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杀人" 非'药'之过 - 美国中医反驳中药肝损害调查结果
杨观虎,1980年考入浙江中医学院,1985年考入南京中医学院研究生班,1999年来在美国辛辛那提儿童医疗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2009年担任俄亥俄州SHI针灸学校校长。现在辛辛那提市经营两个中医诊所。并担任TCMAAA学术部长和全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Cellular &Molecular Biology等国际著名SCI杂志的审稿专家, 2015年被聘为俄亥俄大学医学院临床助理教授。
本文选自《中医药导报》
近期,香港《凤凰周刊》第517期发表了一篇曾鼎记者的文章——《大陆中草药肝损害调查》,其言论与昔日在比利时发生的所谓“中草药肾病”一样[1],都是把矛头对准某些特定的中药成分,而不深究问题真正的根源之所在。
当年比利时某西医将中药用于减肥,却违背中药的使用规律,让患者长期大剂量服用木通、防己一类的中药,导致多人罹患肾衰竭甚至出现死亡案例的严重中药中毒临床事故[2]。然而遗憾的是,事后人们却轻率地把事故的责任归咎于中药的毒性,除了将这次事故命名为“中草药肾病”(之后更改为“比利时肾病”)之外[3],甚至还无理地将含有所谓“马兜铃酸”毒性成分的相关中药都予以禁用[4-5]。
在这里,笔者完全赞同凤凰周刊记者曾鼎先生关于重视中药肝损害的呼吁,但针对曾先生的文章也提出自己对于事故根源的不同分析与看法。笔者以为,所谓的中草药肝损害医疗事故、以及所有的中药中毒事故的“凶手”一定得找出来。不然的话,还会有一系列的中药中毒事故频繁发生,既伤害着广大民众,也阻碍中医药的传播与发展。
1外行使用中药,焉能不出事故?
笔者仔细拜读过曾鼎先生关于《北京地坛等16家大医院医生齐发声:中草药肝损害秘而不宣坑害了谁》一文,只觉得其提出了问题,但论证的主题并不明确,其内容也较为偏颇,不但没有说明问题发生的真正根源,只是围绕所谓的中药毒性成分问题讨论,其结果于事无补,反而只会将人们的视线引向禁用中药的错误思维之中去。对于中药中毒问题,最有发言权的当然也只能是中医师,可是曾先生通篇都没有提到走访过传统中医药专业人士,反而只是以那些无法作为专业探讨的非一手病历调查资料作为依据。显然,这种取向很不客观,不仅起到误导作用,而且根本不具备学术性与权威性。
事实上,无论中草药导致肝损害案例的比例是多少,这种探讨是没有实质意义的,因为其没有认真追究中草药导致肝损害真实原因。笔者以为,曾先生既然想涉足中药中毒问题,就应该懂得中西药物中毒的机理完全不同,而且并不具备学术共通性;西药的毒副作用主要体现在药物的毒性成分上,所以其中毒过程相对清晰;而中药的毒副作用则主要出在“药证相反”的运用过程中,其中毒问题与药物的成分关系不大,如若以中医“辨证论治”为主轴,其中毒过程同样也相对清晰。
中药临床运用所遵循的是“四气五味”学术规范,而用药规律则以临床辨证作为依据。譬如患者的临床辨证为寒证,如若医者处以热药,则为正治,可以立见疗效;如若医者误用寒药,则为雪上加霜,由于“药证相反”,立即就会在临床上出现毒副反应。这就是说在中医临床上,中医师所用中药含有什么成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用中药是否适合于患者的身体现状(病态证型),如若药证相符,即刻可以见效;如若药证不符,则无任何效应;如若药证相反,必然会出现毒性反应。这种临床特点主要是由于中医学说“整体调节”“辨证论治”的学术规律所决定的。
所以说,依据西药中毒的成分规律来探讨中药中毒机理的做法只能被认为“牛头不对马嘴”。应该说那些西医专业人士根本就无法理解。所以他们也就只能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来看待中药中毒问题了,似此,他们当然会感到困惑,会感到无奈,会感到极为复杂;说得难听点,该文章中所涉及的某些西医人士对于上述问题的感叹只能折射出他们对中医药知识的无知。
我们知道,中西医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学术规律,现在的问题在于人们不去尊重中医学的学术规律,不断催促中医药必须科学化,强迫并改造中医抛弃传统的学术规律以与世界接轨。问题在于不少人所鼓吹的所谓的“中医科学化”,就是去掉中医的理与法,而仅仅只留下方与药为西医临床所用,这种做法的结果,只会大量增加盲目使用中药材“杀人”的隐性庸医凶手,只会大量增加中药中毒事故的临床发生率。中药的临床毒性反应并不与其所谓的毒性成分存在着必然的关系,主要取决所用中药的性味归经是否适合患者的实时病态证型。在传统中医师笔下,即使含有毒性成分的某些中药都会成为治病的良药;而在那些不懂得中医药知识的人手里,即使不含毒性成分的某些中药,一样都会导致中药中毒的临床医疗事故的发生。
有人不是常常抱怨自己不明白中药的毒性机理吗?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请放下你们那种毒性成分论的思维,而代之以中药使用中所规定的禁用、慎用等相关用药规则、以及中医关于"辨证论治"等学术规律就行了。
2何首乌何罪之有?
