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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 如何理解习近平湖南考察文化产业「守正创新」指示

文化产业评论作者团 文化产业评论 2021-07-27
第2943期文化产业评论

“守正”和“创新”的关系是事关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对核心命题,从本质来说,中国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是其核心属性。中国文化产业的宗旨对内是“成风化人”,对外则服务于我国国家文化形象对外传播大局。文化产业作为一个高创意附加值、轻资产的行业,我们既要有坚持不懈、努力开拓的创新精神,更要不忘“守正”之初心。


作者 | 韩晗(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副教授)
编辑 | 张越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正文共计3711字 | 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

 


2020年9月17日下午,正在湖南长沙考察调研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并作出重要指示:文化产业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市场属性,但意识形态属性是本质属性。一定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守正创新,确保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文化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而正因是朝阳行业,它将在较长时间里处于“在无序中探索有序”的状态。就目前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总体水平与理论层次而言,认识“守正创新”,主要体现一点,就是重在“守正”。如果中国文化产业在发展中没有坚持“守正”这个底线,任何“创新”都瞎折腾,必然得不偿失。

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首宗商业用地

“守正”和“创新”的关系是事关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对核心命题。因此,对文化产业“守正创新”的正确理解,很有必要。具体来说,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中国文化产业的本质来说,中国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是其核心属性,这是由我国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所决定的,文化产业工作首先是意识形态工作,决不是“在商言商”的金钱交易。

发端于晚清的中国文化产业,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文化推动力,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证明了:中国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极其重要,无论是“五四”运动还是抗战救亡,或是新中国建设期,中国文化产业在弘扬主旋律、团结全社会的凝神聚力方面,有着不可取代的意义。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文化产业成为了党领导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的成败得失,无疑事关国家意识形态大局。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研究领域有一种声音,主张文化产业应当“在商言商”,甚至认为这是文化产业领域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方向,殊不知此说大谬。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多次对文化产业提出重要指示,均是将文化产业放置在文化建设、思想宣传工作的领域提出,而非纯粹的经济或金融工作领域,可见中国文化产业必须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旗帜下发展,是国家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部分。这既是其稳中有进、开拓创新的保障,也是其唯一前提。

事实上,全世界的文化产业领域都不存在完全“在商言商”的金钱交易。玛塔·巴勒斯在《穿过黑暗屏幕:大众文化、公共外交与美国的国际形象》一书指出,美国通过以大众文化为主的文化产业,实现国家形象的对外建构。而美国好莱坞电影、迪士尼动画片一直被视作是美国国家形象对外输出的渠道。中国文化产业虽然不与哪个国家在世界文化领域争霸,但文化产业必须服务于国家意识形态工作,这是毫不含糊的原则。


此外,中国文化产业的“守正”还体现在它与公共文化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特殊关系。两者同为国家文化建设的两个重要组成,彼此并行不悖。因此中国文化产业必须坚持“守正”原则,与公共文化事业共同发展。

世界任何国家,都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两条路径,中国也不例外。稍微特殊一点在于,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文化产业是通过文化事业这种形态表现出来的。之前曾有一种观点颇为流行,认为文化企业的“事转企”意味着告别文化事业,变成了以纯粹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看法。

“事转企”确实推进了部分文化事业转向企业化发展,有的引入民营资本或股份制形式,盘活了国有资产,形成了一批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电影集团、广电集团、出版集团与报业集团等等,从而搞活了文化生产机制,丰富了文化市场供给,提升了文化产业从业者的创造力。但文化企业相应的文化事业责任只会更大,不会更小。

“事转企”只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与运营方式的转变,决不是文化生产属性的转变,其目的是巩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服务国家文化建设工作,这就是我们要说的“守正”原则。


其次,作为文化工作的中国文化产业,其宗旨对内是“成风化人”,对外则服务于我国国家文化形象对外传播大局。就此而言,中国文化产业必须要进一步坚持“守正”的立场,认识到“创新”是服务“守正”的手段。

