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改革“谣言”应对机制,才是对李文亮最好的纪念》
李文亮医生去世了,全国人民都在纪念他。但我们应该怎样纪念?
许多主流媒体也在纪念,他们的答案是战胜疫情。这固然没错。可十七年前,我们也战胜了非典。这场疫情和十七年前的非典一样,最终一定会被战胜。问题的关键是,我们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才能战胜疫情。其实,一次又一次的付出沉重的代价去战胜一场疫情,根本就构不成任何意义上的纪念。这并非任何荣耀,这只不过是人类的生存本能。因此,最好的纪念,并不是战胜这次疫情,而是预防未来类似的疫情。
灾难,往往是天灾和人祸相交织。真正的纪念,是学会用科学去对抗天灾,用制度去防范人祸。李文亮既不是第一个因疫情去世的人,也不是第一个感染病毒的医务工作者。人们怀念他,不仅是因为他的生病和离世,而且是因为他第一个向社会发出疫情警告却被当作造谣接受训诫。人们怀念他是因为他临到去世都还戴着造谣者的帽子,人们怀念他是因为人们深信这场疫情原本可以更早、更好的得到控制。
真相,有时候比真药更能救命。非典证明了这一点,新型冠状肺炎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防疫的目标不是治愈绝大多数人,而是让绝大多数人不感染病毒。这就必须要让信息跑在疫情前面。作为一个一线的医务工作者,李文亮发出了信息,但可惜这条信息被人为扭曲和阻断了。
有人说,这个病毒根本不是SARS,而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因此,李文亮在微信群中说诊断了SARS就属于造谣。但问题是,我们哪怕到现在,对于这个新型冠状病毒的认识又有多少?至少在可以通过呼吸道传播、可能在人群中引发强力传染这两个最关键的问题上,新型冠状病毒和SARS并没有本质区别。如果说有区别,那就是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甚至比SARS更高。这就够了。公众根本不关心,也没有能力知道,新型冠状病毒和SARS之间的区别。他们唯一关注的是传染强度和传播途径。
表达的边界并不是由“正确”来界定的。杀死表达的恰恰是“你只能说正确的”。因为谁来界定“正确”?谁能天生“正确”?只能说“正确”的,实际上预设了几个逻辑前提:其一,必须要有人对言论进行审查和判断;其二,审查和判断的人必须知道何谓“正确”;其三,审查和判断的人必须忠于真理,不会在“正确”的标准上掺杂私货;其四,这种审查所带来的利益要远大于我们为了审查所付出的成本。遗憾的是,我们在对这些逻辑前提都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就匆匆将“打击谣言”推到了史无前例的重要位置。
英国哲学家约翰·密尔认为,假如被压制的言论是正确的,那么不仅剥夺了被压制者的表达权,而且也剥夺了整个社会接近真理的机会;假如被压制者的言论是错误的,也意味着失去了让真理同错误在公开的较量中取胜的机会。熟悉辩证法的我们,却忽视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一个对“错误言论”零容忍的社会有时候根本就不可能拥有真正的“正确言论”。因为,真理有时候必须经过谬误才能发现,真相有时候必须经由“谣言”才能抵达。
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成就便是权力和真理的分离。权力大的人,不代表就一定“正确”。因此,从主体资格上讲,也不应该由权力机构来审查和判断言论是否“正确”。现实情况是,权威部门往往怠于发布信息,疏于真相供给,而警方则冲在拦截和打击“谣言”的第一线。然而就像这场疫情以及历次的重大灾难所反复证明的那样,警方在判断言论是否“正确”方面并不具备当然的权威。有些“谣言”事后被证明不过是“遥遥领先的预言”,不仅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相反在催生和倒逼真相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即便这个社会上确实存在着很多谣言,也应当区分是否涉及公共事务而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手段。对于不涉及公共事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谣言,法律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有力的维权通道。而对于涉及公共事务的谣言,权威部门应当及时澄清,如果不是会导致迫在眉睫的现实危险,一般不应动用警权进行干预。人们都想知道真相,没人喜欢谣言。老是责怪有人造谣,可谣言滋生的土壤又是什么?权威信息滞后,真相扑朔迷离,谣言必然趁虚而入。在此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人们对谣言的接纳是基于对真相的渴求。因此,遏制谣言的最好方式不是删帖或封号,更不是训诫或拘留,而是让公权机关保持透明和开放,让真相能够及时呈现。
谣言和真相,有时候就像有些病毒和体细胞,两者相克相生。人们只沾沾自喜于杀死了多少谣言,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在此过程中一并杀死了多少真相。这次疫情凸显了表达受阻可能导致的后果,但其实畅通的表达对于一个健康的社会,就像空气一样片刻都不能或缺。有网友翻出李文亮医生的微博,发现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他的第一条微博竟然是呼吁依法保障记者的采访和报道的权利。“谣言”最开始只是李文亮一个人的枷锁,但后来却变成整个国家的枷锁。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就是改革国家的“谣言”应对机制,让类似的枷锁少一点,再少一点!
邓学平律师出品 第254期
律师、专栏作者,前资深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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