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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个坚持、6个要求看如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 宏观金融观察系列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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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从今天起,本号新增的“宏观金融观察”栏目正式上线,未来会做更多宏观金融动态与政策的观察和解读,欢迎各位读者阅读指正!】
1月1日,为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作用,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以下为《意见》的要点内容和全文标注。
01
要点内容
一、意见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了定义和定性: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 推动全面覆盖。 支持企业发展。 体现全民共享。 优化布局结构。 提升预算绩效。
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 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
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健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收益上交机制。 优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收益上交机制。 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
优化支出结构。
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强化资本金注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更好发挥对重要行业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重点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对下级政府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等。
加强支出管理。
要强化支出预算审核和管理,坚持政策导向,区分轻重缓急,提升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 严格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 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资本性支出应及时按程序用于增加资本金,严格执行企业增资有关规定,落实国有资本权益,资金注入后形成国家股权和企业法人财产,由企业按规定方向和用途统筹使用,一般无需层层注资,确需收回的依法履行减资程序。 费用性支出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结余资金主动交回财政。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建立对重大支出政策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重点关注落实国家战略情况、支出结构、政策效果等
加强国有企业名录管理。 完善预算编报。 主动接受人大和审计监督。
02
全文标注
标注图例示范: |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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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典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研究员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总编辑
主要研究领域为数字经济、数字货币、网络与数据治理,国际政治经济学等。
个人专著包括《非常法史》、《法眼看民国》、《政策沟通:国际合作引擎》;参与编著《“一带一路”大百科》《读懂“一带一路”》《破解中国经济十大难题》、《中国改革大趋势》等。
在《中国金融》、《文化纵横》、《人民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十多篇研究论文,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北京日报》等数十家权威纸媒发表近百篇评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