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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惊爆骗局,690万的房子被千元贱卖!你以为的专家荐股,其实是给他人做嫁衣 | 有事明说

2017-07-31 孙明展 孙明展-真理财

上周,我和大家在“有事明说”聊如何帮父母躲避理财大坑,400多名朋友参与投票。


大部分朋友在帮助父母识别理财大坑方面,还是相当积极。但也有17%的朋友,觉得劝诫老人相当困难,收效甚微,只能无奈地继续“苦口婆心”,甚至其中有7%的朋友“随他们去吧”。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执迷不悟者,确实让旁人痛心疾首,干着急使不上劲。尤其是当父母执迷不悟的时候,那滋味尤其煎熬。


但,我还是想对那7%的朋友说:能劝则劝吧。看看今天上榜的这头号骗局,收割“白发族”已经快成了骗子们的标配了。比起下面这些老人受到的毁灭性打击和可想而知的结果,我们多花点时间和耐心,更值得。



大坑一号:虚假理财项目

“以房养老”骗局:690万房子被1000元贱卖

原标题:起底以房养老骗局:北京老人690万房子被一千元贱卖


案件梗概:

男子广某向有房产的老人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产品,建议老人将房子抵押后向贷款公司借款理财,并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委托书”,随后多方配合,私自将老人名下的房产以低价卖掉获利,甚至有价值690万元的房产以1000元的价格卖掉,导致房产一夜之间悄悄被网签。


涉案时间:

2014年12月-2017年2月


涉案金额:

北京地区因广某案立案的受害者超过30户,年龄在65到80多岁之间,每户的平均财产损失超过200万,总价值超过6000万元。


作案手法:

1、以各种名义的高收益项目,诱惑老人签署抵押房子合同,将抵押得来的钱投入项目获得高收益,房可以继续住

2、诱导老人到公证处签署文件,并找各种理由不让老人看文件内容。文件实为房产担保借款合同,此外还有全权委托处置房产的文件,将房产处置权交给了中间人

3、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中间人与广某勾结,将抵押房产偷偷卖掉获利


目前进展:

2017年2月27日,因涉嫌诈骗,“推荐”理财项目的广某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但已卖掉的房子因已存在法律买卖合同,很难要回。


(来源:南方都市报)


利用金融创新的名头,搞出所谓的“以房养老”的骗局,不止骗取老人的“棺材本”,甚至连最后的房产都骗光。这样的骗局真可谓是“独具匠心”,危害程度上要比其他骗局更胜一筹,真乃“骗子界“黑心”中的“黑心”。


可是,这种复杂的金融概念,相信以后还将不断的出现,因为金融创新已经成为潮流。而越是创新,越代表着流程复杂,越不容易听懂,但越是这个时候,我越要提醒大家一句:如此复杂的金融操作,只有金融机构能从头负责到尾,其他机构没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希望这次的骗局是一个警示:骗子是多么地与时俱进。


可是,这代价多么昂贵啊。


大坑二号:荐股

电视荐股割韭菜经纪人被判刑

原标题:电视荐股割韭菜经纪人判了 有期徒刑11个月罚76万


案件梗概:

被告人朱炜明在涉案期间担任国开证券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并受邀担任某证券类电视节目嘉宾。朱在亲属名下预先买入“利源精制”“万马股份”等15只股票,随后在播出的电视节目里公开评价迈入的股票及推介,再于节目播出结束后一两日内抛售相关股票,通过人为影响股票价格获取非法利益。


涉案时间:

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8月26日


涉案金额:

非法获利人民币75.48万余元


目前进展:

1、7月28日,上海一中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对被告人朱炜明判处有期徒刑是十一个月,并处罚金76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2016年6月,证监会对朱炜明公布行政处罚:朱炜明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先行建仓买入后公开荐股的两项行为均违反证券法规定,责令朱炜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朱炜明违法所得约452万元,并处以约1358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证券时报)


在电视上荐股,推荐各种新型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各个卫视除了卖假药以外最重要的营收方式之一。


这中间有多少“老鼠仓”,有多少是“帮人抬轿”,甚至多少是直接的金融诈骗,都难以统计。


希望大家记得一点:凡是在公开媒体上,推荐某一个股票,某一个项目,某一种投资,甚至还讲出操作时点的,一定都是骗子。


没有哪一个正经的金融机构,是敢如此宣传,且宣传得如此“到位”的。


大坑三号:虚假保单

网贷平台冒用保险名义骗贷款人资金

原标题:网贷平台说想贷款先买保险 小心!你遇到的是“假保单”!


