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也退:一个想做传教士的段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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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的旧书市场越来越萧条,偶尔遇到一家摆摊的、卖二三十年前国内出版物的旧书商,也都是些印量奇大的品种,比如《战争与回忆》和《战争风云》,都是多卷本,总是一卷不少地摞在那里。物以稀为贵,两本《战争》的作者,赫尔曼·沃克,现在是一个很少有人谈论的名字。我也一度以为,在美国多如牛毛的通俗作家里,赫尔曼·沃克早就跟这两套又小又旧又不起眼的小说一样,早已被人遗忘了。
沃克的另一部二战题材小说《凯恩舰哗变》,在九十年代还有新版。它跟《战争》一样厚实,可见作者有多么能写。认识一个朋友读过《凯恩舰》的,说起读时的感受,他说“文笔有种老式的高贵”,可是作者的名字却完全记不得。虽然《凯恩舰》得过普利策小说奖——这可是奖励严肃小说创作而非普通厕上读物的——还被改编成经典电影,但沃克们的命运,大概逃不掉留书不留名。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仍然活着,仍然很有名。还有一个惊喜,这位擅写军事/战争题材的类型小说的作家,居然是个百分之百的犹太教徒。黑袍黑帽,络腮胡子,手不释经,口吃洁食,早祷告晚汇报,活化石一样,笔下的故事又是另一番光景。难以想象。
沃克其人,的确特殊。他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生在布朗克斯,但在家里,父母亲给他执行完整的犹太教育。他在回忆录《水手和拉小提琴的人》里说,父亲每到周五晚上(即安息日开始后),都换上了一副儿子最喜欢的嗓音,给他讲朔勒姆·阿莱汉姆写的故事。阿莱汉姆,犹太文学史上数一数二的人物,代表作如“卖牛奶的台维”系列,写一个东欧犹太农民的日常,浓缩一个民族在当地的生活现实和精神状况。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别的犹太人写书,写着写着就沉重起来,但沃克说,从父亲和阿莱汉姆这里,他却学会了做一个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他的第一份谋生工作也是找乐的:给电台节目写段子。无独有偶,另一个犹太裔美国名人伍迪·艾伦,也是干段子手起的家。段子手是一个非常美式的行当,而沃克从业是在1930年代,大萧条过去,美国人在恢复其乐观的本能。接下去就是战争,沃克应征入伍,在海军服役,做军官,其战争小说的素材即来源于此。
《水手和拉小提琴的人》,书名中的“水手”即指他身为美国海军一员的身份,“拉小提琴的人”即指他的犹太之根。在很多美国犹太人的经验里,“美利坚性”和“犹太性”是冲突的,前者讲究生活,鼓吹及时行乐,价值观里的关键词是便利、时髦、自由、摆脱拘束,而“犹太性”则完全相反,讲究刻苦、自律、节俭、互助、谨守传统,等等。在战后一片欢闹的社会气氛里,那些早年来美国打拼的犹太人,发现自己的子女——“移二代”们——都被美国的世俗精神所同化了,贪恋安逸享乐,有许多小说、戏剧、电影,都反映两代美国犹太人之间的代沟。
▲ 在美国海军服役的赫尔曼·沃克
沃克那时已完全不愁钱了。他的小说出版后畅销一时,赚得盆满钵满,他还写剧本,是百老汇的明星编剧。对他来说,名利二字绝非可以淡看的小事,名利非常重要,因为它有助于他计划中的更大的事业:在遍地浮华的美国,推广看起来跟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犹太教。
我什么都不缺,为什么甘愿做一个正统教徒呢?沃克在他的回忆录里自问。做犹太人本就意味着义务,做正统派犹太人,简直是自戴镣铐,一条条繁冗的教律都得遵守,每天、每周,月月年年,婚丧嫁娶无数仪式,你得一成不变地去执行,单是那身拘谨繁琐的黑袍,那顶厚重的毛皮帽,一个夏天,就足以把一个好端端的人捂得死去活来。你又何苦自找罪受呢?
