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新医保目录公布,119种药平均降价五成,新冠药物被纳入
导读
国家医保局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
今天(12月28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在北京召开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新闻发布会,发布最新版本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2020年药品目录》)。
今年国家医保局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119种(其中目录外96种,目录内23种),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本次目录调整共新调入119种药品(含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
图源:央视新闻
经过本次目录调整,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调整后的《2020年药品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本次医保目录调整与以往相比有何不同与亮点?
1.首次实行申报制
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的《2020年药品目录》解读信息显示,不同于前几轮调整将“所有已上市药品”纳入评审范围的做法,今年首次实行申报制,即符合今年调整方案所列条件的目录外药品才可被纳入调整范围。目录外药品的调整范围实现了从“海选”向“优选”的转变。
2.降价调入最多,治疗领域最广
与往年相比,本次调整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谈判降价调入的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
本次,国家医保局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119种(其中目录外96种,目录内23种),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本次目录调整共新调入119种药品(含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患者的获得感会更加强烈。
3.治疗新冠肺炎药品全部纳入医保目录
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
纳入调整的目录外药品,有何考虑?
根据《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今年调整的目录外药品主要有7类:
1.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2.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3.被相关部门纳入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药品;
4.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的药品;
5.2015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的药品;
6.2015年1月1日以后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7.考虑到各省原自行增补药品的用药延续性,本次也将“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
根据申报条件,共计704种目录外药品申报成功。
设定申报条件的主要考虑是:
1.更好满足临床需求。
例如新冠肺炎治疗用药、临床急需或鼓励仿制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集采中选药品等。
2.更好与新药审批工作衔接,实现药品审批与医保评审“无缝衔接”,体现鼓励新药创制的导向。
例如新上市的药品,新批准修改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的药品。
3.照顾临床用药延续性。
例如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也被纳入调整范围。
29种药品为何被调出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0年药品目录》解读信息称:经专家评审,共计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成为“僵尸药”等品种。这些药品的调出,经过了专家反复论证,严格按程序确定的。专家们在评审过程中,将可替代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被调出的药品目录内均有疗效相当或更好的药物可供替代。同时,这些药品的调出,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了空间。
14种抗癌药降价,新增17种抗癌药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伊始,就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今年底协议到期。这17种抗癌药中,3种药品有仿制药上市被纳入乙类管理。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余亿元。
同时,本次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国家医保局称,由于疫情原因,今年的调整工作12月份才结束。为了给地方医保部门和经办机构预留系统调整、政策衔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时间,国家医保局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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