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行最牛医闹文件,这些令人拍手叫好的举措可行吗?丨医眼看法
导读
不妥协,不赔偿能不能防医闹?
来源:医脉通
作者: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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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前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等十余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被媒体称为“卫健委最牛防医闹文件” 《意见2020》。《意见2020》重点强调,要依法处置医疗纠纷,倡导“有纠纷找医调委、要赔偿找保险公司”的医疗纠纷处理导向。医疗机构不得“花钱买平安”、“妥协换和谐”、“赔钱求解决”。
不赔钱,不妥协,医疗机构强硬起来,对于防医闹、稳定医患关系真的有作用?
不得“花钱买平安”、“妥协换和谐”、“赔钱求解决”
医疗机构不得“花钱买平安”、“妥协换和谐”、“赔钱求解决”这句话不是2020的产物,而早在2017年就被提出。
2017年5月,在山东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讲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时说道,“2016年,我省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就有16起,伤医案件55起,受伤害医务人员达71人。对此,我们一定要态度鲜明,要知道花钱买不来平安,妥协换不来和谐,‘赔钱’不是解决之道。”同时,他指出各级司法机关要负起责任,严厉依法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行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切实维护好和谐医患关系。
2017年8月,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7),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其中的工作措施章节,《意见2017》指出要完善纠纷预防机制、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文件截图
《意见2017》要求医疗机构:
1.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组织院内调解;
2.院内调解无法和解的,医疗机构应当引导患方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3.患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患方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向属地县(市、区)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严禁医疗机构未经调解组织、人民法院调解或审理等法律程序,擅自进行1万元以上的赔偿;
5. 对“医闹”、暴力伤医或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事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置,不得“花钱买平安”,不得“妥协换和谐”,不得“赔钱求解决”;
6. 遗体在病房、监护室等场所停放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否则强制移出;
7.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患者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患方违反遗体处置规定、不听劝告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后,可以通知殡仪馆接收遗体。
《意见2020》将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并且明确了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避免在工作中出现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工作拖延的情况。该意见要求医疗机构:
1. 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开预约诊疗,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到75%以上,减少患者院内停留时间;
2.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处或重点区域入口处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禁限物品进入医院。拒不接受安检的,医院可拒绝其进入;
3.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管理部门,建立三级投诉管理体系,实行“首诉负责制;
4. 医疗机构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重点事件重点办理;
5. 医疗机构应建立诊区管理制度,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等特殊患者就诊,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在医生值班室、护士站、门急诊室等重点部位安装“一键报警”系统。
不妥协,不赔偿能不能防医闹?
医院愿不愿意妥协?愿不愿意赔偿?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被迫妥协、被迫赔偿,是因为对于医院来说,可能用钱“平事”是更有效解决医疗纠纷、维持正常医疗秩序、保证医院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人身安全的方法。
而对于患方来说,如果走正常的解决途径处理医疗纠纷,正常与医院调解很难得到满意的赔偿,医调委处理总觉得缺乏公正性,而医疗诉讼耗时长、费用高,结果也不见得理想。而采用非常手段,拒绝出院、找医方直接“讨说法”,往往会获得更理想的“收入”。
曾经有位医院管理者算过一笔账,每家医院每个科室的每个床位实际上都有一个价格,平均每年每张床可以为医院带来一定的收入。比如一张外科的床位,每个月平均可以住6个手术病人(平均住院天数5天),每个手术患者平均住院费用2万元,那么这张床位平均每年就可以为医院带来144万元的毛收入。
如果因为医疗纠纷,患者拒绝出院,恶意占用床位1年,甚至占用一间病房,那么上百万的收入就损失了。不但如此,医方还得花费更多的精力处理纠纷,还可能影响到医护人员的工作,影响科室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有些科室,由于一个纠纷就“关科大吉”,专业人才流失,专业发展毁于一旦。与其发展到这种严重地步,有些医方就觉得不如选择赔钱了事,这样的话医院形象无损害,医院领导业绩无污点,医院诊疗秩序无影响。
曾几何时,很多医生因为受不了家属的纠缠而放弃了自己的执业生涯,很多科室因为患方的吵闹而无法继续正常实施诊疗,院领导东躲西藏回避患方家属。老刘觉得能够用钱雷厉风行地解决医疗纠纷,快速处理“不和谐”声音,且一直能够维持医院有序、平稳发展的医院管理层真是太厉害了。
另外,医院赔偿了一个,就可能招致数个患者索赔,甚至还产生了职业“碰瓷”的。
患者死在医院,不管什么原因,就得要赔偿;手术效果不理想,不论是否有过错,都得索赔。谈不拢,不满意,就各种作,变着花样闹。卫健委提出的不得“花钱买平安”、“妥协换和谐”、“赔钱求解决”,明确表达出通过“作”、“闹”的方式不能获得钱财,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医闹。同时,加强安保、警察依法打击医闹、通畅投诉、纠纷解决渠道,确实可以有助于引导患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但是,也需要看到想要短期内就看到明显的效果,可能也是不现实的。
很多问题并不是不赔钱、不妥协、严格执法就能完全解决的。比如患者符合出院标准,但就是不出院、恶意占床;还有些家属将病重老人扔在医院就不再露面了,医院不能置之不理,这些问题目前就很难有好方法解决。
依法治国需要法制建设,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并且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才能让事情的解决更加完满。比如针对患者死亡后,家属以存在医疗纠纷为由拒绝将尸体挪出医院。针对此现象,目前有明确规定,需要在两小时内移走尸体。如果患方拒绝,那么警方有权利介入强行转移尸体。
当法律法规对细节明确规定后,执行过程也就权责分明,处理纠纷更加快速、妥当。但就目前的规定来看,很多言词还是太抽象,具体核心问题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缺乏有效的执行力。所以,医方对医疗纠纷处理还是头痛,虽然可以不妥协、不赔钱,但现实中很多实质性问题都解决不了。
当媒体都聚焦要求医院不妥协、不赔钱的时候,希望也能关注一下文件中对于各个部门联合执法的要求。只有各个部门共同努力,才能维持好的诊疗秩序,才能让医疗系统良性发展,让每一个公民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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