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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新增22项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
意见要求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
新增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等
22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清单
新增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意见》明确,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扎实推进地区间“跨省通办”合作,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
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
(共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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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网上办事服务体验优化“跨省通办”线下服务
《意见》还确定了这些方面的政策措施:
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改进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跨省通办”服务。
优化“跨省通办”线下服务,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服务方式,确保线上能办的线下也能办。
提升“跨省通办”协同效率,完善“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办件流转功能,推动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
加强“跨省通办”服务支撑
《意见》强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业务统筹力度,抓紧出台新增“跨省通办”事项的配套政策、实施方案、试点计划等。各地区要加强对“跨省通办”任务落实的省级统筹,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加快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政府网
编辑|楼佳璐
初审|陈圆
终审|曹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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