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捆住」的中国医生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39深呼吸 Author 简言
导读
“学会保护自己是中国医生的职业需要。”
来源:“39深呼吸”微信公众号
作者:简言
“平等仁爱、患者至上、真诚守信、精进审慎、廉洁公正、终生学习……”这是《中国医师宣言》的核心精神,是医师职业精神的普遍原则和道德底线,更是曾经让无数医生心潮澎湃甚至奉为信仰的话语。
但如今,这些话语对于当下的医生可能已经不再适用。眼下,诸多被曝光亦或是未被曝光的案例无不在告诫中国医生:医者不是上帝,即使面对疾病和患者,他们亦有不可为之事。他们需要时刻警惕,在给患者看病时出现的任何一个小细节,所做的每一个决定,哪怕是出于道德、人情的缘由,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
人性、法律、规章制度、约定俗成的潜规则、世人对医生的观念……这些正在或者已经形成的一道道锁链,把中国医生这个群体捆绑得无法动弹。
当下的中国医生,只能算是被捆绑住手脚的折翼天使。
医患信任成“聊城假药案”切口
医患间信任危机的爆发速度,远比人们想象中快得多。
以2019年3月底曝光的“聊城假药案”为例,作为第一个轰动医界和非医界的典型,事件发生后,当事人陈宗祥医生接受了“免除了科主任职务,暂停了一年执业活动”的处罚,并表示“不想再行医”。
今年4月,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聊城假药案”。/ 央视截图
该事件只是一个导火索,可怕的是,随后,有的医生被停业,有的医生被禁言,还有的学生也因此放弃了学医的理想。
如果不是社会新闻对于这一事件聚焦,人们往往不会意识到,中国医生群体已经抵达到怎样的绝境。
这样的绝境也不仅出现在聊城,在与聊城相隔600多公里江苏盐城的一家县级医院,妇产科副主任杨长林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对患者的就诊发表任何除本职工作之外的意见。
“作为一个医生,我们还是需要做好自我保护,如果出现不符合医疗规范的事情,尽量不要强出头,免得给自己找麻烦。”在杨长林看来,眼前的医生群体,最好做到:不要自找麻烦。
远在开封妇产科医院的王协军医生也有些许觉悟,他建议,医生与患者间的术前谈话不应该在吵吵闹闹的诊室中进行,而是应该安排在安静的办公室中,更该标明“您已进入视频摄录区域,您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记录档案”的字样。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医生的安全。”王协军认为,99.99%的医生都是善良的,他们都是希望能尽快帮助患者解除病痛。但也正是如此,很多时候医生也会因为自身缺乏完善的沟通技巧,稍有不慎便会将自身陷入困境。“学会保护自己是中国医生的职业需要。”
其实,这也并不无道理。在国外,医生入职不仅要考核医疗专业知识,还要考核医生的情商,助力医患无障碍沟通。美国许多医院还设有“患者委员会”或“患者体验改善部门”,其宗旨也是为了帮助医患双方相互监督、督促和改进。
美国医生特鲁多有一句流传至今的名言:“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慰藉。”/ 北京电视台
“我国也该设有提高医生情商的培训课程,同时,更应该对法律规定进行细化,帮助医生清除工作障碍,避免医生浪费更多的时间与患者扯皮。”北京某大型三甲医院医生刘峰很同意王协军的看法。
在他看来,中国医生有许多共同的苦楚难以向外人诉说。例如,门诊中,针对患者提出的同一个问题,医生需要反复解释,以至于最后难免有患者认为自己不够细心或者不够有耐心。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告诫自己,要有足够的耐心跟患者好好谈谈。”即便如此,刘峰也难以排解内心的痛苦,很多时候,他会选择在桌子底下用力捏笔以发泄不满,以至于,一天下来会捏断好多支笔。
刘峰能找到发泄窗口已属万幸,而有的医生在面对患者的抱怨时根本无法控制自己。例如,在2019年4月,上海仁济医院一名专家就因与患者发生冲突,最终被警方戴上手铐带走。
这种情况不在少数。据相关统计报告显示,2013年至2015年,相关的全国民事一审判决书中可以实现准确解析处理的共7239篇,其中,北京地区共350篇,上海地区共576篇。而患者起诉医疗机构的案件占比约87%。
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当所有的压力全部放在医生一人身上时,各种问题总会接踵而来,心平气和地面对患者已经变得不大可能,理所当然地,医患之间的信任度也会由此降低。
“医者仁心”和”守法合规”怎么选?
