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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极其容易造的罪业,可能会导致万劫不复!

达玛妙林 2023-05-16


当今时代,人们对物质的需求日益膨胀,这也需要、那也需要,没钱就到银行贷款,最后为了还款不得不去偷盗。藏地有些没头脑的人就是这样,为了买高档消费品,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到银行贷款,还信誓旦旦地说“半年后绝对还款”,并且找很多人担保,结果不要说还本金,连利息都还不上,最后实在没办法时就去偷盗。


另外,现在社会与古代社会不同,这也导致有些人迫于经济压力去偷盗。按某些学者的观点,由于计划生育和社会老龄化的影响,现在是30%的人养活70%的人,比如一对年轻夫妻,上有四个老人,下有一两个子女,两个人要养活这么多人,经济压力确实相当大,很多人在巨大的压力下不得不去偷盗。


相比之下,出家人因为所需不多,生活比较简单,一般都不会去偷盗。尤其是修行好的出家人,因为内心知足少欲,所以不需要很多钱财,即使有一些钱财也都用在弘扬佛法和利益众生上,这样的修行人根本不会为了钱财去偷盗。不过有的出家人不是这样,他们的所需还是比较多的——汉地有些出家人要买手机、电脑,藏地有些出家人要买摩托车,这些出家人也不得不寻找很多钱财,可是除了信众供养的信财和亡财之外,出家人也没有其他收入,所以这些出家人搞不好也会去偷盗。



下面宣说不与取的果报。不与取的异熟果是堕入三恶趣。具体而言,根据动机大小不同,不与取者将分别转生于地狱、饿鬼、旁生:以上品烦恼偷盗会转生于地狱,以中品烦恼偷盗会转生于饿鬼,以下品烦恼偷盗会转生于旁生。


不与取的感受等流果是:即便得到人身也将转生为乞丐、佣工等贫穷之人;虽然拥有微量财物,也遭到强者抢夺、弱者盗窃,最终遗失亏损、毁尽无余;或者自己的钱财不得不与天人鬼共享而无有自主权。


有些人前世造了不与取业,即生中钱财经常被人偷盗、掠夺,甚至非人鬼神也会损耗他的钱财。有的道友到色达县办事,回来后怎么也算不清账:我出去时带了三百块钱,好像没买什么东西,怎么只剩五十块钱了?我到底是怎么花的?其实,这很可能是非人把钱偷走了,当然你算不清楚了。



如今很多人为贫困所迫,这都是在承受不与取的感受等流果报。有些牧民虽然有很多牦牛,但却不产牛奶、乳酪和酥油,他们的饮食也不具有营养。有些农民的庄稼遭受锈病、霜雹或者被虫害所毁。还有些人在学校读书时就很穷,长大后到社会上还是很穷,乃至临死之前从来没有富裕过。总之,如果往昔做过不与取,即生再怎么努力都摆脱不了贫穷。


因此,为了来世的安乐,我们千万不要去偷盗。可惜的是,现在很多人对偷盗根本不在乎,甚至有些佛教徒也是如此。我接触过一些居士,从言谈举止就能感觉到他根本不懂佛法,造的业非常可怕,可他还大言不惭地炫耀:“我偷东西如何厉害”、“我如何用公款装修自己的房子”……甚至还自以为证悟了大圆满。大圆满的证悟者怎么会偷东西呢?


不与取的同行等流果是生生世世喜欢行窃、诈骗,若转生为旁生也会变成爱偷盗的老鼠、狗等。人们有一种说法:一个人喜不喜欢偷东西,只要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如果他的眼睛像老鼠那样骨碌碌乱转,就一定要对他小心防备了。大家看老鼠,它只要一出洞就东张西望,眼睛跟其它动物完全不同。所以,从一个人的眼睛也能看出他的习气。我见过有些小孩就是这样,一看他的眼神就感觉不对头,好像天生就有偷盗的习气。以后大家见到这样的人一定要小心。



不与取的增上果是转生于土地贫瘠、饥荒频发的地区。


这以上讲了偷盗的种种果报。相比之下,在一切偷盗之中,最可怕的就是偷盗三宝物,不要说盗取大量的三宝物,甚至仅仅盗取微乎其微的供品或塑佛像、造佛塔、印经书的财物,也将堕入寒地狱或饿鬼中,即便享用针尖许的上师、三宝的财物也将堕入无间地狱。正因为盗三宝物的过失特别大,所以佛在《宝梁经》中说:“宁啖身肉,终不得用三宝物。”下面看一则公案。


从前,哲·白莲大师来到卫藏,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与眷属口中燃起熊熊大火。第二天他集中所有的僧人说:“一定是造了恶业,你们究竟干了什么?”眷属们说:“我们没做什么呀!”大师再三观察,结果发现弟子们将食用的旧酥油换成了新酥油。大师问这些新酥油是做什么用的,结果知道是做酥油灯的原料。大师告诉弟子们:“因为我们享用了供灯的酥油,所以要供许多倍的酥油灯。”



如果有人以前享用过三宝的财物,就要像哲·白莲大师那样多倍作赔偿。比如偷了一斤供灯的酥油,为了清净这个罪业,就要用两斤或者三斤酥油来供灯。《正法念处经》中也说,如果盗用了三宝的财物,以后必须翻倍作供养,这样才能清净自己的罪业。