据保监会近期通报,近期发生多起互联网小贷公司涉嫌冒用保险公司名义,搭售伪造的“小额贷款意外责任险”保单骗取受害人资金案件。


涉案公司通过将投保所谓“小额贷款意外责任险”作为贷款发放的前提条件,与借款人线上签订伪造的制式保险合同,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保费,并要求借款人将保费转入指定的个人账户骗取资金,受害人遍布全国多个地区。


永安保险、安心财险等多家险企都发生过“保单被造假”事件。此外,还有互联网平台还虚构“平台产品由保险公司产品”来“兜底”,以吸引投资者。

(来源:新快报)


虚假保单骗局,在我多年前还在保险公司的时候就有所风闻了。


现在居然用“小额贷款”的名义借尸还魂,也算是小步快跑的金融诈骗创新了。


大坑四号:传销

吴秀波代言、融资成功的云集微店被工商认定“传销”

原标题:云集微店被工商认定“传销”,代言人吴秀波躺枪


案件梗概:

不到两年时间,以微商和创业为吸引力,发展出超30万“店主”,收到平台费超过1.1亿元,单日销售超过1亿元,获得凯欣资本和钟鼎创投2.28亿元A轮投资,当红明星吴秀波成为代言人的云集微店,近日被工商认定为“传销”。


作案手法:

成为店主需要缴纳365元/年平台服务费,成为“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60名(直接邀请30名和间接邀请130名),即可成为“导师”,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即申请成为“合伙人”。导师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导师”能从365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70元,“导师”的上线“合伙人”能拿走70元。


涉案影响:

全国范围内店主31万人,“合伙人”167名,“导师”1805名,收到平台费超过1.1亿元,企业实际违法所得超过800万元。


目前进展: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云集微店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约808.41万元,再罚款150万元,合计罚没超958万元并上缴国库。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获得创投投资?


这连专业投资人也无法识别的庞氏骗局,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其实如此简单的模式,实在是不用再多讲了。大家还是多长个心眼吧,即使明星代言,即使融到投资,这又能怎样呢?并没有改变它庞氏骗局的属性啊!


另一方面,估计吴秀波还觉得躺枪了,公关团队正忙着澄清呢吧。




你还应该知道这些


1/广州一以“股权众筹”为名传销公司被查

广州放飞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权众筹”为名,在网上设立“放飞旅游公司股权众筹平台”销售股权,以投入资金每天可获得2%的利息、介绍会员可以层层收取利息返点的方式,吸引网民投入资金,并介绍亲戚朋友参与其中,不断用新加入成员的资金维持犯罪模式运转。


直到资金链断裂,来自全国各地的会员人数高达170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7亿多元。目前该公司相关人员已因涉嫌传销被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公诉。(大洋网)


2/禁止以慈善信托名义非法集资

7月26日,银监会、民政部联合下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已开展近一年的慈善信托业务予以规范。《办法》强调,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处分慈善信托财产,不得借慈善信托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洗钱等活动。(凤凰WEMONEY)


3/反传销联盟会长凌云:金融传销猛增,占投诉七成

反传销联盟会长凌云近期称,目前国内的传销有七成到八成都是金融传销,已经演变到主要以资金盘为主的特征,涉案金额一般都在几亿元以上,稍微大一点的,动辄都是几百亿的体量,且动辄参与者几百万人,甚至过千万人。


国内的金融传销或传销资金盘,始于2012年,当时的模式主要是做消费返利或电子股票等,后来逐步发展到游戏理财、内部虚拟股票、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等,与时俱新,但实质上都是把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把非法集资与传销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新的庞氏骗局模式。


而现有的非法传销组织者的犯罪成本太低,轻一点的才判2年至3年,最严重的才10年有期徒刑,事实上现在的资金盘动辄就是几亿到几百亿,快速敛取资金后转移掉,即使入牢几年,表现好点减刑等,出来仍然几亿元、几百亿元身价,值得很多人去冒险。


更重要的是,目前国内对非法传销缺乏一个统一的曝光平台,金融传销在一个地方被公安机关或工商部门查处了,在其他地方不受任何影响,监管信息未联网,也没有统一的扣分机制或曝光平台,监管就会出现很多漏洞。(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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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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