如今,由于人们滥用何首乌而导致所谓的肝损害案例较多,有人竟然又对中药何首乌口诛笔伐,要向何首乌下毒手,试图将其推向断头台;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中医药的学术规范,也不符合通用的学术规则。该文章中所有的被访者几乎众口一词,都说何首乌所含蒽醌类成分如大黄素是导致肝损害的元凶,因为其可引起实验动物肝损害。其实这种说法很牵强。如若长期大剂量使用何首乌,其所含蒽醌类成分如大黄素或许会导致实验动物肝损害,但由于传统中医师根本不会在临床上如此使用何首乌,故而笔者搜集古医学文献也并见到肝损害的相关记载。
其实道理很清楚,长期大剂量使用任何药物(包括西药),都会出现药物中毒事故,这属于不当用药,而并非药物本身的问题。所以说何首乌并没有杀人,充其量其原罪也只是凶器而已,而使用何首乌杀人的凶手则是那些不当使用者,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使用何首乌伤害人的人就是凶手。
何首乌出自《日华子诸家本草》,临床所使用的何首乌饮片一般分为制首乌和生首乌。制首乌具备培补肝肾,补益精血的效用,常用于血虚,眩晕,失眠,须发早白,腰膝酸软,遗精,崩漏,带下,肠风下血,久痢等症;而生首乌具备润肠通便,解毒截疟效用,多用于肠燥便秘,瘰疬,久疟等病。煎浓汁外涂疮疖,疥癣有效。由于临床使用何首乌治病存在着生熟之别,所以在临床使用何首乌时必须依据中医“辨证论治”的使用规律,不可错用。显然,上述使用者或许并不懂得生、制何首乌的不同特性,如若误用生首乌来乌须发,长期不当服用肯定会损伤胃肠功能。依据中药关于何首乌性滋腻特性的认知,即使使用制何首乌乌须发,长期服用也会导致湿邪困脾,影响到脾胃的功能。
上述“久服湿困”的问题在几乎所有的中医药文献中都有着清楚的记载,中国中医药教材《中药学》中所提示的使用注意事项中说道:“大便溏泄及湿痰较重者不宜服”;若不遵照该提示而乱用,必定加重湿邪为患,尤其是对于脾胃功能孱弱者来说则更是如此。所以说无论是生、制何首乌,任何一味中药材都有着各自的特殊使用规律,必须严格遵循。
该文章中引述安徽医科大学许某2005年所开展的一项覆盖全国16家大型医院的药肝回顾性调查报告称:“1,200例药物性肝损伤病例中,中草药的致病因素占20.6%”。而来自重庆第三中医大学新桥医院的一篇论文显示,“中国从1994—2011年的24,112例药物性肝损伤病人中,中草药是导致中国药物性肝损伤的第二大原因,占18.6%。排在药肝比例首位的是西药中的抗结核药,占将近1/3”。人们不禁要问,能够导致肝损害的西药何其之多,为什么它们都可以用于临床、而唯独何首乌被拉出来如此鞭挞呢?上述统计资料表明,能够导致肝损害的还是以西药多见,是不是由于这些西药致毒的“整个过程清晰”,人们对它们的毒性就都可以漠视呢?
