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初试成绩中外国语成绩30分以上(含30分)及格;业务单科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及格;总分成绩130分以上(含130)及格。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及格。3.(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同一个研究方向下的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2)研究生招生办依据当年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以研究方向分类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初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成绩排名确定。如研究方向招收不满需要调剂的,按未被其他研究方向录取的考生中以专业基础课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专业基础课相同者按初、复试合计的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者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同时须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我校特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统一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考务工作。各项工作将执行组长负责制,具体详见《西藏藏医药大学关于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的决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项。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初试考试和复试考试同步进行。具体如下:初试为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外国语(英语和梵文各占50%)、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三门。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外国语成绩30分以上(含30分)及格;业务单科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及格;总分成绩130分以上(含130)及格。复试包括科研基础、科研潜质与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项。科研基础满分为50分;科研潜质与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科研基础测试主要以考生报到时提交的相关学术材料为参考依据,由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进行评分,评分办法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研基础测试加分办法》。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研究掌握情况。成绩打分依据为考生回答问题的是否准确、全面,知识掌握是否具有深度和广度,表达是否流畅。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的科研潜质与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以题库现场抽题的方式进行问答,并在现场以书面形式给出成绩。此项满分为100分。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录取工作中导师的作用和责任。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同一个研究方向下的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由我校统一公示。2.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满分150分)。研究生招生办依据当年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以研究方向分类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初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成绩排名确定。如研究方向招收不满需要调剂的,按未被其他研究方向录取的考生中以专业基础课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的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数要求,则不予录取。5.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复试工作后进行。我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2〕3号)的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1.资格审查结束后至复试前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将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由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和招生领导小组在复试前仔细查阅审核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考生基本资料和科研情况等要全面了解,复试时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进一步考核。2.凡有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3.如在复试和录取工作中出现导师及考试工作小组滥用学术权力、学术腐败等行为,导致录取不公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其责任。4.考试时,考生须遵守《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5.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能录取。对报名资格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成绩和录取结果均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示。(二)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好党委政府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校特制定博士研究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详见《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预案》。附件1.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件4.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登记表附件【附件1: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已下载30次附件【附件2: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已下载47次附件【附件3: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已下载28次附件【附件4: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登记表.docx】已下载29次附件【附件5:个人陈述与自我评价.docx】已下载26次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研基础测试加分办法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培育具有科研能力和挖掘具有科研潜质的创新型人才,选拔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我校针对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行科研成果加分制。为保证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认证的公平、公正及合理性。特制订如下认证程序:课题必须在近3年内(含3年)已结题,并由本人主持(负责人)方可计分,除课题负责人以外其他成员一律不予加分。加分等级为按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5分、地市级(校级)计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必须为近5年内公开发表,并要求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1)SC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加20分/篇。(2)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加15分/篇。(3)省级期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加4分/篇,国家级核心期刊加6分/篇。(4)公开出版的论著或教材,第一作者或主编加10分/本。在硕士攻读期间《四部医典》通诵者或获得英语等级证书者予以加分。(1)《四部医典》之三部通诵者或英语四级者,加5分。(2)《四部医典》之四部通诵者或英语六级者,加10分。在近3年内(含3年)获得的科研学术奖进行计分,并要求必须是个人奖项,如有团体奖,本人必须是主持(负责人)方可计分,其他成员一律不予加分。1.考生在参加复试时上交课题申报书、结题证书及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正文;经典记诵荣誉证书及学校研究生院(处)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处专门印制的科研成果统计表。3.研究生处专人负责对考生填写的内容与提交的成果进行量化评分,并初步评审。4.研究生处负责上报评审结果给复试专家小组审议,无异议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5.对研究生复试科研成果加分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处招办提出申诉,复试专家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6.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确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程序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参加复试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关于拟取消28项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资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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