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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逆袭 3】你小子混得真不错
【留美学子】 第 1062 期
纯粹教育!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留美学子】编者语
【留学逆袭】之三继续一个青春逃学、叛逆、个性十足的儿子,留学后,好像重新发现了自己。
大学毕业时,儿子对他父亲说:“其实,我们的起点很低,爷爷那辈上还是农民,轮到你就进了省城,而到了我这儿,就能出国上学,并有机会获得奖学金读博士,已经很幸运了,应该知足。”
儿子留学生涯,在父亲的笔下,内容详实、语言风趣,活灵活现,而且寓意深刻。
作者儿子大学毕业典礼上
加入合唱团,故事非凡
上次儿子回来,是三年前的圣诞节。
临走之前,我带他去市场上买过礼物之后,顺便拐进一家西餐店吃披萨。那时的他,蓄着长发,骨像清奇。女店主看到我们,神情诧异。等我走近,她便俯在我的耳边嘀咕……
然后,儿子问我对方说什么?我说人家问你是不是霍尊?儿子问谁是霍尊?我说流行歌手、 37 39748 37 14939 0 0 828 0 0:00:48 0:00:18 0:00:30 2977羊音儿,人称“中国风的新掌门人”。儿子听罢,面露愠色,冲我小声嘟囔:... 什么玩意儿?太恶心了。
说实在的,霍尊的长相和演唱风格,我都不喜欢。或者说,我尤其不喜欢他那种“天赖般的嗓音”,因为但凡冠之以“天赖”的嗓子,都会有炫技派的嫌疑,而炫技的确是各类艺术的大敌。
当然,不排除火风可能会喜欢自己的儿子,爱屋及乌嘛。
而我呢,则喜欢我儿子的演唱。我自己从小到大没受过任何音乐方面的训练,至今五音不全,因此儿子的歌唱天赋,主要来自妈妈的遗传,妈妈打小就在少年宫合唱团,现在仍旧爱唱,自称“音乐才是我灵魂永远的伊旬园”,够执着吧?
我以前曾经写到过,儿子五岁时学过半年钢琴,然后半途而废,初中毕业前也就喜欢唱唱林俊杰、周杰伦之类……高中出国,寄宿在安德森夫人家里,安德森与合唱团老师安娜.辛普森女士是闺蜜级的女友,是这位尊敬的夫人建议他进的学校合唱团。
儿子在合唱团唱了三年,欣赏音乐的品位完全改变,由流行音乐转向严肃音乐。等到他申请大学时,藉此拿到了音乐奖学金。学校方面的条件是,大学期间他必须选修一门声乐课程,这对儿子而言,自然是乐得其所。
事实上,儿子在大学期间,不仅选修了声乐课,还先后进入学校合唱团和校友合唱团。学校合唱团的老师,是米勒博士和他的太太,成员都是在校的学生,平时每周排练一次,每逢节假日通常会到周边城市去巡演,演出场地往往是在教堂里。
合唱团其实是学校的一支公关队伍,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学校的品牌形象,而且自从米勒博士到来之后,因为合唱团搞得比较有生机,学校的招生情况就相应地有明显改观;校友合唱团的成员是历届校友,组织者则是我儿子的声乐老师,名字我没能记住,但其卓越的工作却令人印象深刻。
依我看,这个合唱团相当于校方常年针对校友的联谊渠道,也许相当于类似统战部门性质吧?而实际上,近年来校友的捐赠过亿,刚刚还为学校建造了一座崭新图书馆。
关于米勒博士的事情,会在这里连载系列里的《四兄弟》文章里讲到,在此暂不赘言。倒是这位声乐老师,也有些故事值得说说。
严格地说,他并非学校的正式老师,而跟学校是合作关系。他在校园旁有幢两层小楼做为工作室,还带有宽敞的停车场,学生要到他的教室去上课,课程内容由他来定,学费也是交给他本人。
这位老师得过一种奇怪的病,具体的症状我记不太清,好像肌肉疼痛一类,根治的办法就是需要换肾。后来,竟然神奇地与他的妻子配型成功,并且术后没有排异,恢复得效果很好,对此,我在心里时常会问:这样的夫妻,该会是贴心贴肺的感觉吧?
