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不用处方也可以买到处方药了
导读
希望以此为契机,让这些束缚在医疗行业身上的形式主义,都能够得以开刀根除!
处方药,是指具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或者药房购买的药物。
此类药物,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剂量以及用药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处方药若随意服用具有极高危险性。中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曾统计了26家医院717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处方药的不良反应远远高于非处方药。并且,这些统计报告还是医院里面的医生在给病人用药中发现的不良反应,可以设想,若没有专业医师的指导,自行服用处方药会有多么严重的后果!
武汉就曾经有一女子,没有炎症感染,却自行网购并过量服用处方药,而造成器官严重损害,被送ICU。
是药三分毒,因而,早在15年前,我国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就与国际接轨,进行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分类,将药品分为OTC和Rx,也就是非处方药和处方药。
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是指为方便群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这类药品,仅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
而处方药则要有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处方,患者到医院药房或药店凭方购买的药物。
2005年,是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一个分水岭。
那一年,国家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图源:国家药监局官网
通知明确规定,有11类处方药以及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
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划,2005年底之前,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可以继续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发给处方药定点销售标志;2006年1月1日后,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只能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或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国目前在流通领域对处方药实行双轨制管理,要求粉针剂等所有针剂抗生素、抗结核、抗真菌、磺胺、喹诺酮五类抗菌素和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实行在医师处方或药师指导下购买。
但是,说句实话,对于多数医院来说,处方药作为药品的主体,依然是一块很大的蛋糕,就像是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还是有的,在医院利润这一块,尽管已经饱受挤压,仍然占有很大的空间,没有一个医院敢轻易说放弃。
这就必然导致了医院医师的处方外流难,不仅零售药店的处方药销售受到影响,也给患者的用药,特别是慢性病患者的用药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
六月初,湖北省会武汉市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若干措施》,通过系列具体举措,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
不久,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各零售药店对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首次提供处方经审核购药后,以后再次购买处方药不能提供处方的,可凭首次登记处方信息,销售处方药。
图源:荆门晚报
对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顾客不能提供处方,可凭病历上的医嘱、出院小结、医疗机构购药单据,在驻店药师的指导下登记销售,并建立销售专用台账。
也就是说,对于长期用药的慢性病者购买处方药,以后,可以由药店药师根据顾客首次处方或病历信息,建立销售专用台账,直接登记销售。
一直以来,慢性病患者的购药成为了心头的一种永远的痛。
每次补充药品都要经过漫长的重复的预约挂号排队取药。这种一刀切的处方与非处方药品分类管理,已经成为了一种困扰药店和慢性病者的严重形式主义。一是给患者人为的设置了购药障碍;二是给药店无形架设了栏杆;三是徒增医院医生的负荷压力,加大了看病难的问题。毫不夸张的说,几乎成为了一个最形式的形式主义。
武汉开了个好刀,荆门带了个好头。但愿,让这一便民举措能全面开花,推广开来,从荆门铺向全国。希望以此为契机,让这些束缚在医疗行业身上的形式主义,都能够得以开刀根除!
责编 | 小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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