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的重点在哪里?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郑秉文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是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内在要求。如何寻找“十四五”时期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重点,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2019 年中国卫生总费用支出 6.52 万亿元,占 GDP 大约 6.5%,其中政府支出占26.7%、社会卫生支出占 44.9%、个人支出占 28.4%。从人均 GDP 水平、医疗卫生支出的 GDP 占比、财政和社会保险以及个人自费支出结构占比这些指标来看,中国目前的医疗发展水平相当于美国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的水平。
当时美国 GDP 总量为 2.8 万亿美元,人 均 GDP 9000 美 元 左 右;医 疗 总 费 用2000 亿美元,占 GDP 7% 左右,其中政府支出约占 28%,保险支出占 42%,自费占比 27.1%,慈善等其他支出占比不足 3%。2019 年 美 国 医 疗 总 费 用 支 出 占 GDP 的18%,自费比例是 11%,政府支出 45%,保险支出 47%,慈善支出 7.3%。
从两国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医疗卫生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是大致匹配的。
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是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内在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旨在规范政府决策权限,科学界定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法定化、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
2019 年 7 月,国家医保局曾就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制定这个文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基本保障、公平享有、稳健持续、责任均衡,要体现从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调严格决策权限,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中的基本制度、基本政策、支付的项目和标准、不支付的范围等都有明确的边界。作为待遇调整机制指南,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会每年更新,以确保待遇水平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同时,保证制度的可持续性。
在“十四五”期间,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首要工作是统一筹资政策。目前,有些地区企业缴费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个别地区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果筹资水平差距过大,医保制度就有可能成为生产要素(劳动、资本、技术等)非中性流动的影响因素,不利于建立公平公正、全国统一的要素市场,这是福利制度的大忌。进一步讲,筹资政策之所以存在地区差异,主要根源在于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太低。鉴于此,2021 年 2 月 7 日国家医保局印发的《2021 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除了要求推动落实《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关于规范决策权限、逐步清理规范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还着重强调“推进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这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重要改革日程。(本文发表于《中国医疗保险》两会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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