成见是一座大山,任你如何努力,也无法搬动。在今天,“医患矛盾”已经成为横亘在医患双方中间迈不过去的一条鸿沟。
学者冯磊曾经在分析医患关系时提出过一个有意思的悖论:对于患者和患者家属来说,往往越是对医学不了解,就越迷信医学的无所不能,越迷信医学的无所不能,也就越怀疑医生有问题。无论是医生也好,医疗行为也罢,总会变得危机四伏,医生更仿佛成为了弱势群体。
当然,这也是受到根深蒂固的历史因素的影响。某业内人士就曾对记者直言,目前,国内诊疗费普遍较低,无法让医务工作者过上体面的生活,不少优秀的医学生不当医生而是另谋出路。要么出国留学深造、要么应聘药企医药代表。
2017年中国医生薪酬分布,71.6%每月工资不足8000元。/ 智研咨询
一项2017年的数据显示,中国医生最主要的压力来自于医患关系和工作时长。/ 智研咨询
“这是一个长期的现象,最起码持续了20年,从90年代初到现在一直如此。而当前医患矛盾激化,也反映了我国医疗体制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一直在帮助各大医院处理医疗纠纷案,每年他需要处理的已经在法院立案的医疗纠纷案件约800多起,其中,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每年就约有二三十例。
“改革开放40年,其他行业发展速度很快,但医疗卫生事业仍然保持着计划经济的体制。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和落后的生产力、生产体制之间的矛盾,才是当前医患矛盾的根源。”邓利强主任表示。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利益的纠葛,道德伦理的牵绊,以及价值观念的取舍。
以“聊城假药案”为例,医生以医者父母心为出发点,在患者面临癌症晚期国内苦无良药而国外有的情况下,出于好心将购药渠道推荐给患者家属。最终,却因为“卡博替尼”这一款药物尚未在中国上市,被判定为“假药”,主治医生也因此受到牵连。
案件中的卡博替尼(Cabozantinib Tablets)抗癌药。/ 山东卫视
这看似高尚且冤枉的行为,实际上,也在提醒医生:是“医者仁心”?还是“守法合规”?这一选择题面前,应该做到正确取舍。
对此,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刘凯对记者表示,不可否认,道德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追求的终极目的。但是,从动机到目的这一过程之中,仅凭道德根本不具有任何意义。
“这就要求医患双方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学伦理。”刘凯强调,医患双方都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医生是一个时刻与生命打交道的职业,每个医生开出的药品都是特殊的产品,无论是原研药,还是仿制药,应该永远将质量放置在第一位。
从国家管控的角度也可分析出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以全国人口13亿计算,按照每一种疾病的病群体只有10万人进行估计,约占到全国总人口的0.007%。但一种不合格的药物使用的群体哪怕仅占1%,影响的人数也将是数以千计。
“大部分医生都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与高尚的意愿追求,但如此就迫使行政主管部门不对这类医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是不现实的。否则,国家通过各个层面各种手段和方式所构建的药品监督与管理的体制就会轰然倒塌,”刘凯强调,评价某一医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应该从道德层面、伦理层面、法律层面进行综合评价。
铁律面前,医生需要自救
自古以来,中国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结构,法外容情已经深入到中国人的骨髓中。在铁律面前,一切都变得微乎其微。
但也有人说,培养一名优秀的医生需要20多年了,摧毁他只需要一个医疗纠纷,一段报道,一个行政处罚,这样未免太缺乏人情味。
换言之,也正是因为如此,医生更该谨言慎行。
那么,当“情”与“法”的冲突和矛盾已经成为事实时,医生群体究竟应该如何保护好自己?
据了解,为破解这一冲突和矛盾,司法机关已经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所纠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聊城市公安机关对案件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央视截图
除了政策的助推,不少医院也在自发寻找破局之道以规避风险。
例如,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江苏省一家医院,某心内科医生曾自曝:有患有妊娠性高血压症的孕妇通过代购买了“甲基多巴”(这是孕妇首选的降压药,中国大陆没有上市),挂了医生的号后问该怎么服用?该医生建议孕妇自己看说明书。但孕妇称英文看不懂,最后,医生便直言:自己可以给孕妇翻译,但前提是,孕妇需要先取消之前的挂号。
对于该医生如惊弓之鸟的心态,有人将其归因于“聊城假药案”的后遗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难发现,“聊城假药案”让救死扶伤的医生看到了现实的制约。他们清楚地发现,法律法规既保护了自己,也限制了人性甚至医德。
“从这个结果来看,‘聊城假药案’是双刃剑都不足以来形容,堪称多棱的军刺,”在淮安一家医院,行政主管刘雅岚认为,“聊城假药案”后,更应该对临床医生的合理用药进行规范。
刘雅岚5年前进入医院妇产科,一直奔走在一线临床,两年前她因为表现出色转至医院管理岗位。身在管理岗的她,如今,需要帮助更多医生考虑除专业技能以外的事情。
“以青霉素皮试为例,皮试结果出现阴性则意味着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在医院,如果走规范流程拿药,即使患者出现事故,所有的责任也会由医院承担。相反,如果药是患者或医生从医院以外的地方带入,那么,医院则不会给医生个人承担任何责任。”
刘雅岚称,刚刚进入这家医院时就发现,有些药医院根本不采购,这更需要严格规范医生,不可随意给患者提供非院内药物的采购渠道。
《执业医师法》中明确规定:医生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国家卫健委官网
北京协和医院也有自己的处理方式。该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谭先杰介绍,在协和医院,所有非院内的药,或者没有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又是患者必须要用的药物都可以在医院周边的“协和大药房”买到。“患者在买药之前,需要进行申请,签知情同意书,而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把责任推给医院管理层。”在谭先杰看来,当代的医生不该也不可随意去揽责任,毕竟,这样的责任也不是一个医生能够承担的。
当然,如今,要想化解医患关系难题任重道远,但医生也需要知道,患者到医疗机构求医,将自己的生命健康托付给医院和医生,医院和医生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义务治病救人。
“遵守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诊疗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这个时代仍然是必需品。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医疗安全与医患之间构建起良好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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