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5月16日发布:非法集资、传销,尤其是网络传销已经发展演变成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5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金融办和贵州省公安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贵州省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类案件多达1000余起,破案近6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800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闵建介绍,从近几年侦办这类案件的情况来看,非法集资、传销类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二是很多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项目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高额回报,其中蕴含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三是打着“精准扶贫”“慈善互助”“国家工程”“民族大业”“资本运作”等旗号,收取加盟费承诺获取高额回报。
四是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局,先以免费体检、产品体验、健康讲座等形式吸引老年人拉近关系后,进行“洗脑”式推销,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其身心健康,进而破坏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五是打着“微营销”、“微商”等旗号,销售低质量、低成本商品甚至三无产品,通过发展社交平台好友成为下级,进行层级计酬。
六是理财游戏类传销,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在游戏中充值获得固定奖励,推荐更多人参与,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动态收益。
据悉,从2017年1月1日起,《贵州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下称《奖励细则》)正式施行,目的在于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根据《奖励细则》,奖励标准分三个档次:
(一)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情节较轻,不涉嫌犯罪的,给予举报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奖励;
(二)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给予举报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三)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金额超过1亿元以上或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案件,给予举报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在司法判决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再次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举报受理平台:
一是“贵州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
二是省处非办电子邮箱(gzcf2016@163.com);
三是举报电话0851-86893609等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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