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便利新生儿参保为重点,推动实现“幼有优保”的积极转变
儿童优先是我国儿童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各类民生保障政策的重要遵循。在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制度基础充分夯实,改革不断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开展儿童参保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和便利新生儿参保流程,既有利于更好保障新生儿等儿童群体的健康权益,减轻儿童及其家庭看病就医经济负担,也有利于强化医保制度对国家人口顶层政策的基础支撑,是实现从“幼有所保”到“幼有优保”积极转变的关键举措。
一、有利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好服务人口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提升生育支持政策的全程性、包容性和协同性,营造生育友好的政策环境,既要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同时要在“减负”上下功夫,通过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激发家庭生育支持意愿。新生儿是社会最柔软人群,在疾病健康风险保障方面也需要更多关爱。及时把新生儿纳入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充分实现新生儿的应保尽保,既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庄严承诺,更能够切实缓解家庭个人医疗负担,保障新生儿就医权益、提高出生人口健康水平,对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支撑作用。
为此,应切实加强新生儿参保的政策督促性。一方面,明确新生儿参保率的总体目标,形成统一调度机制,引导各地把新生儿参保作为全民医保“补短板”的重点人群,并逐步分解进度指标,持续提高新生儿群体的参保水平。同时,要利用医保服务的各环节了解家庭参保基本情况并开展动员,利用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关键窗口期,加强对新生儿监护人的参保宣传,引导家庭普遍形成为新生儿参保的自觉意识与主动性。
二、有利于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参保动员和服务机制
当前,新生儿参保率不高问题客观存在。其中既有少数家长因“图省事”侥幸心理,而新生儿数据共享不及时、参保不便利、参保手续繁琐等情况也对新生儿家庭参保意愿充分释放形成了一定影响。为此,应形成更加适应新生儿及其家庭的参保服务机制,把参保动员下限由学龄阶段向3岁以下和出生时延伸,实现参保服务全生命周期覆盖,为全民实现高水平应保尽保提供更充分的政策空间和保障条件。
一是要加强数据共享,特别是做好与卫生健康、公安部门的信息联动,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落户情况和参保状态,做好参保“扫盲”。二是优化参保流程,把新生儿参保纳入“出生一件事”,与办理出生证明、户口等公共服务事项一并打包办理,减少新生儿参保流程,实现新生儿医保参保和缴费等事项“全流程”线上办,让新生儿家庭参保“少跑腿”、“不跑腿”。三是带动地方创造条件放开儿童参保户籍限制,消除新生儿就地参保障碍,为“出生即参保”创造条件。
三、有利于更好覆盖新生儿群体的疾病保障所需
新生儿群体因遗传等方面原因,存在出生即患病的风险。如参保不及时,不仅使新生儿就医面临诸多不便,且进一步放大了家庭灾难性卫生风险压力。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有利于实现医保“防火墙”的前置,消除保障盲区,为儿童及其家庭提前织密解除疾病健康后顾之忧的安全网。
为此,应立足新生儿群体健康风险特征,在政策范围内更充分兼顾他们的保障需求。一是建立报销回溯机制,新生儿出生后90天按规定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考虑儿童门诊医疗更加多发,构建更加适应儿童就医需求的保障供给方式,逐步稳步提升包括儿童在内的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新生儿及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参保获得感。三是简化参保和保障待遇依据。鼓励有条件地方探索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并可通过亲情账户或经办机构办理医保码,更好解决新生儿落户前的待遇保障“间断期”。
作者 | 关博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战略规划研究室副主任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杨紫萱 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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