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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全部实现!事关郑州医保!

8月8日,记者从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权益,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今年年底前,郑州市医保支付要全部实现按病种分值(DIP)付费。


据介绍,医疗保险支付是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郑州在根据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确定采用按病种分值(DIP)支付方式,并按照“省市同步”原则,与省直医保同城同步开展DIP付费。


今年年初,郑州市首批16家单位率先启动试点,其余定点医疗机构随后不断加快推进步伐。统计显示,今年以来,郑州市不断完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政策体系。目前已初步确定11554个病种,其中,核心病种8663个、综合病种2891个,年度预分总额度97亿元。

按照计划,郑州市年底前要全部实现DIP实际支付。今年下半年,在试点基础上,市医保部门将合理调整权重、分值,细化病种分组,加强质效分析,细化举措,督促指导全市符合条件的住院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DIP实际付费;同步做好按病种(DIP)分值付费与医共体打包付费政策衔接。


====延伸阅读====

什么是按病种分值付费(DIP)?
DIP全称为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在总额预算机制下,利用大数据对“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进行客观分析。医保部门基于病种分值和分值点值形成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每一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DIP医保支付方式相对兼顾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利益,达到医疗质量与费用两者平衡,有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有效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

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适用范围
DIP主要适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包括日间手术、医保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结算),精神类、康复类及护理类等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例不宜纳入DIP范围。
 DIP的适应性及可扩展性可探索应用于普通门急诊付费标准的建立,也可以应用于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改革。



来源:郑州发布、病案室

编辑:杨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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