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部分专业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单及招生计划
为提高民族地区人才培养质量,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根据上级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研究生。 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骨干计划约为博士研究生25名、硕士研究生91名(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发文为准,下同),其中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24名(以下简称“喀什医学硕士专项”)。 1.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2.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录取为推免生者,无需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我校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自主划定的初试总分要求不能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我校另行公布。 3.喀什医学硕士专项的要求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公告》(http://www.kashi.gov.cn//ksdqxzgs/c106694/202210/e9f322a54b874776bb994ff49a2e7ac4.shtml)、《新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办事指南》(http://124.117.230.240:8099/mainPage)。 定向新疆地区的少干计划只接受喀什医学硕士专项考生报考。 4.被录取考生需与中山大学、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5.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学制和最长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6.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7.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1.报考骨干计划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可在其官方网页查阅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或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教育部公布的通知及《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公告》《新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办事指南》《中山大学2023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所有考生均须取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普通考生一样,按要求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初试、复试),可于10月上旬开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查阅报名时间、要求、程序。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初试、复试),可于11月中旬开始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查阅报名时间、要求、程序。 2.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须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寄至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5室,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1686;下同);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7天内(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将《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寄至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被录取的骨干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相关文件和要求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查阅。关于2022年法考考试时间的预测!
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招贤榜!诚聚天下英才!
关于教育部2023年度公务员考录职位要求的说明
第二届全国证据科学博士生博士后学术论坛入围名单公示
第十届“北仲杯”高校仲裁有奖征文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第三届南湖立法理论与实务·青年征文大赛
武汉大学法学院2022-2023学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与遴选结果公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清华大学2023年社会科学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清华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招收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厦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硕士生2094人、直博生68人!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目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人公示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少3个!新增非全日制!
徐显明等法学教育家指导中南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申报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拟录取的920名推免生专业与学院分布!
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推免生来自哪些高校?
中国检察出版社2022年秋季招聘公告
苏州大学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山西大学法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录情况统计表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含非全日制
南开大学法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
南开大学法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招生报名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专业目录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旅游与服务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领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专业目录
海南大学关于2023年天津大学对口支援专项定向博士生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