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伟楠:什么是好的基金会内部治理?(上)
编者按:
基金会内部治理的话题,我们已经讨论过六期内容了,从内部治理的概念、内容到理事会的组成、功能及类型,还有理事会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可以说较为全面地为大家展现了“内部治理”的知识框架了。本期,我们从基金会的概念、使命这个角度来尝试理解基金会的内部治理,讨论什么是好的内部治理及内部治理的难点。内容将分为两期呈现。
毋庸置疑,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看,内部治理都是基金会发展领域的核心问题,也是反复被讨论的话题。
笔者认为,内部治理值得被认真对待,基金会管理者应不断去思考、反思这一问题,以改进组织治理;但思考的态度、切入点、角度非常重要,应有意识地避免陷入一些不必要的混淆当中,才更能理清思路。思考时,需解放思想,放开思路,从实践出发,摆脱既有思维定势的束缚;同时又需要落到实处,通过求真来收敛思路,问出真问题,回归实践。
讨论问题,从概念澄清开始,但无需纠结,重点是加身对实践的理解
无论是学者还是从业者,思考、讨论理论或实践问题,往往从概念开始。从概念开始有其必要性与好处:界定问题的边界、理论话域、澄清基本理解与共识,准备好讨论的基础,使讨论能有意义地进行下去。
那么为什么要讨论问题?以本话题的探讨为例,从根本上说还是想要回到实践,对现实改进有所助益。因此,概念或可视作过程性的、辅助性的工具,重点是加深对实践的理解,概念本身实可不必过于纠结。
关于治理的定义太多,众说纷纭,因观察视角不同,各有道理。笔者以为,讨论基金会内部治理问题,只需对这一话题指涉的大致范围有了解即可,花功夫去界定“治理”,似乎有些虚耗口舌(因为积累下来的讨论太多)。
相反,对“基金会”这一大家耳熟能详、清楚不过的概念,倒应该做些反思,尝试去理解其本质为何,其作为一种法人形式,创设的目标究竟怎样,笔者以为,对基金会理解越深入,对基金会治理问题的理解自然深入。
以下,笔者即从基金会治理目标谈起,呈现自己对基金会内部治理问题的一点思考与思考时的问题意识。
基于对基金会的理解,来理解基金会的治理,基金会治理的目标到底是什么
非常简单、基础的设问,似乎是基金会治理相关探讨的起点,实则回答起来相当不易。并且,不少参与讨论者其实并未尝试问自己这个问题。
笔者以为,直指实质,认真地向自己发问,问些看似基础而答起来困难的问题,虽则未必能有很好的答案,但真诚地面对已有思考的不足与尴尬,却是少走弯路的好法子。
回到问题本身的讨论。我们常说治理,到底什么是好的治理?笔者以为,如果不在“治理”前加上“基金会”作为限定,很难有可以深入讨论的回答。好的“社会治理”、好的“公司治理”、好的“基金会治理”肯定有;一般意义的好的“治理”虽然或许有,但离具体问题太远:“什么是好的治理?”这种问法不是一个好的设问。
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够了解,必须结合基金会本身来理解基金会治理。这一点很重要,足以澄清一些混淆。
那么基金会是干什么的?基金会的目标是什么?这个问题也不像其表面看来那么易于回答。
回顾我国法人制度,首先法人的概念与法律形式并非从来就有,基金会作为一种法人形式,其出现、演变、发展,更是几经波折,公众、从业者对其的理解也在发展变化。就连大家更为熟知的“公司”,人类社会对其本质、目标的理解也都在不断深化。从“股东权益最大化”,到社会价值的提出,再到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商业利益与社会效应的平衡,目前一提公司治理,这些复杂的问题就会随之浮现,难以回答,但同时也是进行相关思考的魅力之所在。
对于基金会的理解也同样如此。仅举一例,从基金会最早在我国零星出现到今天基金会发展的势头迅猛,人们对这一法人形式的金融属性的认识就经历了强-弱-再到逐渐走强的过程。我想,对从业者而言,如何理解基金会,更重要的并不是找到一个标准、统一、固定的答案,而是开阔思路,明白这一概念有多少延伸与发展的可能,从而不断反问自身,我所关注的、我所在的基金会本质究竟为何,进而在法律框架内,找到适合自己的最优答案。
王名老师在《基金会论纲》一文中的一处表述或许有助于我们开阔思路:“基金会源于公益,成于财富,是拥有财富的人之于公益的表达形式,是一个社会通过组织化的形式激励富人对穷人以公益捐赠的方式表达社会关怀的制度安排,也是使财富在社会公益的名义下得以重新分配和永续存在的合法形式”(王名 徐宇珊,2008)。
不管这一概念有多少延展空间,基金会总是与“公益”有关;从宏观上看,对社会整体而言,基金会制度是一种制度安排,所谓“安排”,就包含了调整、发展的空间,从而不难理解,曾有过的“农村合作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等名称,可能成为历史的陈迹。从微观上看,公益的使命、宗旨,以及根据自身条件而选择的追求使命的路径,对于理解选择基金会这种法人形式的每个具体的组织个体而言十分重要。
以上是深入理解基金会的思考角度与思维要点。
基金会治理目标:追求使命,把好方向,提升绩效
以下,说说我对基金会治理目标的理解。啰嗦了这么多,对基金会治理目标的理解却很简洁,三句十二个字:追求使命,把好方向,提升绩效。具体理解,即为:
(1)基金会的宗旨、使命,通常由其章程来规定的,章程可视为组织的宪法,一般而言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依章程把握宗旨、追求使命,是组织治理的基础。(对处于变革转型中的基金会而言,章程亦有可能会调整,那么治理目标在这三句之外,还可能需加上:在变革与稳定间取得平衡)
(2)所谓把好方向,是指把握好基金会“非营利”、朝使命努力的方向。作为非营利组织,基金会不可被用作敛财、牟利的工具,这方面应有清晰的底线;
(3)提升绩效,则是朝使命方向不断提升的持续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同类型的基金会,绩效的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例如,按做事方法来分,除少数更为创新的基金会外,多数基金会大体可归在运作型、资助型或两种做事方式兼而有之的混合型之中,运作型要把项目做好,资助型则是要选好项目,绩效在表现上有明显差异,绩效提升方式与提升难度也会有所不同。
用图来表示,可如下图所示:
本文为第一部分内容,下期内容要点:
什么是不好的基金会治理?
追求基金会良好治理的难点何在?如何处理难点?
本文作者
汪伟楠
汪伟楠,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生,非营利组织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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