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生招生选拔机制,选拔学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质生源,2021年中心继续开展选拔优秀考生攻读博士学位。中心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层面招生制度的具体实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2021年中心考核、复试分数线总分400分,其中材料审核200 分,笔试100分,复试学科综合考核100分。2021年中心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人。 中心按照学校文件组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材料审核小组、考核和复试小组,保证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1.本校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需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有浓厚的研究兴趣,愿意挑战高难度科研课题,进取心强,有认真刻苦的学习钻研精神。3.申请者需具备较强的英文基础,能无障碍阅读英文专业文献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科中心及中国社科院各研究所,或其学科在第四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获B以上等级,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且有突出科研能力与学术发展潜力的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者需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浓厚的研究兴趣,愿意挑战高难度科研课题,进取心强,有认真刻苦的学习钻研精神。3.申请者需具备较强的英文基础,能无障碍阅读英文专业文献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一)个人申请2021年4月11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 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二)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即日起按规定将以下材料发至中心邮箱cefms_admission@163.com。2.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至少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的专家推荐信;3.个人陈述(中英文各一份),内容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兴趣及背景,职业目标和规划,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意向及设想;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5.硕博连读申请者: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考核制博士生申请者: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扫描件)、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7.英语能力证明材料(以下材料之一):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雅思成绩;材料审核总成绩为200分,由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含报考导师)组成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经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入复试名单。2.笔试总成绩为100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1小时。1.复试方式:出于疫情防控需要,采取远程网络复试。采用南软 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为第一平台,若第一平台无法运行,采用第二平台钉钉会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流程、稳定。3.复试总成绩为100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中心考核小组对进入复试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复试时考生需展示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等原件供考核小组查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考核方式为中英文结合面试。1.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2.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面试过程中考生需要随机抽一到两个与专业有关的问题当面回答。3.专业综合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一)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二)中心将在本中心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 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6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录取中心。(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心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二)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三)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四)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学术学位:10000元/年•生,专业 学位:14000元/年•生。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一)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中心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二)申诉:申请人对中心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中心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中心咨询电话:0731-88684822/18570680268,高老师(四)监督: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中心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中心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684822/18570680268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办法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中心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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