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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 蔡甸:未成年刑事检察引入专业社工组织
17岁的小宁是一名中专学生,正处于青春敏感期,于2015年2月至4月期间三次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2016年6月,小宁涉嫌盗窃一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小宁平时表现良好,获得诸多方面的奖状奖牌,且在学校一直担任学生干部,在案发后也悔恨不已,在该院主持下,小宁与被害人已达成了和解协议,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2016年7月18日,该院对小宁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确立了6个月的考察期。
★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如何引导小宁顺利回归学校、社会和生活成为工作重点,引入社会力量专门开展帮教和考察工作无疑更能提升检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教育矫正工作的有效性。在武汉市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下,蔡甸区检察院作为未成年刑事检察引入专业社工组织的试点单位,与武汉市万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接,委托该中心专业社工、志愿者通过专业、专人的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一对一”全程帮教。在双方签订个案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的基础上,联合小宁及小宁的法定代理人签订四方帮教协议,做好专业化、社会化的帮教考察工作,同时协助其家长做好日常关护,共同帮助小宁在吸取教训的同时顺利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日前,该社工组织在详细了解个案案情及小宁的家庭环境、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后,有针对性地拟订帮教计划,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内,社工组织将组织专人开展心理疏导、量表测评、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同时还将对小宁的父母进行亲子教育,教育和引导父母如何陪伴孩子度过青春敏感期。
来源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编辑 | 陈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