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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事关新疆校园食品安全
《校园复用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范》中厨具包括碗、筷、杯、碟、匙、刀叉、分餐勺、分装盆、分装桶、可重复和循环使用的小型箱式食品集装器具。该团体标准对清洗消毒厨具人员、清洗消毒场所、清洗消毒设备、厨具贮存运输、清洗工艺流程等均做出具体要求。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自营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
《校园食堂进货查验工作规范》要求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食堂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应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采购能够满足学生营养需求的乳制品,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应加工制作四季豆、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物。
此次发布的两项团体标准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新疆餐饮协会归口发布并组织实施。
来源 / 石榴云/新疆日报
监制/ 闫文陆
编辑 / 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