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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虽远必追——逃不掉的骗税者


  浙江某进出口公司与货运代理公司合谋套取真实出口信息,一年半骗取出口退税款上千万元。案发后两名主谋相继失联,其中一人远逃非洲,但最终都被抓捕归案,一人已被判刑,另一人正羁押待审。


非洲加纳距离浙江省衢州市12405.8公里。

  

  “山高路远水深,浙赣粤间驰奔。疑难案件何惧?打击偷骗蛇神。今日互道珍重,来日再写新篇。”这是参与浙江省衢州YT进出口有限公司骗税案查办工作的检查人员致战友的临别赠言。在他们长达几年的不懈努力下,这个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督办的大要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两名主要嫌犯,一个被红色通缉后在非洲加纳落网,另一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60余万元。


异常发现

企业换主 出口额爆发式增长


    

  2015年7月,原衢州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在分析出口退税信息时,发现浙江省衢州YT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T公司)自2009年成立至2014年3月,申报出口销售额都是零,但是在自2014年4月之后的13个月里,月均申报出口销售额达到了500余万元。

  

  这种爆发式增长,引起分析人员的高度警惕。

  

  进一步查询资料,分析人员发现YT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是货物进出口及服装、鞋帽销售。相较于一年前,该公司发生的变化是在2014年3月19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

  

  “是因为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转变了经营方式,生意就突然做大了?”分析人员心里琢磨。为尽快查清事实,原衢州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立即将有关线索移交给原衢州市国税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

  

  意识到可能案情重大,稽查局于2015年7月28日对YT公司立案,同时对由YT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实际控制的另外两家企业——衢州YT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T鞋业公司)和衢州LT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T公司)分别立案。

  

突击调账

企业空空荡荡 疑点重重


 

  稽查人员决定,对YT公司登记注册地突击调账检查。

  

  到达目的地后,稽查人员看到墙上悬挂着YT公司、YT鞋业公司和LT公司三家企业的牌子,但生产区并没有生产设备,财务区只有几本账簿和凭证,仓库区空荡荡,没有货物堆积的痕迹。

  

  这是怎么回事?面对稽查人员的询问,YT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说其在2014年底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了江西省宜春市,后来将生产设备和业务资料也一并搬了过去。

  

  虽然这次突击调账检查没有找到有价值的账务资料,但负责该案的检查组组长(原衢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一科副科长)朱剑峰在和林某闲聊的过程中发现一个重要情况:YT公司有一名合伙人,名叫郭某刚,是宁波甲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货代公司)的负责人。

  

  朱剑峰心里犯起嘀咕:“从已掌握的账面资料来看,YT公司有很多款项是打给甲货代公司的,而林某和郭某刚又是合伙关系,一个货代企业怎么和进出口企业合伙做进出口生意呢?他们是以什么形式捆绑在一起的呢?”


  在我国驻加纳使馆的大力协助和公安部的指导协调下,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红通人员郭雄钢在加纳被抓获并被遣返回国。


一波三折

嫌疑人失联 从货物流找到突破

  

  为解开甲货代公司和YT公司之间的谜团,2016年1月,检查组兵分三路:一路前往宜春市外调检查,以获得林某所称的被转移至宜春的生产及经营资料;一路赶赴宁波,寻找郭某刚;一路留守原地,深入分析资料找线索。

  

  经过一周的调查走访,只有宁波小组完成任务,找到了郭某刚,其余两个小组都未能发现有价值的信息。

  

  正当检查组决定把郭某刚和林某作为关键,重点突破之时,两人相继失联,检查顿时陷入僵局。

  

  在犯罪嫌疑人失联、账证资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依靠传统稽查方式显然难以摆脱困局。检查组于是突破常规,通过全面分析涉案企业的现状和出口货物特征,确定了“以货物流为主、以资金流为辅”的检查思路。

  

  此后,检查组立即对YT公司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出口退税备案资料进行再梳理,重点关注集装箱号、订舱信息及船运公司信息。

  

  利用集装箱号的唯一性,检查组找到了当时负责装运该集装箱的船运公司,又根据船运公司留存资料找到了当时向该船运公司订舱的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再由货代公司的货运代理费用支付资金流找到上一级货代公司,与货运代理费用配套的,还有货物从一处运往另一处的相关货物收发单据及货运费用支付凭证。

  

  一笔出口业务,从生产到出口,除了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公司,中间要经过的货代公司少则两三家,多则五六家,上下级货代公司均需要有相应的货物流与货物运输资金流、货代费用资金流相互印证。检查人员通过向货源方逐级倒推的方式,最终找到了真实的货物出口方——分布在义乌市和江西省的数个没有出口权的小个体户和销售货物的小公司,他们通常委托货代公司为其办理出口业务。

  

  在资金流方面,检查组通过分析比对YT公司、甲货代公司的对公账户和林某、郭某刚等人的个人账户,发现部分由YT公司打给甲货代公司的货运代理费用,通过甲货代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某刚的个人账户转回林某的个人账户,从而证实了这两家企业之间通过伪造虚假的货运代理资金流,虚构货运代理业务的违法事实。


顺藤摸瓜

多方调查取证 揭开案件真相

    

  掌握有关货物流关键资料和资金回流证据后,检查组联合衢江区公安局,历时一个月,奔赴宁波、义乌、宜春等16个城市,对70余家货代公司及80余名相关人员展开询问和调查取证。渐渐地,案件真相大白。

  

  原来,郭某刚利用与货代企业的同行关系,通过网络联系掌握真实出口信息的货代公司或业务员,向他们承诺提供免费报关、包出口货物检验等服务。货代公司或业务员为谋取利益,在为客户办理好订舱、装箱、进场等手续后,将货物品名、数量、重量、集装箱号、订舱等信息告诉郭某刚,郭某刚伙同林某,将所获信息配上YT公司的空白报关资料,制作出口报关单证资料,交给甲货代公司,再汇总成整套报关资料,委托报关行向海关报关。

  

  报关后,郭某刚和林某又以YT鞋业公司的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配以伪造的海运提单和虚假的购销合同,伪造出口退税申报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短短一年半时间,郭某刚和林某以这种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款共计1081.94万元。


万里追踪

逃逸嫌疑人先后落网

  

  为逃避法律制裁,两名主要嫌疑人林某和郭某刚都销声匿迹,但终究没能逃过法网。

  

  林某因多次传讯不到,于2017年1月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同年3月10日被抓获,同年4月20日被逮捕。前不久,法院对林某作出终审判决,依法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60余万元。

  

  郭某刚逃到了境外,衢州市衢江区公安机关发现后于2018年5月将其层层上报至公安部。后郭某刚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几个月前,在我国驻加纳大使馆的协助下,在公安部的指导下,郭某刚在1万多公里之外的加纳被抓获,并被公安部“猎狐”工作组押解回国。目前,郭某刚在看守所羁押待审。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19年8月20日B1版

原标题:骗税者虽远必追



作者:徐昕旖 吴文君 金炜 本报记者 虞立教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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