队友说他儿子48,儿子说他老爸也48
跟儿子交流起来,他们的声乐教学并没有像国内那样动辄搞那种咿咿呀呀的发声训练,而是一首首地教曲子。并且,每次教授都会准备多首歌曲,备学生自己做选择。儿子总喜欢选择那些难度大的作品,例如巴赫、海顿、亨德尔之类,并戏称自己是研究巴洛克音乐的。
有次我俩视频时,他说正在学习亨德尔的一首曲子,高低和快慢转换非常多,难度很大——我就请他唱给我听,没想到他答应得很爽快,大大方方,唱的也很好,只是临了告诫我:“现在唱给你可以,等我假期回去,千万可别动不动就让给这个叔叔唱一段、给那个阿姨唱一段,就太恶心了。”我说不会。况且,那样也从来确非我的风格和做派。
从高中到大学,儿子读的都是教会学校。所以,合唱团里演唱的曲目,也都有浓厚的基督色彩。受儿子的影响,我也越来越喜欢这种风格的音乐。高中阶段,他时常会发些他们演唱的视频或音频过来,暑假回来还会带几张自己录的光碟,实在是好听。但到大学之后,据说合唱团的演唱水平跟高中完全两个概念,也只是听他这样说,却没有机会听到他们真实的演唱。
因此,具体唱的什么、到底有多好,也就不得而知。我曾尝试问过他,让他发些东西过来,他嘴上应承着,却始终没付诸行动——也许是功课真太忙,我亦未再提及。其实对我而言,只要美妙的音乐能给孩子带来快乐,也便别无他求。
去年夏天,儿子离开楠帕到博依西去读博。安顿下来之后,他告诉我说,在网上偶而看到博依西交响乐团下属的“大师合唱团”正在招聘,他想去试试,不过难度很大,应该机会很小——我说好啊,不妨尝试一下,实在不行,还可以看能否进大学的合唱团,毕竟已经唱七年了,最好能够延续下去。
听我这样讲,儿子表示还是想尽量在校外参与专业以外的活动。他说,导师花费这么大代价把我招来,肯定是希望我全力以赴投入研究,如果得知我过多参与其它活动,或许会感到不悦。但是,我又不想放弃自己的爱好,还是寄希望于校外这个团吧。所以,要努力争取一下。
儿子就是这样,凡事先虑败、后虑胜,从不盲目乐观。然而,我却告诉他,凭我的直觉,他的希望很大。后来,他面试回来,就跟我讲差不多有戏。我问现场的情况,他说当晚场面很大,除合唱团的相关人士之外,没成想交响乐团的指挥也到场了。
测试的内容就像前些年国内电视歌手大奖赛的项目一样,先是视唱看音准,然后模唱看乐感,最后完整地唱一首曲子,看你的表现力。当我模唱时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交响乐团的指挥先是点了下头,然后随着我演唱的旋律摇头晃脑,手指还在自己的腿上轻轻地弹着节奏——我就知道此事八九不离十。果然,没过几天就接到通知,让他去签约。
博依西交响乐团是职业演出团体,而旗下的大师合唱团则是多是业余演员,平时每周一晚排练一次,经常会在周边城市有营业性的演出,门票可以卖到60~80美元,且经常售磬,看来其演出在当地是很受欢迎的。博依西所在的爱达荷州是美国西北部传统的农业州,这个城市能够拥有一个高水准的大型交响乐团及合唱团,是很令人尊敬的事情。
反观我所在的城市,是人口过亿的大省的省会所在地,据说自身人口也过千万,容不下任何正经的艺术,多少年来就是盖楼、盖楼、盖楼,卖房、卖房、卖房,这两年又多出个新招,就是玩命的修地铁、修大型场馆——说穿了不还是为卖房子吗?我相信,也许很多的中国城市,终归会死在卖房子上。
等到开始排练,儿子发现合唱团连自己在内只有两个亚洲人,而自己差不多又是其中年龄最小的。团员的组成以中老年居多,很多人都在这个团唱了半辈子了,时常会听到有老者说:“我儿子今年四十八”。他就会跟着打趣道:“我爸爸也是四十八。”
然而,越是年老,演出热情反倒更高涨,正所谓“老牛自知夕阳晚,不须扬鞭自奋蹄”。
圣诞期间,他们正在公演《弥赛亚》,三位主角是分别从纽约爱乐乐团和费城交响乐团请来,演出规格很高,有位老太太原本在排练时昏倒,正在住院治疗,得知消息后暂停治疗、临时出院也要参加演出。儿子说者无心,我却听者有意:做为年长之人,我非常理解老人的心境,忽见去日无多,美好岂容错过?
直到前些天,儿子在跟我聊天时还提到,在实验室里遇到一位教授,问他是不是在大师合唱团唱歌?说在某次演出的后台看到过他,他也就承认了。我问现在还担心导师知道这件事情吗?他说不担心,当初是自己多虑了,加之后来实验室的工作这么出色,想必导师知道也没什么好说的。
我跟儿子打趣道:“你现在混的不错呀,二十出头就能够自立,有学校可以上,有事情可以做,有钱可以领,还能隔三差五下趟馆子 …… 另外,又成功地混入大师合唱团,岂不自己也成了大师?”
听我这样说笑,儿子并不当真,只淡然说道:“开什么玩笑?离大师还远着呢。不过,能够有机会跟大师合作,就已经很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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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每周六连载【留学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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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月先生
岳武穆第三十二世孙, 历史教师, 业余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