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女辅警与3名医务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同时涉及多名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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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群不讲武德的人,自然不会耗子尾汁!
作者:医护多团队
去年底,2020年12月17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灌云县公安局海州分局27岁女辅警许艳,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
检方指控,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许艳同时或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发生肉体关系以后,许艳以被家人发现要找被害人闹事、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涉案金额高达372.6万元。
这被敲诈的9个人当中,有3人竟然是医疗卫生系统的,分别是:
1.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兰某乙。
他在2017年5月至6月,与许艳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事后,许艳以到医院闹事和找他老婆告密等为由,向他索要人民币15万元。
2.灌云县陡沟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徐某甲。
2017年7月至8月,他与许艳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事后,许艳以要找他老婆和他儿子摊牌闹事为由,索要人民币29.8万元。
3.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甲。
他在2016年6月至7月,与许艳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事后,许艳以怀孕为由,索赔10.8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许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判决书上网是社会对司法监督非常有效的制度,也是最生动形象的普法举措。
很快,这一网曝的判决书,在今年3月11日晚上22时25分,被实名认证为“张新年律师”在其微博上转贴上了这份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并强调:“内文这个案例是真的!江苏一女辅警与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索要钱财,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追缴违法所得372.6万元。”
这么一个香艳案例,自然具有吸引力,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疯狂转发,舆论一片骚动。
网络常有热点出,各领风骚三五天。
这是继当年重庆“艳照门”主角赵红霞之后,又一起以一己之身,让一群公职人员露出道德底裤的撒着香水的丑闻。
男人谈情隔座山,女人说爱隔层纸。一个94年出生,当时不过刚20出头的小姑娘,没有团伙作案,也无组织化运作,仅凭一己之力,就把如此之多公职人员拉下水,短短时间内,拜倒她石榴裙下的就长长一串。个个故事不多,艳史不长,却香艳无比,章回曲折,实在是不简单。
可以说,许艳不仅成为了一些人性的试金石,也成为了某些职业道德的检验桩。
这起案件,小编发现有两个亮点,值得揣度:
一是,这个许艳对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仅仅索赔15万元,却对该院一个普通的药库工作人员,索赔29.8万元,几乎是副院长的一倍。可见,有时候,一个堂堂的副院长价值甚至远远不抵药库工作人员。应该说,这个许艳是不仅懂得“勾魂大法”,也是深谙“医药之道”的。
也许有人会说,不要被新闻惊到,因为新闻是少有的,稀奇的。也有人会说,不要因为新闻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被局部掩盖全部。这些话都对,但在这起副院长不抵药库工作人员的惊奇新闻面前,这些话越来越苍白,越来越没有说服力。
二是,这样一个个表面看起来已经涉及隐私的案子,经过博弈后的平衡,双方选择私了结束,按理说这样的密闻,男女双方是谁也都不会主动对外说的。可是,最终丑闻还是被晒于天下,裸泳于情天恨海之中。是谁这么不讲武德?脱下裤子风情,穿上裤子覆雨?
据推测,估计是判决书中提到的刘某兵。这个刘某兵第一次被许艳索要20万,钱清情清。本已一别两宽,可没想到两年后这个刘某兵得以升迁,官居副局长,居然又与她发生了性关系,结果又被索要了108万。一个人被同一个坑里坑倒两次,非蠢即坏。如此色令智昏,你说不出事才是怪事。
结果,就在他给许艳108万后的一个月,就被纪律部门留置了。组织查实他在2013年至2019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74.6万元,最终法院判其有期徒刑两年半,罚金20万。6年才贪70多万,全被许艳敲诈走了不说,还倒贴了50万,估计他越想越觉得憋屈,又或者是想争取立功表现,就和盘供出了自己的作风问题和被敲诈的事情,把许艳给卖了。结果,许艳也可能和他一样,为了争取坦白从宽,就一锅倒的把所有人都给卖了!
一群不讲武德的人,自然不会耗子尾汁!
色字头上一把刀,老祖宗看得清楚明白了,即使过了百八十年,人性还都是一致的。只是,身为公职人员,且是有妇之夫,理应更高私德要求,却做西门官人,婚内出轨,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东窗事发,被政纪党纪处罚,可谓咎由自取,也理所应当。
这个带有几分喜剧色彩的香艳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赤裸裸的现实:人不能在“根子”上犯毛病。多情自古空余恨,管不住下半身,就过不好下半生。埋下的雷,迟早都要爆的。
面对舆情,3月12日晚,灌云县委宣传部发布情况通报称,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涉案的当中有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同时,灌云县法院也发布了情况通报称,法院于去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许艳提出了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的判决文书,不应在互联网公布,予以撤回。
春天来了,看看花开,期待结果。
责编 苏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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