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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为什么整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绩效评价

文化产业评论作者团 文化产业评论 2022-06-18

第3498期文化产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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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科技部、中宣部7日联合发布《关于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显示,在前三批55家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绩效评价结果中,共有6家优秀、41家合格,另有8家被要求整改。此前,两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那么,此次绩效评价结果释放了哪些信号?对未来申报创建又有哪些启示?



作者 | 小军哥(文化产业评论作者团、三川汇文旅体研究院研究员)

编审 | 时光 

编辑 | 半岛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是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等政策规划,依据《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由科技部与中宣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认定的示范性创新基地。


迄今为止,科技部、中宣部会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9年、2021年分四批共认定了85家基地,其中集聚类44家,单体类41家,构建起了集聚类基地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与实体经济、单体类基地服务行业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创新发展格局(独家解读 | 10年4批85家,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4月6日,科技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申报重点领域和方向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等科技创新领域。


4月7日,科技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基地绩效评估结果》)显示,前三批55家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在分为优秀、合格、整改三类绩效评价结果中,共有6家优秀、41家合格,另有8家被要求整改。并对前两批基地进行了统一更名。

 


那么,此次绩效评价结果释放出了哪些强烈信号?对接下来的第五批基地申报又有哪些警示意义?本期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将重点解析。


绩效评价结果整体向好


按照《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每两年对基地进行一次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分为通过考核、限期整改、撤销命名三种。限期整改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可见,这次基地绩效评价,是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以来的首次实施。《基地绩效评估结果》显示,此次评价对象主要为前三批基地,共55家(其中,39家集聚类、16家单体类),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整改三等。与《管理办法》明确的三种考核结果相比,体现了争先创优的导向性。


一是集聚类基地整改率高于优秀率。


据《基地绩效评估结果》显示,在前三批39家集聚类基地中,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的共4家、合格的共27家、整改的共8家(名单详见下表)。其中,优秀率约10%、合格率为70%、整改率20%,整改率高出优秀率10个百分点。



二是单体类基地好于集聚类基地。


据《基地绩效评估结果》显示,在16家单体类基地中,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的共2家、合格的共14家(名单详见下表)。其中,优秀率为12.5%、合格率为87.5%,评价结果整体好于集聚类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这16家单体类基地均是依据2018年出台的《管理办法》,于2019年列入第三批认定的单体基地。此前二批均为集聚类基地。



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综合集聚类、单体类基地绩效评价结果,在前三批55家基地中,优秀基地共6家、合格基地共41家、整改的基地共8家,整体优秀率约11%、整体合格率约75%、整改率为14%。从结果来看(详见下表),前三批基地建设整体向好。



绩效评价结果释放哪些信号?


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查阅《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绩效评价的通知》(以下简称《绩效评价通知》)发现,此次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地落实《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的具体举措、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等。

 


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认为,此次绩效评价坚持问题导向,在鼓励引导各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同时,倒逼各基地发现融合软肋,补齐科技技术支撑短板,系统推动基地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人民大学:2021中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培塑先进典型,激励争先创优


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6家基地中(详见下表),包括4家集聚类基地和2家单体类基地。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盘点发现,这6家优秀基地涵盖了“文化+科技创新+平台”、数字动漫产业集聚、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智慧营销与大数据应用、装备技术集成等典型示范模式,多为各领域的行业标杆。



例如,广州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是第二批集聚类基地。近年来,坚持以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2019年荣获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十强称号, 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文化企业超3000家,全年累计专利申请数超6500件。


再如,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是第三批单体类基地。近年来,企业聚焦打造文体旅核心科技装备和运营控制系统,累计获得专利1000余项,发明专利170余项,先后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等殊荣,先后两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

 

△大丰实业是北京冬奥会主火炬装置重要创制者

(图源:浙江在线)


强化动态考核,摸清发展现状


对照《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基地评估期内发展状况、基地的空间布局与产业集聚特色、基地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具体实施,以及所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情况、所在城市出台各类针对性政策、基地建设发展中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等5个方面15项内容。


在量化指标评价上,集聚类基地重点考核近三年营业收入、税收贡献、创新情况、创新创业环境和荣誉资质五个方面数据(详见下表),主要包括基地内最具代表性的20家文化科技融合企业总体营业收入、纳税额、研发投入资金额,以及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数量和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奖项数(项)。



单体类基地重点考核2018—2020年营业收入、收入结构、税收贡献、拉动就业、创新情况、荣誉资质等6个方面(详见下表),数据包括总体营业收入、文化科技产品收入占比、纳税总额、员工数量、研发投入资金额与购买技术服务的费用之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拥有专利数量、拥有商标数量、拥有著作权数量和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奖项数(项)等10项指标。



据此,从前三批55家基地考核结果来看,6家优秀和41家合格基地均是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营业务收入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提供科技支撑的文化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比较高的单位,集中反映了各基地创建工作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建设短板


《基地绩效评估结果》强调,8家评价结果为整改的基地(详见下表),须严格按照反馈的评价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整改期限为1年(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整改期满后,两部门将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整改通过的,保留其基地资格;整改未通过的,撤销其基地的资格。



目前,虽然每家基地具体评价意见尚未公布,但对照《绩效评价通知》相关要求,综合前文梳理分析,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研判认为,评价结果为整改的这8家基地除了量化考核指标差强人意外,还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组织领导不力。根据《管理办法》,基地所在地政府应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科技、宣传、文旅等相关部门参加,加强对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整改的8家基地中,有7家是首批和第二批入选的基地,很可能存在工作懈怠、政策措施不实等问题。


二是要素集聚不够。此次被要求整改的8家基地均为集聚类基地。根据《管理办法》,集聚类基地内文化科技企业数量应达到一定规模,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0亿元,其中主营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业数量达到10家以上。由此判断,文化科技企业规模削弱和经济效益不佳占主要因素。


三是示范作用不强。根据《管理办法》,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在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显然,在8家整改基地中,应不同程度存在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不全等问题。


对基地创建工作的几点启示


中宣部、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建成100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的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截至2021年,前四批已认定85家。


4月6日,科技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国家基地申报通知!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将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这也预示着,100家基地目标有望于今年提前完成。


然而值得重视的是,经过10年的探索实践,虽然我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从前三批55家基地绩效评价结果分析来看,在体系建设、规范管理、创新融合等方面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为此,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建议,“十四五”期间文化与科技融合基地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强化领导力。各地政府要严格落实《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要求,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和基地建设的统一领导和宏观决策,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力量,形成“1+N”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考核评估,确保组织领导机构高效运行,专业骨干力量专心专注。

 

△2019年全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研讨班在西安市举办(图源:深圳南山文体通)



二是强化创新力。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各自优势,树立企业在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以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核心载体,引导高端文化科技创新要素围绕示范基地布局和聚集,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型龙头企业,扶植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科技创新企业,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


三是强化引导力。要加强各级财政资金持续性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性基金,采取直接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推动产品研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为文化科技企业争取信贷和资本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提升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受益面。

 

△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效果图

(图源:北青网)


四是强化支撑力。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必须有一支专业化的高素质科技领军人才队伍作支撑。各地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紧缺型人才招引政策,重点加强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引流力度,为高质素人才创造施展才华的平台。相关企业要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合作,利用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平台,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总之,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是一个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时代课题,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是“只创不建”的门面工程,必须直面日新月异的科技浪潮,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紧迫感,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创新应用和深度融合发展,用文化之美滋养科技向善,用科技之光照亮文化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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