要说“做出及时调整与处理”,应该说中医临床比西医做得更好,中医临床的每一次复诊,中医师都会通过“四诊”来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并在方剂上做出适当的调整。只不过西医所依据的是那些检验资料,而中医则是找寻患者服药后身体的反应与变化。正如前述,中医临床使用何首乌这类滋腻中药时,会特别关注到患者是否会出现头重、怠倦、脘闷、腹胀、纳呆等湿邪困脾等问题,而这样一些关键的学术思维是滥用中药的非中医业者根本就不可能知晓的。
显然, “调整与处理”无非是停用或疗程之间隔使用,或者再用另一种药物来制约其毒性成分;当然,所用的另一种药物照样存在其他毒性成分,还得用新的药物来制衡,所以西药在临床上所导致的药源性疾病更为常见。相对来说,中药的“调整与处理”就简单多了,湿邪困脾加用健脾祛湿的中药辅佐,问题就可以轻易解决;而对于素体脾虚之人,在使用何首乌一类滋阴补血药物的同时,加上党参、白术、茯苓、陈皮等几味中药配伍,根本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我们应该将中医药的传统学术理念广为宣传,让人们在使用中药时注意到中药的使用规律,了解到不当使用中药的危害性;而不是由于某些中药不含有所谓的毒性成分就可以随意乱用,更不是在滥用中药出现问题之后,又不负责任地将罪责推向中药的毒性成分。
该文章还引用了302医院肝衰竭诊疗与研究中心的论文资料,该文“分析了177例急性肝衰竭患者的病因,发现其中30名患者的病因是中草药,占去将近1/5的比例”。我们暂且不说服用中药中毒的这些人用药不当的问题,上述所统计出来的资料本身就很清楚地说明作者的偏执。在177例急性肝衰竭案例中,中药中毒仅只占1/5,而4/5则为西药中毒,难道人们为了让西医治疗结核之类的疾病而赌上性命就会有“必要”吗?笔者以为,身为医学学者应该懂得尊重医学学术规律的客观性,应该注意到几乎所有的中药中毒医疗事故都出在不依据中医药学术规律而滥用中药的问题上。
此外,曾先生还谈到中药的标签问题,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完全应该做出更改。中药标签的更改必须依据中医学说的学术规律,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罗列出一大堆西医病名。我们在相关的中成药中,应该依据中医的学术规律清楚地注明该药使用的相关事项,以防止不懂得中医的西医医师与患者乱用。譬如四物汤。除了要注明组成药物的饮片名称、具体功效之外,还应该注明具备(脾虚湿盛)证型相关症状的人慎服,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药证相反)问题。
我们历来都在强调,中医药疗法的特色是“辨证论治”,其临床宗旨就是“有是证,服是方”,没有哪一个方药能够治疗百病,也没有那味中药能够大剂量地长期服用。应该懂得,由于中医学说属于进行整体调节的纠偏医学,可以说任何中药都存在双面刀刃的特性,过度使用,反而只会导致机体阴阳出现新的不平衡。
关于生病的概念,中西医的认知是不一样的,西医主要依据检验资料来判断的;而中医则认为“有症即为病”,即患者只要感觉到不适就是生病。身体虚弱问题在中医临床就是生病,需要进行身体素质上的适当调补;西医临床常常将这样一些患者归类为“亚健康状态”。
笔者以为,身为医生,当自己无法帮助患者提高身体素质时,我们应该懂得尊重患者的选择;而当患者不遵循中医的学术规范、乱吃中药的时候则应该规劝患者遵从中医的学术规律,而不是如此指责患者;更不应该在自己并不懂得中医学术规律的前提下,肆意以“哪来的药物调理一说”来全盘否定中医。事实上,中医药疗法治病的思维就是对患者进行整体调节,通过改善患者体内环境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3凶手好寻,就是不依据中医药学术规范使用中药
曾先生在文章中说有人感叹导致所谓的中药肝损害医疗事故的“凶手难寻”,笔者认为这是凶手定位的问题,如若将“凶手”定位为中药的毒性成分,那当然就会存在这种“难寻”的感受,因为中药不是西药,借用西药的学术理论来诠释中药,那显然是行不通的,这是一种很普遍的错位学术认知。
中医药有中医药的学术规律,中药的有效成分只能是中药饮片,中药的临床使用只能够依据药物的“四气五味”与“辨证论治”学术规律,而那种将所谓中药肝损害追究其毒性成分的做法是一种不尊重中医学术规律的霸道行径;用西医药规律来分析中药中毒的学术规律当然只会是死路一条。由于中西医之间并不具备学术的共通性,可以认为文章中所接受访问的那些人哀叹“凶手难寻”是一种必然现象。
如若曾先生将上述中药中毒事件的起始因末认真审视一下的话,他就不难发现应该将导致事故的“凶手”定位为没有严格遵照中医学说用药规律的使用者。事实上,无论是单味中药、或者综合方剂,无论它所含成分如何,只要是不遵照中医药学术规范使用,都有可能出现“药证相反”问题而出现中药中毒现象。就像所谓的何首乌肝损伤事件一样,任何滋阴药物都具备润肠通便的作用,长期过量使用,都会使得湿邪困脾,导致出现脾胃功能受损的中毒现象。曾文在“叵测的中西医”一节中披露说:“中国大约70/%的中成药是由综合医院的西医医师开出”,由此可见,中药中毒事件出现的重要缘由应该与此相关,不懂中医的西医师如何保证能够正确的使用中成药呢?
