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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投了210万元都打了水漂!“Plus token”投资者亲述被套历程

中国经济周刊 反传联盟 2019-12-08

反传销网8月21日发布:“Plus token”投资者亲述被套历程 投了210万元都打了水漂(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自6月27日起,自称为 “币圈余额宝的PlusToken就停止提现了。8月16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PlusToken案的最新进展,该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王仁虎、谷智江、袁园批准逮捕。



宋先生是Plus Token的投资者之一,从2019年3月开始,他陆续投资了折合人民币210万的比特币存入PlusToken。他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讲述了投资过程:


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从她那里知道了PlusToken钱包,宣称是区块链中的余额宝(支付宝),每天会有智能狗搬砖套利收益,随存随取。


2019年3月15日,我投资了10万元买比特币,因为我本人不懂怎么购买,钱一直转给刘某儿子委托购买。后来刘某对我说,她儿子的银行卡因为炒币每日流水过大被银行冻结,让我把钱分开打给包括刘某在内的三个账户,由他们操作注册、充值等操作流程。


他们和我说这个是去中心化的平台,比特币转入PIUS钱包以后,智能狗开起来就帮你搬砖产生收益,万一有情况,只要关了狗就没有任何风险了。如果平台关闭,所有比特币可以在比特币官方找回,只要记住你的号码密钥就可以。


刘某和我说你去借电话号码多注册点账户,每个账户可以存入价值500美元到5万美元的主流虚拟货币,而且你的账户自己可以拿收益得10%。只要升级到大户号还可以每天多拿200元。


我听说比特币一直在涨,所以6月18号和20号分别购买了价值7万元和50万元的比特币及以太币。这些钱都是通过房子抵押贷款拿到的。除此以外,还和朋友借,又从泰隆银行叫朋友信用担保贷款了50万元,全部拿来买币。问亲戚朋友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借来20多个,全部多多少少都存了币等升值,这样前后加起来一共开通了27个账户,投了200多万元。


他们还鼓励我介绍朋友投资,6月21日、26日和28日,我的4个朋友陆续购买总价值21万的虚拟货币。即使在27日所有人不能提币的情况下,仍然购买了价值不等的比特币。因我本人不懂这些,所有号码注册、充值(包括后续的账号收益、管理)均由刘某操作,后来发现其还有挪用我账号资产的情况,因比特币一直上涨,账户账面收益也在涨,就没有在乎这些。


我到6月29号以后才知道原来Plus Token在当月27日已无法提币,这时才知道上了当。我账户上全部加起来有400多万元价值的币,算上朋友的,加起来有500万元左右。



【追踪】赵胜回应媒体称收了“PlusToken”的90万元冠名费 是“被站台”了(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PlusToken传销骗局。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联系了“WBF世界区块链”创始人赵胜。赵胜告诉记者,我们当时就收了90万元的冠名费,我根本不是Plus Token的实际控制人,也没有买过他们一个币。自己仅仅是“被站台了”。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9月14日至15日,韩国济州岛召开了一个叫做“WBF世界区块链大会”的会议,而PlusToken美国基金会正是大会的冠名方。相关报道显示,前述PlusToken创始人LEO与硅谷创客资本赵胜,道斯资本lldar等一起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PlusToken官网同样显示:赵胜是Plus Token的投资人之一。


“Plus Token是2018年3月创建的,当时他们就对外宣称是韩国团队,但大本营其实就在湖南。同年我们WBF在筹备韩国大会,从时间点和会议点来说,这正好给他们做了‘逻辑支撑’。


经人介绍,他们希望我们在9月韩国济州岛大会上做总冠名,对外宣传我是战略投资,我们当时就收了90万元的冠名费,我根本不是Plus Token的实际控制人,也没有买过他们一个币。如果不是开这个会,我们永远不可能认识,我们是两个圈子里的人,”赵胜告诉记者。


据赵胜讲述,PlusToken团队被警方抓获后,虽然他本人人身自由没有受到影响,但在信誉方面受到了严重影响,很多合作伙伴认为,他也是传销团伙的一员因此放弃了与其的合作,目前他已退出了WBF。


“我没有投过一分钱,占过一份股份,更没有收过一分分红,只是拿了他们的90万元的赞助费,为他们站了台,这一点我很自责也很后悔。去年9月,PlusToken赞助了韩国济州大会;11月,签署了一个合作协议,一个假的合作协议,都是我自己不谨慎。”赵胜说。


此外,赵胜还透露,Plus Token CEO LEO是传销团伙从俄罗斯雇的人站台,根本不是什么CEO,早就回国了。“我愿意为我说的一切承担法律责任,”赵胜向记者表示。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鞠秦仪律师认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当下出现了很多新型的犯罪模式、犯罪形态,架构复杂的或者形态新颖的金融概念、金融工具衍变成为了不法分子用以吸引受害者的“迷惑剂”和躲避自身刑事风险的“保护色”。


类似于“Plus Token”这种影响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平台,其行为到底该如何定性、如何有效侦办处理以及如何很好的善后,这也是摆在公安机关尤其是没有相关金融类案件侦办经验的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巨大难题,这可能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警方完全介入的进度而“Plus Token”平台的行为到底该认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还是会涉嫌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乃至“集资诈骗罪”,以及嗣后可能遇到的判罚,目前还无法准确判断,这些都还有待于司法机关的介入调查后披露更多的案件细节。


鞠秦仪分析指出,至于“站台者”的责任,在平台被定性后,要看“站台者”的主观动机以及行为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平台的犯罪行为得以实施的支撑以判断是否其是“帮助犯”以及是否该追求相应责任。(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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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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