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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投入不到7万回报上千万?他们将亲戚拉下水做传销

2018-03-23 反传销网 反传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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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22日上午,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举行普法开放日活动,邀请物业公司代表旁听非法传销案件庭审,并向他们发出司法建议书,发动物业人员打击传销。

反传销网3月23日发布: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案娜 记者 林清智)3月22日上午,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举行普法开放日活动,邀请物业公司代表旁听非法传销案件庭审,并向他们发出司法建议书,发动物业人员打击传销。

22日上午9点半,丹徒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传销案。2013年2月至2017年3月间,杨远幸、严雪、王强、厉芳华、厉勇、张红兰(均为化名)先后经他人介绍,在镇江市丹徒新城参加名为“连锁经营”(又称“1040阳光工程”)的传销组织,并成为该传销组织的管理成员。

△庭审现场 通讯员供图

这个传销组织以非法盈利为目的,通过宣传“自愿购买份额加入、是纯资本运作投资项目,每人一次性投入69800元人民币、最终回报1040万元”对成员进行欺骗,鼓动成员积极发展下线购买份额以牟取非法利益,并按照“五级三晋制”形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该传销组织实行团队管理模式,一级管一级,新任老总直接对整个团队负责,上级老总延续对团队管理,在团队中设立经理室,并在经理级成员中选任大总管、自律总管、申购总管等对该组织内的传销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该团队组织参与人数达40多人,传销资金达270万以上,持续4年之久。

本案中参与人大多数都是亲属关系,为了发展层级、拉人头也是纷纷选择亲戚朋友,他们从一开始的受害者变成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推广者,并在该组织中承担了管理、协调作用,为传销组织的发展、扩大起着关键作用。上述6人中,有5个“80后”、一个“90后”,有2人还是夫妻。

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这6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吴俊猛宣读判决书,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这6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两万元至五万元不等,同时对6人尚未追缴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放的司法建议

庭审结束后,吴俊猛以案说法,介绍了传销的危害:“他们主要吸纳的人员大多是亲戚关系,各被告人在发展层级人员的时候也纷纷选择亲戚朋友,这种家族式为纽带的集聚型的传销,它的蔓延迅速,危害极大,它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无情地吞噬了道德和良知。”

丹徒区15家物业公司代表旁听了庭审。丹徒绿之缘小区是一个老小区,来往人员复杂,负责小区物业的枫华物业工作人员徐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保安在巡逻时时常能发现一些疑似传销人员:“保安巡查的时候也发现很多问题,就是外地人啊、流窜的人多,就是几个人一户聚集在一起,经常不工作,就待在小区里面。基本就是传销的可能性。”

根据传销组织多在小区进行犯罪活动的特点,该院刑庭当场向其中5家物业公司代表发放司法建议书,希望物业公司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员的信息登记,严格巡查,及时报告,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消除治安隐患。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丹徒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东升通报了该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惩治非法集资、传销犯罪的情况,并提出应对措施。

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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