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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委:2019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开始

聚前沿的 文化产业评论 2021-07-16


第2069期文化产业评论


近日,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了《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宏观导向作用,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根据《产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党政群〔2016〕27号),结合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市旅游委决定启动2019年产业资金项目征集工作。下面,我们将通知全文和项目申报相关材料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来源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编辑 | 1004月

 

文化与旅游融合,旅游与文化融合,无论是过去还是当前,一直是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文化与旅游行业的高频词,也是各级政府和文化旅游业界重点发展的两大支柱型产业。 

 

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进行重新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仅在行政机构上实现文化与旅游的全面融合,还将有效扫除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机制障碍,进一步推动文化与旅游原有产业边界的消融,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之间的深度融合,文化和旅游大融合发展的全新时代已然揭幕。

 


以下为通知全文: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旅游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及2018年北京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产业资金)的宏观导向作用,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根据《产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党政群〔2016〕27号),结合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市旅游委决定启动2019年产业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征集范围

 

1.三个文化带及城市副中心旅游项目。指:列入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建设规划及五年行动计划,以及城市副中心发展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

 

2.冬奥会、世园会、休闲大会旅游项目。指:列入2022冬奥会、2019世园会、2020世界休闲大会服务保障规划、计划,以及雁栖湖国际会都提升规划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传统村落、低收入村、少数民族村、星级民俗村项目。指:市级传统村落,及低收入村、少数民族村、星级民俗村中具备旅游设施建设条件,且2016年以来未获得过产业资金支持的村落。

 

4.特色旅游小镇及乡村精品酒店建设项目。指:各区2018年申报参评的特色旅游小镇,以及在建的乡村精品酒店项目。

 

5.旅游休闲步道配套设施项目。指:符合市区两级旅游休闲步道规划和北京旅游休闲步道标准体系的旅游休闲步道配套设施项目。

 

6.旅游产业融合新业态项目。指:旅游与文化、科技、教育、养生、体育等深度融合的

新业态新产品,重点支持在建项目。

 

7.红色旅游项目。指:全市红色旅游景区中,具备旅游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条件,且2016年以来未获得过产业资金支持的红色旅游景区。

 

8.其他项目。包括:列入市区两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旅游相关项目,以及城六区旅游环境秩序建设项目。

 

(二)支持内容及方式

 

1.补助类项目主要支持《产业资金补助项目定额标准(修订)》(见附件4)范围内的非经营性旅游相关设施,原则上不支持定额范围外的项目。对确需申报非定额内容的项目,各区应从严控制项目规模。2019年产业资金对非定额项目的支持额度将严格控制在资金总规模的20%以内。

 

2.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项目,原则上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政策,且项目本身或项目所在区域有较成熟的规划。

 

(二)项目实施内容具体、方案可行,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三)按照市规划国土、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住建、农村、旅游、体育等七部门《关于坚决杜绝以行业主管部门批文或资金拨付文件替代用地审批文件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112号)有关精神,凡涉及占地用地的项目,须提供占地用地审批文件,或项目所在区规划国土部门同意进行项目建设的意见函,以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设。

 

(四)项目单位须在北京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五)同一项目、同一内容,本年度已获得或以往年度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包括市旅游委其它资金)支持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区旅游委申报项目,经区旅游委、财政局对项目真实性、项目相关手续以及项目绩效等内容进行预审通过后,联合上报市旅游委和市财政局(区旅游委负责向市旅游委报送;区财政局负责向市财政局报送)。上报材料包括:区旅游委、财政局的联合申报文件(行文格式见附件1)、项目单位编报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及项目内容布点方案(编报格式见附件3)。市属单位和计划单列单位可直接向市旅游委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须依据项目征集范围,明确项目所属类别并在项目申报表中进行标注。

 

(三)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进行定额、非定额内容混合申报。确需申报非定额内容的,应将非定额部分作为独立项目进行申报。凡定额范围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产业资金补助项目定额标准(修订)》编报项目预算。

 

(四)项目申报应同时以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两种方式,向市旅游委报送项目申请资料。网上申报是指由各区旅游委按要求在北京市旅游产业项目库统一填报(www.lyxmk.com)。书面申报是指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制版请示(函)、项目申报表、区级审核意见及项目申报依据证明文件等报送市旅游委。

 

(五)项目通过初审进入正式评审程序后,须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图纸、预算等相关评审资料。

 

四、时间安排

 

各区务必于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8月21日前将区旅游委、财政局的联合申报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市旅游委产业发展促进处。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

 

联系方式:

市旅游委联系人:

张婧怡,联系电话:85157138

项目管理平台联系人:

朱峰,联系电话:18600677026;

杨怀舒, 联系电话:18511807074

 

附件:

后台关键词回复“2019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获得附件

1.区旅游委、财政局联合行文格式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内容布点方案编报格式

4.产业资金补助项目定额标准(修订)

5.产业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6.产业资金项目管理平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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