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公文开头常见的“三种”病误
古时作文很讲究“开门见山”。
出自成语典故:开门见山。比喻说话写文章一开头就直入主题。源于宋代严羽《沧浪诗话诗评》:“观太白(即李白)诗者,要识真太白处。太白天才豪逸,语多卒然而成者。学者于每篇中,要识其安身立命处可也。太白发句,谓之‘开门见山’。”
引文大意是,阅读李白的诗歌,李白诗歌开头的句子,往往直切主题,这叫做“开门见山”。
开门见山被历代文人认作是行文简明的不二法门。
不仅写诗写文章如是,写剧本也须如是。
清代戏剧家李渔认为,词曲中开场的一折,就等于古文的冒头,时文的破题,一定要做到开门见山,不应该借来个帽子,扣在头顶上。(《闲情偶记词典下可知局》),那么在公文写作中,是否也要强调开门见山呢?回答是肯定的。
但在公文的实际写作中,很多小白写的公文,不太符合开门见山的要求,编者加以归纳梳理,发现很多公文的开头写的都不符合要求,存在着如下三个方面病误。
公文开头应直陈其事,直奔主题。目的性要非常明确,既不能有很多的铺垫,更不能拐弯抹角,兜圈子,绕弯子,甚至偏离主题。例如,某高校研究所一篇关于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研讨会的请示件,在开头部分,用了很长的篇幅陈述粤港澳大湾区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等,没有抓住主旨,直接提出举办研讨会的请求。有的甚至开头离题,跑偏了,写一些与主旨亳没关系的话。
公文在开头部分往往就要说明你做某一件事或工作的所依据的来源,如根据什么方针、政策;根据XXXX文件精神等,这个要非常明确,也要非常准确。但是有些公文在开头部分,所引用的这个依据,往往不够明确,甚至不够准确。例如某县级市一篇“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的意见”的文件,开头所引用的该市已经出台了有关人才引进的一些文件精神,过于笼统含糊,没有具体的文号与文件名称,使人觉到文件不够严谨,依据难以令人信服。
对工作具有指示性、指导性甚至必须照办的公文,如批转、转发、印发性通知以及批示,转述性通报,在开头的时候首要的是要对被转发对有关单位表明明确的态度,提出总体要求。例如某市一篇转发给街镇《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在开头部分,只是提到:“现将XX省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应该提出总体要求,比如,“请遵照执行,在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我们反映和报告。”等之类十分明确态度的用语。
来源:秘书部落公众号
实习编辑:邝岩
监制:李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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