类似的案例实在是太多,大量出现的龙胆泻肝丸中毒事故也是一样,由于对于中医药缺乏正确的认知,有些人将龙胆泻肝丸当作保健药物长期服用,有些人擅自长期服用龙胆泻肝丸就只是为了“加强肝脏功能”,而这些人后来都出现肾衰竭问题。很显然,患者在不具备肝胆实热证的状态下长期服用这种苦寒方剂,其结果必然会损伤机体阳气而出现肾衰竭问题。
上述显示,仅仅将中药中毒事故发生的根源着眼在中药的毒性成分是一种偏见,也是一种转移医疗事故责任的可耻行径;因为导致中药中毒临床事故频频发生的凶手不是所谓的中药毒性成分,而是那些不懂得遵循中医学说学术规律而又滥用中药的人,他们对中医学说的无知导致他们以中药材为凶器来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曾先生所定位的中药毒性成分不是什么凶手,而只是凶手作案所使用的凶器而已。真正的凶手,就是那些不尊重中医药学术思维的使用者,是他们搅乱了中西医之间的学术思维,使他们改变了传统中医药的临床用药模式,从而导致如此之多的中药中毒的临床事故。
4中药无毒论源自于中药成分论
我们有些中医师由于存在“药食同源”之说,对于人们指责坊间所流传的中药无毒的说法源自于中医行业常常会感到纳闷。其实“同源”并不是同用法,也非同功效,只是指药食都来自大自然而已;食物是用来维持生命的,而药物则是用来治病的,二者不可混为一谈。除了人们错误以为依据“药食同源”的说法是指二者都不存在毒性问题而乱用之外,有些学者则是依据西药“成分论”规律将中药分为有毒类中药与无毒类中药,以至于误导大众以为无毒中药可以随意使用,而毫不顾忌中药的“四气五味”特性有可能导致“药证相反”中毒问题。
我们可以从随便一篇论及养生问题的文章中找到类似的问题。笔者曾经拜读过一篇介绍罗汉果的文章,说罗汉果里含有多量葡萄糖,可以清肺止咳,润肠通便,对于肺和大肠有很大的益处,应该长期服用。由于罗汉果中仅仅只是含有葡萄糖,而葡萄糖又是人体所需要的好东西,因此长期服用罗汉果对身体很好,这种说法似乎有点道理。而且从中医的角度认为,罗汉果既可以止咳,又可以通便,对于肺和大肠都有益处,所以理所当然地被人们认为值得长期服用。这种倡导对于西医来说属于顺理成章,但对于中医来说则是违背学术规律的。更多符合古中医理论的文章请关注健康硅谷公众号查看。罗汉果质润,味甘性凉,只适用于肺热燥咳、肠燥便秘患者使用,当患者燥热一除,必须立即停用,过者必伤员者脾阳。而且,罗汉果的运用必须谨慎,脾胃虚弱者,脾虚湿盛者,均需慎用。
显然,无知乱用中药而无意识中毒的问题应该均为“成分论”误导所致,因为其所认为的无毒中药常常会使人产生可以肆意服用的幻觉,直到身体出现危险症状都还不自知。类似的误导比比皆是,正是由于(中药成分论)误导,人们才会放心大胆地胡乱服用那些“无毒”中药,才使得(药证相反)问题频频发生,所以人们在指责中药毒性成分导致中毒事故的时候应该好好地想一想,到底是谁使得人们大胆地违背中医药学术规律而滥用中药?而倡导中药无毒论的始作俑者又到底是谁?