我国文化产业高速发展,尤其是文化、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为文化产业发展赋能提效,使文化产业在推动宣传思想工作、服务文化强国战略与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是新时代下文化产业的时代责任与应当具备的政治站位。

在“后疫情”之下,对接“内循环”是中国文化产业的重中之重,尤其在新基建、乡村振兴、文化遗产保护、城市改造更新等领域,文化产业大有可为,这里的“为”的核心就是“成风化人”,即以文化产业为载体,注重在精准扶贫、社区治理、基层党建、红色文创、传统文化“两创”与中医药文化传承等领域深耕细作、变耦合为聚合,以“成风化人”为宗旨,以“内循环”为动力,推动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化产业学界认为,相对于我国作为一个货物贸易大国与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文化资源大国的地位,中国在文化贸易上,却只能算是一个贸易小国,并曾长期一度处于贸易逆差状态。近年来,这一情况有了根本性的改善。2019年,我国文化产品出口998.9亿美元,增长7.9%;进口115.7亿美元,增长17.4%;贸易顺差883.2亿美元,规模扩大6.8%,进出口总额同比增8.9%。这为中国文化“走出去”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与桥梁。

因此从根本上讲,“成风化人”与服务我国国家文化形象对外传播大局才是中国文化产业的宗旨,这也是中国文化产业的应有之义。“守正”是“创新”的前提,“创新”是服务“守正”的手段,只有在这个大的前提之下,再谈创新何为,如果只能“创新”而不能“守正”,中国文化产业必然行之不远,甚至还会走入歧途。


其三,文化产业是一个高创意附加值、轻资产的行业,因此文化产业与“文创产业”在概念上具有相当大的重合性。

创意的核心就是创新,但是创新的前提是以尊重原创为核心的勇于试错与开拓精神,决不能容许抄袭、剽窃、盗版甚至借“创新”之名,生产不健康文化产品或非法融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是必须坚决以“守正”的意识守住底线。

因为历史原因,在之前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文化产业界对于版权等问题确实重视不足,“天下文章一大抄”大行其道,“盗版有助于知识传播”“洗稿不叫抄袭”等荒唐谬论甚嚣尘上,这种不尊重原创的观念,已经给我国科学研究事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如今在文化产业领域当中,这类歪风邪气带来的问题也日益明显,一些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在影视剧创作、网络游戏开发、广告设计等诸多领域肆意蔓延,让许多具有创新价值的成果未能获得应有的待遇与尊重,甚至一些不法文化企业通过伪造版权交易、知识产权造假等钻“伪创新”的空子或利用网络“流量经济”,大搞不健康文化产品生产,妄想陡然而富,再搞所谓“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套路,进行非法融资、恶意贷款、空壳上市与利用政策骗取资金支持等违法犯罪行为,给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金融安全、国家形象与市场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更给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致以了毁灭性的打击,这就是“守正”二字缺失的恶果。

毋庸讳言,正是因为上述种种问题,导致文化产业领域长期以来在国内受到偏见,并连累到“文化产业学”至今缺乏应有“中国化”的理论体系,甚至一直未能学科建制化,成为了国内教学研究人数最大的“非学科”之一。以至于有一些偏激的观点认为,中国文化产业先天不足,是“空手套白狼”的“伪产业”。

为中国文化产业正名是政产学研界的责无旁贷的使命,因此更要时刻牢记“守正”二字,否则无以谈其他。


中国文化产业走过了漫长而又短暂的一百多年,从无到有,由弱而强,见证了中国社会、文化的艰辛现代化进程,这也是中国文化产业独立自主、自信自强的发展之路。

目前中国文化产业已经进入到了引领期,成为了在区域间居于决定性地位、在世界上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全门类文化产业体系,可谓名副其实的文化产业大国,但是我们离文化产业强国仍有不小的距离,这将决定了我们在继续前行的道路上,既要有坚持不懈、努力开拓的创新精神,更要不忘“守正”之初心,孜孜不倦、矢志不移,不断促进中国文化产业在文化强国建设中征程中的使命感、责任意识与时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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