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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驻马店“云联惠”传销案宣判!公司法人和董事长都获刑了

反传联盟 2020-09-05

反传销网4月14日发布:2020年4月3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云联惠”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被告人丁某某、刘某某分别是驻马店云联惠公司的法人和董事长。(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上述二人利用广东云联惠公司公司平台,宣传在云联惠商城消费返现及层级计酬的奖励模式,动员、推荐朋友加入“云联惠”传销组织。


经查明,2014年1月6日,广东云联惠公司注册成立后,主要运营“云联商城”交易平台,该平台构建对象主要有“云联惠商家”和“消费会员”,采取“消费全返”运营模式吸收会员。


公司规定要享受消费返还必须先成为其会员,通过云联商城或扫描推荐人的二维码等免费注册成为普通会员,普通会员升级为金钻、铂钻会员,需分别上交99.9元、999元的费用。


会员消费完成后商家需将交易金额的16%作为创业共享金上交广东云联惠公司,广东云联惠公司将消费者的消费金额与商家上缴云联商城的资金以积分的形式返还至双方商城账户中,并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左右的速率进行转换,转换后的积分可以直接用于消费或提现。


为鼓励发展会员,广东云联惠公司还设置了积分奖励制度,每一名消费者或商家发生交易而获得商城返还的积分后,其每一层上线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获得系统分配的积分奖励。(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2015年11月1日,被告人丁某某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2017年6月,丁某某以29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云联惠公司驻马店市四级代理公司董事长职位。


同年8月,被告人刘某某注册成立驻马店云联惠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


后丁某某、刘某某等人依托该公司在驻马店大肆宣传云联惠商业模式,吸收发展会员,获取相应收益。


2018年5月10日,丁某某、刘某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抓获,并刑事拘留。


至案发,丁某某直接发展下线89人,下线总人数335人,账户提现53758元;刘某某直接发展下线22人,下线总人数195人,账户提现2662元。


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刘某某与他人共同成立驻马店云联惠公司,利用广东云联惠公司公司平台,宣传在云联惠商城消费返现及层级计酬的奖励模式,动员、推荐朋友加入云联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发展的下线人数超过30人且层级在3级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1年10个月和缓刑1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和5千元。(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文章来源:反传防骗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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