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山寨医院”泛滥,这3种方法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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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界
作者:王秀华
总之,只有彻底打通依法监管道路上的一条条“断头路”,突破“最后一公里”,才会使“山寨医院”无所遁形。才会形成有此行为者不敢为、不能为和不想为的监管和治理格局。
中国人历来不乏聪明才智。但在大多数人将聪明才智用在通过正当途径实现人生职业规划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有个别人心思不用在正地方。利用“高仿”、“山寨”等方式窃取他人智力成果,进而通过“弯道超车”和“超常规发展”来攫取个人和小团体的不正当利益,就是其表现之一。
上述“高仿”和“山寨”行为在涉及人们生活的衣食等领域都有其魔影在。而随着医疗市场的形成,那些人又把贪婪的目光投向医院这个领域。
这不,近日据新华社报道,全国有1700多家“协和医院”,其中大多数为“山寨医院”,知名医院被“高仿”的现象引发广泛关注。
比起其它领域,品牌医院的被“高仿”和“山寨”化危害更为恶劣,因为这种行为通过误导患者,让许多患者以健康乃至生命为代价来试错,真真是在乘人之危甚至是谋财害命。
“山寨医院”泛滥,凸显了监管的软肋!
解决之道何在?
应理顺政企和政商关系,谨防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的个人化。
中央将健康中国战略纳入国家战略层次,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在民生尤其是健康领域出台一系列“大动作”的积极性,这无疑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大开了方便之门。
而同时也难免导致某些别具用心的资本运营者,悉心通过利用政府部门追求政绩的积极性,去搭地方健康工程和发展地方经济的便车,采取“山寨”、“高仿”某些名牌医院,来攫取不正当利益。
而在有些地方,由于“官本位”观念的影响和法律意识的淡漠,因而就很容易导致某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为领导干部和在健康领域投资者之间的个人关系,甚至有可能催生习近平总书记所批评的“勾肩搭背”之现象。
而这种现象,在于无形之中严重消解法律尊严的同时,也为权力寻租打开了方便之门。由此来看,用法制化监管来消除政企关系和政商关系的个人化,当是解决监管缺位的治本之举。
应明确执法主体,谨防“多龙治水”和由此衍生的“三个和尚没水吃”现象。
解决品牌医院的被“山寨化”,涉及商标管理、工商行政和卫生主管等多个管理部门。诸多事实证明,如果一件事情同时涉及几个管理部门,在这种管理职能交集和交叉的情况下,出现扯皮和推诿且形成监管缝隙的现象,是很难完全避免的。
因此就必须对症下药——确立牵头的主管部门,并充分授予其协调和在一定层次和范围中的决策权。在此基础上还要健全问责机制——俗话说“守土有责”,倘若出现问题,不能“罚酒三杯”,不能问责的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应大力整合和完善信息平台,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作用。
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完全依赖于“朝阳群众”的自觉性,而要通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平台,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心明眼亮”,要通过健全和疏通相关信息渠道,实现政府依法监管与群众多方位监督相结合、政府执法监督与发挥社会组织的自我约束机制相结合。
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平台,整合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健全诚信黑名单等制度,在为全社会进行全方位监督提供“利器”的同时,也倒逼那些热衷于从事“山寨”和“高仿”行为的人强化规则意识与守法意识,改恶而从善。
还应通过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山寨”和“高仿”行为的惩罚力度,大幅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只有违法成本足够大,才能使法律起到应有的警示和惩戒作用。
总之,只有彻底打通依法监管道路上的一条条“断头路”,突破“最后一公里”,才会使“山寨医院”无所遁形。才会形成有此行为者不敢为、不能为和不想为的监管和治理格局。
笔者还注意到,在如何防范名牌医院“被山寨”问题上,有些专家主张医院要增强维权意识,以防范侵权行为。这原本没错,但不宜将这一点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盗贼入室行窃,总不能首先怪主人没把门窗关严吧。
原标题:“山寨医院”泛滥,凸显监管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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