犹太传统的待客之道完全浸润在他的习惯和言行里。他给我上了一课,他如此在乎我们之间的relationship:“他是我的客人”,不可以随便被人夺走(哪怕人家并无这样的想法),也不能让他产生被我随意处置之感,哪怕只是一杯饮料。
在他应诺接纳我时,我们之间就达成了一个基于真诚的约定,我们分头去履行义务,分头主张、也分头守护我们在这段关系里的名分:host和guest。
【作者文章推荐】
更多作者文章,请在对话界面输入“@作者名”调取。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作者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