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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9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反传销网5月22日发布:近期又有好几个知名P2P平台,因涉嫌非法集资,负责人及公司一众高管等被警方带走调查。

昨天,有投资人询问小益,非法集资到底算不算大罪呢?那些被带走的CEOCFO…各种O们,会被判刑吗?判多少年?

法律条文确实看起来都比较晦涩,一读就让人头大,我尽量用最大白话的方式,把这个问题给说清楚。

其实,非法集资是一个总的罪名,它里面又包括了四种类型,分别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目前,P2P行业里,面临的最大法律风险就是这个非法集资,而又以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②集资诈骗,为主要的犯罪类型。

用一张图表示就是这样子的:

把这两个重点类型的,分别细说下。

先说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2010年》第3条规定,只要具有了下面的一条或是多条情形,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万,或是吸收存款的人数超过30人的;

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或是吸收存款的人数超过150人的。

这个比较好记,记住单位的都是个人的5倍,就可以了。

所以,近期被警方带走的这些涉案的P2P平台,数额远远超过了100万、150人,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判刑可能还不会太轻。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再罚款2-20万;

数额巨大的,判3-10年,再罚款5-50万。

什么算做数额巨大呢?只要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单位的>500万就算。目前这些出事的P2P平台,早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

接着再来说说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本身就属于欺诈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根据《追诉标准》,个人集资诈骗超过10万,单位集资诈骗超过50万,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标准,整体严格了一倍。

因为集资诈骗的犯罪性质更为恶劣,所以判刑也会更重。

犯集资诈骗罪的,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再罚款2-20万;

情节严重的,判5-10年,再罚款5-50万;

情节特别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再罚款5-50万;

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判无期或者死刑(不过目前金融犯罪已经没有死刑了),再加上没收财产。

其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一样,都是个人>100万、单位的>500万就算。

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非法集资超过500万,就是巨额。等待这些涉案平台各个负责人的,将会是至少10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的刑罚!

集资诈骗罪的典型案例,当属东阳富姐吴英案。检察机关指控吴英涉嫌集资诈骗超3.89亿元。28岁的吴英演绎了一个暴富神话传奇故事。

2012521日,吴英因集资诈骗罪被浙江省高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终审判决之后,吴英在位于杭州的浙江女子监狱服刑。

2014711日上午,浙江高院作出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金融犯罪的量刑相当重,一个巨额的非法集资罪,就能让当事人从亿万富翁一夜沦为阶下囚。因此,无论做哪类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把风控措施提到到多么重要的位置,都不为过。风控,可以说是一个企业、一个金融机构、一个P2P平台的生命线。

在此,也给各位处于一线的业务员、销售员敲个警钟:不要单纯为了业绩和提成,就什么金融公司都去,也要事先判断、挑选下,看看公司是在做什么。

因为一旦公司高管涉嫌犯罪,公司倒了,老板被抓、被判刑,虽然你业务员可能因为并不知情或是没有主观诈骗行为,而不必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被你拉来投资的那些客户,钱都赔进去,再也拿不出来了,可不会轻易就放过你。你稀里糊涂地把自己的工作丢掉不说,还可能被众多客户追打,成为大家泄愤的出口,这就太不值得了。

(文章来源:网络。感谢作者辛勤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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