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4月25日发布:中新社上海4月24日电 (记者 李姝徵)记者24日从上海警方获悉,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伯云日前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自首,称公司在中国范围内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产生巨大资金缺口致使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
公安机关随即开展调查。截至发稿时止,“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中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人民币,下同)。
“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警方表示,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据此,“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一步,警方将全力查清案情,追缴涉案赃款,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上海警方表示,公安机关现正对此案开展全力侦查,将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的损失。请各地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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