▲ 已婚犹太男性在安息日、犹太节日戴的毛皮帽
因为义务、教律、仪式之类既是约束,也是我的骄傲之源,我荣耀的标志。
沃克说,他做犹太人,跟做海军军官的感觉是一样的:两个身份都要承担繁累的责任,都要接受各种命令——而他也都为此而自豪。人生来就是要负义务的,一种典型的犹太式教育能让孩子从小熟悉和习惯负义务,这在沃克的身上得到了极好的验证;而不同之处则在于,沃克的家教是宽和的义务取向,而很多犹太家庭的教育是过于严苛的。
对沃克来说,推广犹太教是他肩背的义务之一种,也是他个人人格的一种“溢出”。自古以来,犹太教是不布道的,没有“犹太教传教士”这一说,犹太社区保持着较小的规模,与外界殊少交流。那么沃克又是怎样“布道”的?
1959年,沃克出了一本书:《这就是我的上帝》,在书中,他像许许多多写书自述心曲的犹太人一样,发表了自己的信仰宣言,他说,当下的“明智之事”,“就是运用艰苦的思想来找到正确的生活之路并循此而行,不管走这条路的人是多还是少……至少在今天,机遇在于成为邻里中的一个强有力的、古怪的不遵国教徒;但这种情形也在改变,而说到底,这又有什么要紧呢?”
▲ 《这就是我的上帝》初版
“国教”是指美国的国教,即一种世俗的基督教,“不遵国教徒”指的是他自己所代表的那为数极小的一群人,他们活在美国,在一个人人从轻、从快、从俗的氛围里,选择“运用艰苦的思想来找到正确的生活之路”,而“邻里”一词则是一种亲切的暗示:我就在你们周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地方,过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沃克不像以往的宗教信徒那样,摆出一副世人皆浊我独清的样子,他只说,成为一个不一样的人,背离大多数人的人,是一种“机遇”。而且,这“机遇”也只是他所认为的,情况仍然在改变,也许它并不是机遇……然则是不是机遇,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沃克的“布道”让世俗人群都能懂,又不招人反感。由一个高大严厉的犹太教徒来开讲艰苦生活的价值,就好比让蚯蚓来介绍泥土的美味一样,是最合适的。犹太教徒谈论起一种作为“正能量”的艰苦,比别人更有优势,他们身上发出义务的光芒。阿莱汉姆笔下的牛奶小贩台维总在甘之如饴地去执行生活强加下来的义务,养家糊口,讨好地主,混熟乡里,收集生活悭吝地挤出来的一滴滴利益。
沃克写书,开专栏,把正统犹太教的核心概念、专用术语传输给普通美国人。最火爆的时候,《这是我的上帝》是普通美国家庭的早餐书,沃克写小说就善于用情节抓住读者,现在他也吃准了美国人的精神软肋。你说这是一本鸡汤书吧,很少有哪一种鸡汤书,在发表过了快半个世纪之后,仍然经常被人带着敬意提起的;沃克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不仅言辞昂扬地宣布犹太教是生于现世的一条“出路”,而且告诉读者,信仰犹太教是一件既困难、又极有乐趣的事。
按以色列官方一贯的说法,只要不回归“迦南美地”,即到以色列入籍的犹太人,就仍然还在千年来的“流亡”之中:不能“归根”,兹事体大。然而以美国犹太社会之兴盛富庶,明眼人都得承认,他们有资格乐不思蜀。像赫尔曼·沃克这样的文化精英,凭着自己的技能,让犹太人在美国活得更自在,更有在家感;他既能赚美国人的钱,又能把财富和声望都投去为本民族的“事业”效力,他有与众不同的气质,更兼一副特别结实的身体。
《水手和拉小提琴的人》是他98岁时出的书,再健康地度过三个月,沃克先生就将迎来百岁大寿。这将是一个盛大的节日。他说过一个著名的比喻:“我在犹太教堂待一晚,就好比听了一场歌剧。”此之谓“文化自信”。
(本文原标题:《一个犹太段子手的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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