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与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相比,《通知》要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均须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按照《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在全国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逐步将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到2022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此次将所有二级公立医院纳入考核,标志着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通知》发布当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同时,《意见》还指出:将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
在《意见》的精神指引下,正在全面开展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在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的前提下,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效能。
以下为《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