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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开车碾压草原还辱骂牧民?律师:违法!

8月13日,多名到内蒙古呼伦贝尔旅游的游客,将车停在陈巴尔虎旗公路边的草原上,牧民见状上前劝离,而游客不但不听,还辱骂牧民。15日,陈巴尔虎旗公安局通报,已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罚。

据网传视频显示,两辆白色越野车停放在路边草原,多名游客在草原上游玩,牧民见状上前劝离,游客多次辱骂牧民“这是你家草原啊”“你要是敢把视频发到网上你就完蛋了”“没点人味儿”,一位穿粉色衣服的男子直接将牧民的手机打翻在地,多名女游客几次欲抢牧民手机。


律师:开车碾压草原,违法!


呼伦贝尔一位从事旅游的牧民表示,为保护草原,车辆不能停到公路边的草原上,且沿路都有提示牌提醒游客和司机。为了方便游客旅游,公路沿线有很多免费停车场供游客停车。那么,无视提示牌,直接将车开上草原,这种行为违法吗?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先园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五条及《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基本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因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基本草原上行驶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并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基本草原上行驶。

“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法规许可的车辆,按照规定提前报告方可进入,一般社会车辆,如该事件中的车辆,开进草原是违法的。”夏先园说。


警方通报:公然辱骂他人,处罚!


8月15日中午,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公安局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乘车人员王某某等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罚款处罚。那么,他们具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夏先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该事件中,乘车人王某某等人在公开场合公然辱骂他人,侵犯到他人的人身权利,公安机关根据王某某等人违法的情节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是适当的。


遇到不文明行为

你会怎么做?





来源:河南法制报,部分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央广网
记者:杨淑芳

编辑:杨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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