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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善心汇”是假慈善真传销 辽宁男子骗了十万人非法获利107万元

金融骗局预警 反传联盟 2019-12-11

反传销网10月6日发布: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善心汇”传销案件,在9月10日由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对王某涛公开宣判。辽宁男子王某涛加入该传销组织后,打着“慈善、扶贫”的幌子,骗了近十万人参与其中,非法获利近110万元,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了刑。(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2013年5月,张天明在深圳注册成立善心汇公司。2016年3月起,张天明、燕吉利、查方胜、宋文军、姜再国等人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骗取财物,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心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会员的获利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


2016年6月8日,被告人王某涛在姜再国的推荐下,在“善心汇”的网站上注册成为普通会员,并向“善心汇”交款6万元后成为“B轮服务中心”后,通过“善心汇”网络平台向其他会员布施打款、再接受其他会员打款布施受助,发展下级会员。


期间,王某涛将自己父亲、妻子、岳母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借给姜再国操作。


2017年4月17日上午,一位在深圳工作的女子来到永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办公室。她自称是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人,举报深圳市的善心汇公司,称“善心汇”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她弟弟被坑掉6万元后,还迷途不返。该女子还称,“在永州上当者还大有人在,请求永州工商局查处。”


永州市工商局接访的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这是一个大型网络传销,随即向该局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胡本东作了汇报。时任永州市工商局副局长的韩顺华获悉后,当即拍板,立案查处。


当天下午永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的执法人员便奔赴永州市农业银行,开展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在查获的两个“善心汇”账户中,发现余额竟有4000余万元。(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为防止“善心汇”转移、隐匿传销资金,2017年4月18日,永州市工商局召开会议紧急研究,决定立即冻结“善心汇”账户。同年4月25日,永州市工商局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给永州市公安局。


同年5月12日,永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很快,永州警方刑事拘留“善心汇”传销骨干5人、技术骨干8人,并对“善心汇”头目张天明发布网上追逃通缉令。


同年6月上旬,张天明通过微信网络,组织传销骨干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会员和残疾人士近千人聚集到长沙。他们在大雨中穿着统一的印着“善心汇”标识的红色服装,拉着横幅,故意将一些残疾人和老年人安排在人群的最前面,以制造和强化悲情,向省委、省政府施压。


张天明同时还捏造事实,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发布永州市工商局和永州市公安局利用查处“善心汇”敲诈2000万元的谎言,并造谣说办案人员收其红包礼金。


事件发酵后,该案引起了国务院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被定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公安部指定永州市公安局全力侦办。


2017年7月中旬,永州市公安局将张天明刑事拘留。同年7月22日,王某涛被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并刑事拘留。


截至2017年7月案发,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有598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046亿余元。其中,王某涛发展下级会员98976人,吸收传销资金1305万余元,非法获利107万余元。


2018年12月5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王某涛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凤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9月10日,凤城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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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骗局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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