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云南省通报P2P网贷机构将全部取缔:至今无一平台合规!
反传销网12月15日发布:金融虎讯 12月13日消息,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昨日下午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市场退出的公示(第六批)”,涉及5家平台。通报提到,按照国家关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云南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开展了系列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至今没有一家平台完全符合国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整治安排,对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网贷机构全部取缔退出。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正确投资观念,远离非法网络借贷业务。(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根据公告,第六批拟退出市场的机构名单公示时间从12月12日起至12月27日。如有异议,可向省、相关州市、县(区)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反映。
据金融虎了解,截至目前,云南省已公示六批次P2P退出机构,共涉及78家平台。自今年4月以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分别公布了五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市场退出的公告,共涉及73家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天,针对P2P网贷业务整治,河北省一连发出三份重磅公告。通报显示,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对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规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均属违规经营,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从通报发布时间上来看,云南省还要早于河北省一天。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除港澳台外,湖南、山东、重庆、河南、四川、云南、河北等7个省级行政区域均已表明拟对“P2P一刀切”。这些省市均发布通报或“P2P风险提示函”,表示对辖内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此外,通报均表明辖内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
从时间线来看,今年10月16日,湖南省率先发布通报宣布,2016年以来,湖南省P2P网贷行业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湖南省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外省在湘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予以取缔,同时公布了24家网贷机构取缔名单。由此拉开了地方对P2P网贷业务“一刀切”的序幕。
10月18日,山东省也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宣布全部取缔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机构。风险提示函指出,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11月8日,重庆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重庆市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风险专项整治。截至目前,重庆市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时,将重庆市29家已报告结清P2P网贷业务、拟主动退出的机构进行了公示。对该市其他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并指出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
11月16日,河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报显示,2016年以来,河南省网络借贷行业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外省在豫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均未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对河南省第一批12家拟注销网站备案编号的网络借贷平台名单也进行了公布。
12月4日,四川省发布“网贷行业风险提示”正式通报称,目前没有一家P2P网贷机构业务完全合规,即日起,对该省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12月12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报显示,云南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开展了系列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至今没有一家平台完全符合国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整治安排,对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网贷机构全部取缔退出。
12月13日,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显示,在对区域内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进行“机构自查”、“自律检查”的基础上,各地又对提出申请的35家机构进行了“行政核查”。根据行政核查结果,并经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对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规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均属违规经营,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文章来源:金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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