从这则公案可以看出,盗用三宝财物的果报确实非常可怕。以前法王在讲《百业经》时,曾经再三强调过这个问题。今后大家在为三宝做事时要特别谨慎,凡是三宝的财物一定要用在三宝上面,绝对不能私自享用。


现在有些人不懂因果,经常将三宝的钱财混用,或者把塑佛像、印经书、造佛塔的钱挪用做其他善事,或者分给僧众使用,这样做的后果非常可怕。我去过很多寺院,有些寺院因为没有讲经说法,出家人不懂因果和戒律,经常造下错乱因果的罪业,这些出家人下面的在家人更不懂因果,也跟着造了许多错乱因果的罪业。很多道友以后会成为寺院的方丈或者住持,希望那时千万不要错用、盗用三宝的钱财,不仅自己不能这样做,还要向人们宣讲这方面的道理。



在盗用三宝财物中,尤其以盗用僧众财物的罪业最为可怕。如果一位比丘或者沙弥在僧众共有的钱财中盗取一钱银子,也将获得所有僧众数量的他胜罪。佛陀在《大集经》中说:“盗僧物者,罪同五逆。然盗通三宝,僧物最重。随损一毫,则望十方凡圣一一结罪。”意思是说,盗僧物的罪过和五无间罪没有区别,即使只盗取一点点僧众的财物,就对十方的圣者和凡夫僧造了罪。


《百业经》中有一则“一只大虫”的公案:久远以前,有一个管理僧众财产的三藏法师,他贪污了供养僧众三个月结夏安居的财物,以此恶业,他生生世世堕入恶趣感受痛苦。当年释迦牟尼佛也没办法救度他,世尊授记说,只有等贤劫五百尊佛出世后,那个众生才能从恶趣得到解脱。这个公案非常惊心动魄。今后大家面对僧众一定要注意,否则,若挪用或者盗用了属于僧众的财物,这个罪业是很难清净的。


在《方等经》中,华聚菩萨说:“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意思是说,造了五逆四重这样的重罪,我也有办法救度,但如果偷了僧众的财物,我就没办法救度了。僧众是非常严厉的对境,对僧众做微小之事也有极大的果报:若供养僧众一个食团,会有无量的功德,若盗取僧众的微少财物,会有无量的过患。



在盗用僧众财物中,尤其以盗用僧众食物的罪业最为深重。如果没有经过僧众开许,在家人仅仅吃一碗僧众的饭,或者喝一碗僧众的茶,这也有很大的罪过,将来会堕入地狱或者转生为病龙。


我们学院有一个传统,在四大法会期间,开许居士享用僧众的斋饭。这是法王如意宝经过再三观察,并且学院的全体僧众一致同意之后才开许的。


【一方面,佛陀在戒律中说,僧众有权处理僧众的事务,因此,若经过僧众开许,在家人可以享用僧众的财食。另一方面,根据《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的教证:“凡夫小僧为沙弥、沙弥尼及居士,是众生之福田故。”因此居士也是众生供养的对境。根据这两点,学院的僧众商议之后开许居士享用法会的斋饭。但特别提醒的是:在家人不能以《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的这个教证就自行享用僧众的饮食,必须首先经过僧众的开许!】



可是有些寺院不是这样的,根本没有经过僧众的同意,住持和知客就把僧众的财物送给在家人,这种做法的后果是很可怕的。


《日藏经》中说:“宁可以利刃,砍割己肢体,切莫将僧物,予与在家人。”即便以锋利的刀砍割自己的身体,也千万不要把僧众的财物送给在家人。


《大集经》中说:“宁以大火若须弥,以手捉持而自食,其有在家诸俗人,不应辄食施僧食。”在家人宁可手持像须弥山那样的大火来吞食,也不应随意享用供养僧众的食物。看看这些严厉的教证,大家千万要警惕僧众的财物!


现在有些人对僧众的财物不注意,或者挪用到其他地方,或者随便让在家人享用,这都是很不合理的。为了让大家重视这个问题,我在此作了详细分析,今后大家在这方面要特别注意。



学习因果的道理后,有时会产生欢喜心,有时会产生恐怖心,这是正法入心的好现象,如果什么感觉都没有,那说明佛法还没有融入自心。以前法王传讲《释迦牟尼佛广传》时,我经常生起欢喜心,传讲《百业经》时,我经常产生恐怖心,甚至害怕得晚上睡不着觉。因为这些道理融入相续了,对自己的修行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时候看见某些人的行为,自己也明白是不如法的,也非常替他们担心。


总而言之,通过这次学习藏传净土法,希望佛友们能明白一些基本的佛法,尤其是要对业因果产生坚定不移的信心。如果大家能在这方面打下很好的基础,然后再精进修持净土法,就有很大的把握往生极乐世界。如果连最基本的佛法都不懂,连不杀生、不偷盗这些最起码的行为都做不到,要往生极乐世界就只是一句空话了。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闻思,并在生活和修行中努力实践学到的佛法。


敬摘录于《藏传净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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