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孕妇流产事件与深圳市卫健委登上热搜事件背后的理念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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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向奋战在抗疫战场上的每一位默默奉献的平凡英雄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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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医法汇团队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曝光后,折射出某些部门和单位应对疫情方面的不足,网络频现不利于医疗行业的舆情,引发了负面的影响和社会高度关注。
1月6日上午,孙春兰副总理专门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群众就医。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必须保障好正常的医疗服务,对于有就医需求的群众,尤其急危重症患者应该及时救治,不得推诿拒诊。
国家卫健委在全国层面要求其他省份要举一反三,在未发生疫情时就要做好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疫情发生期间人民群众的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不受任何影响。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2020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司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疑似和确诊孕产妇产检和安全助产服务。
各地应当根据本辖区孕产妇数量、助产技术服务资源,指定一批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助产机构作为孕产妇定点医院,优先保障疑似和确诊孕产妇的收治。孕产妇定点医院要切实为疑似和确诊孕产妇提供产检和安全助产服务。机构名单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应当做好辖区内危重感染孕产妇救治工作。
对于传染病患者以及疑似和确诊孕产妇尚且如此,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更没有理由不及时救治。
防控疫情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更多的人感染新冠病毒,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但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危害而推诿、拒绝收治类似西安发生的孕妇肚子里的孩子要流产死亡,心梗病人昏迷不醒处在死亡的边缘这样需要治疗的患者,显然是本末倒置,违背了防控疫情的初衷,不能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者延误治疗。
另外,《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强调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推诿、拒绝收治需要救治的患者有悖于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同时也违反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中首诊负责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基本要求。因推诿、拒绝收治需要救治的患者,致使患者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受到伤害,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轻则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9日)登上热搜的深圳市卫健委就给各地做了一个榜样。
1月8日上午,一名深圳市民在深圳市卫健委公众号评论区留言反映,产妇核酸检测结果没出来不能办理入院,深圳市卫健委公号不到一分钟即用四个字“霸气”回应——“电话发我”而登上热搜,满满的正能量。
随后,经过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通力配合协调,一个半小时后,该市民收到核酸检测报告,顺利办理了入院。深圳市卫健委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政府部门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仅仅是个别机构和人员的问题,反应的是西安市疫情防控处置能力的滞后,不能因此而抹杀卫生健康系统和广大医务工作者所做出的贡献和奉献。
在此向奋战在抗疫战场上的每一位默默奉献的平凡英雄们致敬!
责编 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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