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人注意!4日22时开始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与实施道路封道
创造良好学习考试环境的通告
2023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校选考和普通高中学考将于1月6日至8日举行。为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确保本次选考学考平安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各类噪声污染。2023年1月4日22时至1月8日12时,在磐安中学、磐安二中考点周边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装修,禁止建设工程作业;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超标排放噪声;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店(超市)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考点周围过往任何车辆不得鸣笛,确保考生不受噪音干扰。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将强化检查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和巡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各职能部门投诉电话:
县公安局报警中心 11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4667802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84662733
安文派出所 84653000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84883300
特此通告。
磐安县人民政府
二O二三年一月四日
考试地点
磐安中学
磐安县第二中学
管制时间
1月6日 上午7:50-12:50 下午1:20-5:40
1月7日 上午7:50-12:50 下午1:20-3:10
1月8日 上午8:30-11:00
管制路段
磐安中学(档案馆门口至体育馆斜对面桥路口至磐中校门口桥);
磐安县第二中学(融媒体中心对面路口至北镇街邮政路口)
管制措施
1、考试期间,该路段限速40码,禁止鸣笛。
2、1月8日英语听力考试期间(8:30-9:30),禁止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大中型货车等易发出噪音车辆通行,其他车辆通行时禁止鸣笛,现场车辆请服从交警指挥。
部分来源|磐安交警
编辑/初审|楼佳璐
二审|陈圆
终审|曹国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