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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我国首部医保监管条例草案通过

医脉通medlive 医脉通 2022-09-21



导读


骗保不是洪水猛兽,监管才是驯兽员。


来源:医脉通

作者:叶正松

本文由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每年年末,医保都捉襟见肘。


每年年末,医保都有大事件发生:


如果问今年影响力最大的一件事是什么?相信无疑是医保“灵魂谈判”下来的心脏支架大降价。


如果说去年影响最大的事件是什么?我想,大家一定会一致认为,莫过于辽宁沈阳两家医院骗取医保基金事件。


去年11月,央视记者通过暗访发现,在沈阳于洪济华医院和沈阳友好肾病医院,一些老人到医院不检查就住院。每天老人们先去集市购物,中午回医院吃免费午餐,餐后在病房喝酒打牌,晚上领取“好处费”离开。之后,这些老人的医保卡就被刷去上千元。



央视报道当晚,沈阳市就对此展开调查。有媒体报道说“报道结束,警察就到了医院”。


去年11月20日,调查结果对社会予以公布。沈阳于洪济华医院、沈阳友好肾病中医院以合法医院为掩护,通过中间人拉拢介绍虚假病人,采取制作虚假病志、进行虚假治疗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涉嫌诈骗犯罪。


根据调查结果,两家涉案医院院长及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警方依法传唤相关人员242名,其中,刑事拘留37名。


对于这些医院和这些医务人员来说,医保就像个大观园,这些误入了大观园的刘姥姥,却没能学会姥姥的本分和朴素,对不属于他们的东西、利益起了贪念,拿了不该拿的东西。这份贪念,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正应了那句俗语:“富人死在了钱上,穷人死在了粮上,猎人死在了枪口上,会浮水的死在了河塘里。”玩火自焚,贪念缘于妄念。


这是一起医院和“患者”“双赢”的案例。用柴静的那句话来形容这起骗保案件,入木三分:“哪有什么受害者的面孔?只有一张张利益诉求的脸”。


“患者”能赚点零花钱,医院一个“病人”毫不费力就能赚个好几千。伪造的住院记录、伪造的输液用药、伪造的辅助检查,往医保一报,钱就到腰包。病人是假的,诊疗是假的,住院是假的,只有从医保那儿骗到的钱是真的。


毫不隐讳的说,医保骗保这种事已经不新鲜,基本每年都会曝出几例震撼的新闻。


杂草不除,禾苗遭殃。在一个社会里,当有一小撮人因为投机取巧不讲规则而先获得利益,此时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依法重处,那么剩下的大部人必然也不会再坚守自己原则。


为了快速遏制这种现象,保卫医保资金的安全,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


应该说,成立医保局后,利剑斩魔,专项监察,这种情况有所好转,但依然是治标不治本。因为人本逐利,只要有利可图,骗保就容易死灰复燃。所以,治疗重疴,还需猛药。


在这种背景下,2020年12月9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通过。


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条例。


条例明确了三点:


1.明确了医保监管各利益主体的责、权、利;


2.明确了欺诈骗保的行为类型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程序;


3.明确了医药机构、医务人员、参保人等涉及违法违规甚至犯罪行为处理的可操作性强的处罚措施。


这部法律法规的落地,使今后我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有了法律法规的利剑护航,由经验性监管向法治化监管转变。


执法必须有法可依,只有完善法治、依法监管,才能保证医保基金监管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才能维护加强医保监管的强制性、权威性和震慑力。


骗保不是洪水猛兽,监管才是驯兽员。


可以预见,未来的医保管理将愈发的严格。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不是“唐僧肉”,谁都可以吃一口。任何欺诈恶意骗取医保的行为,其实都是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侵害,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所以,各医疗机构以及医护人员,一定要小心火烛,切勿心存侥幸。


责编 小脉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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