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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传销诈骗为何轻判了事?传销违法犯罪为何越来越猖獗?

反传联盟 2020-02-06

The following article comes from 防骗大数据 Author 大数兄

反传销网1月4日发布:关于传销轻判这件事,从这起案件说起,涉案资金高达22.93亿元,而主犯仅仅被判刑了10年,更可笑的是主犯不服,还有碧莲上述,我们不尽感叹,这法律真该好好完善了!(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题图:主题配图




几天前,邓智天法庭上大闹事件刚过去没多久,最近又有类似事情发生,这起案件的主犯,不仅不认错,还想上诉?谁给你的勇气?


据河池中院消息称:2019年12月27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传销案件进行宣判,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1·06”特大网络传销案二审宣判,主犯赵永辉被驳回上诉,维持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的判决。



详细的判决内容自行查看,本文不再复述,今天我们老生常谈一个话题:“传销案件判刑太轻的反向作用!”


典型大案例如:“龙爱量子头目林跃庆仅11年刑期”、“云数贸头目宋密秋(张健)仅12年刑期”、“悦花越有头目刘玉龙仅7年刑期”,而那些传销诈骗小头目则被判刑一两年,这样的判决就和闹着玩一样,毫无震慑力!


如此的轻判,传销贼们便有了说辞:“这是国家在保护他们”、“这是国家暗中保护!”...明明是在判刑,结果成了传销贼们口中的“暗中保护”,以此聚拢更多传销贼再实施犯罪,这个危害不是一般的大!


到现在,云数贸以及各大传销诈骗的荼毒依然存在,而且日渐猖獗,以云数贸为例,衍生出了诸多传销骗局大行其道。设局的传销诈骗头目也想明白了,被判刑无非就是几年而已,他们根本就不怕被判刑,视法律为儿戏!“做传销这么赚钱?我也去做!干好了转移财产,被判不就是几年刑期嘛,出来还可以东山再起!”(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在很多判决传销案件的原文中,我们看到多数使用了“重大传销案件”来形容案件,而仅仅才宣判几年到十几年不等,抛开罚金与违法所得不说,如此的轻判看不到任何“重大”。我们所看到的只有赤裸裸的“讽刺”。


工商等部门耗费无数时间梳理证据、公安机关耗费无数警力千里追踪锁定抓捕传销诈骗犯罪嫌疑人,法院一个轻判草草了事,这种闹着玩的结果很不服众。当今,量刑太轻,违法成本太低,传销如此泛滥是主要原因,传销本身是一种诈骗行为,如此“纵容”的判决真的很儿戏!

一位市监的同僚称:“以前打击聚集式传销,遣返的有过回来的情况,我们自己出钱给他们买票,他们又回来了。今天一个人又和我说回家路费不够,我说自己想办法找亲戚朋友借吧!他们要是真回家,自食其力不干这行,给他们路费也无所谓,关键是他们不回家啊!”


这种异地聚集式传销的遣返如同挠痒痒般,被劝回去的,基本没几天就会回去,这就是赤裸裸的案例,违法成本已创历史新低了!



对传销诈骗的“仁慈”,换来的却是越加猖獗,传销越打越泛滥!好逸恶劳的传销诈骗分子只相信其头目的洗脑说辞,却不相信官方的权威消息,如今,痴迷传销诈骗的已数不胜数。(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目前,依然有数以亿计的传销贼沉迷于云数贸、云联惠、悦花越有、善心汇等一众性质较为恶劣的传销诈骗中不愿醒来,天天盼望着开网,与传销骗子为虎作伥。(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现在的传销诈骗漏网之鱼太多太多,每天活跃于各大社交平台中洗脑游说,从这个传销平台跳到那个传销平台,每天都在做着拉人头传销犯罪的勾当。


有人曾说“你们统计过没,全国参与传销的人员有多少?这群人不干传销了,谁来养他们?” 我们不尽反问“不能因为就业问题,就把他们推到传销诈骗里不管!很多人靠双手勤劳致富的,他们怎么不学学这些脚踏实地的呢?”



话题回到量刑上,如此罪大滔天的传销诈骗,仅仅就判那么几年,相当于盗窃几万块或抢劫几千块的量刑,闹着玩呢?违法查处难,查实判罚轻!没有震慑力,法规像儿戏!


如今社会上被传销诈骗份子搞的乌烟瘴气,道德丧失、资金外流、破坏国家稳定,这群人渣要是被消灭了或将其遏制于摇篮中,社会才能更好的持续稳定发展。以德服人对于传销诈骗分子的作用甚微,聚集式传销中那些被遣返的又回去继续搞传销坑骗他人的就是例子。


所有参与传销的人都不是受害者,他们在交钱的那一刻都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是对自己有利的,都是传销诈骗的一份子。有的传销头目给他们灌输的思想是,他们所有人的行为是对社会有利的,哪怕是要颠覆主流价值观,他们也认为他们的价值观更好,放在古代,这就叫造反!这就是最大的危害!极易被国外敌对势力、被邪教所利用!


甚至,传销头目在开盘的背后必然都有某个利益集团在支撑,这个利益集团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异己份子。



打击传销的执法者都是不容易的,每个人都在跟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在抗衡。可悲的是,有些宣判着实让人不舒服,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仅仅因为认罪态度好就给减刑,就能掩盖所犯下的罪过么?


还有的仅仅交了罚款,就减轻刑事责任,这样的做法给人的理解就是“花钱了事”,而对于这种扰乱经济秩序的“传销诈骗”案件,司法应不可认同“以钱抵刑”的做法,否则就会大大降低了犯罪成本,阻碍刑罚应有的威慑效应。


多年来无论聚集式传销还是网络传销,一直是不少地方社会难以治理的毒瘤,且久治不绝,不少传销案件的危害后果已远远超越传销本身。传销诈骗如今已经入侵到了各行各业,已病入膏肓!


合肥传销人员暴力抗法事件


河北霸州传销街头闹事暴力袭警


四川广元传销暴力袭警


表面上看上去传销犯罪是一种经济逐利型犯罪,但实质上很多时候胜过其他类型经济犯罪。传销诈骗被称为经济领域的“邪教”,以拉人头方式不断发展下线,最终实现极少数金字塔顶端的人敛财的目的。非聚集式的网络传销诈骗更是将“上课洗脑”的精神控制发挥的淋漓尽致。


如今,各类传销诈骗案件屡出不穷,如雨后春笋般泛滥成灾。归根结底还是违法成本过低,而大部分的判决实在令人不敢苟同。对传销诈骗的轻判,就是对违法犯罪的纵容。纵观当今社会,传销违法犯罪还少吗?主要原因违法成本太低,毫无震慑力!难道非得上升到“叛国”的危害程度,法官大人们才会真正重视吗?(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对于制造了血本无归、家破人亡、三观扭曲、分裂社会、引发反社会情节的罪恶传销,如果单单只判刑了十几年,这是对那些被骗者、对那些底层民众,对国家的不负责任!不重罚不重判,传销诈骗才敢大行其道!是时候修改完善关于传销诈骗刑罚的相关法律了!(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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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发现有人组织或参与传销活动,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提供信息。

举报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公安局:110

文章来源:防骗大数据(FP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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