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百余名硕博研究生!这所河北高校发布学籍预警通知!
关于2020-2021学年学籍预警与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字﹝2017﹞38号)第三十条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学制+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学制+2”,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6年。目前,我校共有28人超过最长学习年限、84人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据最长学习年限不足1年)。另外,有34人已处于延期(进入延期阶段超过1年)、90人刚进入延期(进入延期阶段不足1年)。现对我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硕士生开展学籍核查、学籍预警和学籍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籍核查
各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梳理本学院研究生学籍状态,并与“学籍预警清理名单”核对。
学籍状态说明:
(1)在学制年限内的研究生学籍状态为正常
(2)超过学制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为延期
(3)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为超期
“学籍预警清理名单”中“预警”列说明:
(1)超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2)超期预警:距最长学习年限不足1年
(3)延期:超过学制年限1年以上,还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
(4)延期预警:超过学制年限不足1年
二、学籍延期
对于“学籍预警清理名单”中“延期”和“延期预警”人员,要通知到导师及学生本人,明确告知我校的学籍年限,要求导师将加强指导,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业学习和论文工作。
三、学籍超期预警
对于“学籍预警清理名单”中“超期预警”人员,需填写“学籍超期预警告知反馈单”,要求学生本人和导师认真阅读“告知”内容,反馈单经学生本人、导师、学院签字盖章,学院汇总后交回研究生院。
四、学籍超期
对于“学籍预警清理名单”中“超期”人员,需填写“学籍超期处理告知反馈单”,根据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学生申请“结业”或“退学”。反馈单经学生本人、导师、学院签字盖章,学院汇总后交回研究生院。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的学籍管理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严肃学籍管理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籍核查、学籍预警和学籍清理工作,认真将通知传达到相关研究生本人及相关导师,并本着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权益,规范研究生行为的目的做好工作。
2.各学院请于2020年10月17日前将“学籍超期预警告知反馈单”、“学籍超期处理告知反馈单”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0789674,李军。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4日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版)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版)
建筑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版)
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版)
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