综上所述,中药肝伤害与这种中药成分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我们说中药是药,是中医师临床治病的专用药物,不能随意乱用。中药中毒问题发生在中药运用中的性味取向,其解决问题的关键途径在于必须制定出严格的中药管理规范,任何人(包括那些不懂中医学说的西医医师)都不得随意使用;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杜绝这一不正常的现象。
曾鼎先生《中草药肝损害秘而不宣坑害了谁》的问题提得好,但他并没有给读者以期待中的正确答案。我们应该追究中药肝损害秘而不宣到底“坑害了谁”?首先当然是广大患者,由于他们没有充分了解到不遵照中医药学术规律而乱服中药会造成较大的危害,如若不大力进行必要的中医药知识倡导,他们还会继续受到类似的伤害;而且他们或许还会由于不当的倡导而走向拒绝中医药疗法的极端。
事实上,中医事业所受到的巨大伤害则更是显而易见的,像曾先生这篇文章就很容易误导患者。可悲的是出现了凶杀案,人们不去追究凶手的法律责任,却在凶手所使用的凶器上大做文章,这种离奇说法并不符合一般的思维逻辑与学术规则;由此而提出禁止何首乌的临床运用,则更是毫无道理。过分地夸大中药的某些特殊效应,而不遵照中医用药的严谨学术规律,是中药中毒事故频频发生的根源;如此将中药肝损害的责任推向所谓的中药毒性成分,不惜让民众继续受到不当用药的伤害,不惜让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学蒙上层层污垢,这又是何等可悲的一幕闹剧!
参考文献
[1] Vanherweghem JL, Depierreux M, Tielemans C, et al. Rapidly progressive interstitial renal fibrosis in young women: association with slimming regimen including Chinese herbs[J]. The Lancet 1993, 341(8843): 387-391.
[2]李永明. 中药致癌于比利时肾病之谜[N].世界日报-世界周刊2000(853):14-19
[3]Cosyns, J P, Madoul M, Squifflet J P, et al. Chinese herbs nephropathy: a clue to Balkan endemic nephropathy? [J]. Kidney International 1994(45):1680-1688.
[4.Nortier JL, Martinez MCM, Schmeiser HH, et al. Urothelial carcinoma associated with the use of a Chinese herb (aristolochia fangchi) [J]. N Engl J Med, 2000,342(23):1686-1692
[5]李永明.对比利时肾病(中草药肾病)成因和中药致癌之说的质疑[J]. 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2,22(2):142-145
作者:吴侃阳,杨观虎
改编自:中药肝损害不能诿过于中药
文源《中医药导报》
延伸阅读:
中药毒性哲辨
编按:近年来,很多朋友转发《中医将亡于中药》这篇文章给我,意思是中药的毒副作用太厉害;也有很多朋友转发《北京16家大医院医生齐发声:中草药肝损害秘而不宣坑了谁》这篇文章给我,问长期调理的话是否安全;还有朋友,调理得好好的,却突然担心“是药三分毒”的中药最终会毒了自己而不敢继续喝药,导致最好的调理进程半途而废。
因为对中医的不了解,所以被虽为中医、骨子里却是西医思维的人的片面之词一蛊惑,便自然而然地害怕起来,这完全可以理解。
然而,如果大家再认真阅读赵老写于2010年的雄文——《中药毒性哲辨》,那么疑虑便都能找到答案。此文现在读来,仍具有现实意义。
古人云:“药贵合宜,法当应变,得其当,乌头可以活命;不得其当,人参反以杀人。”故,叫嚣“中药伤肝、伤肾”的人都是不懂“法变”、“不得其当”的人,既然是一群与中医不沾边的人在妄语,我们何必中其文字上的毒呢?因为妄语的毒性比中药的所谓毒性大N多倍。
中药毒性哲辨
文/赵明乾
一、正确理解“是药三分毒”的“毒”
俗话说的“是药三分毒”这句话已经对中药的性质做了一个简单的概括,这跟概括“是糖就是甜的”“是盐就是咸的”“是醋就是酸的”“是辣椒就是辣的”一样,眼光盯的都是植物或食物的偏性。这种偏性于人而言就是个性,也就是长处,只有充分发挥每个人的长处,社会才能迸出勃勃生机,人类才会进步。中药也一样,只有充分利用其偏性,身体的康复才有希望。
中药之所以称为中药,主要就是取其药物的偏性,古时候就把这个偏性称作“毒性”。所谓偏性,是相对中性而言的,无非就是更咸一些,更苦一些,更辣一些,更甜一些,更酸一些。平性的植物可以用作食物,而偏性的植物、食物和一些矿物被用作了药物。所谓“毒药”在古代医药文献中就是这些药物的总称。
张景岳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是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张氏的论述,解释了毒药的广义内含,并阐明了毒性是药物的性能之一。
药是一种偏性,中医治病用的就是中药的“毒性”即偏性。“以偏治偏”或者说“以毒攻毒”就是中医用药物治病的基本原理。“药”是治病的物质,“毒”是药物的属性之一,所以古人才将药物称作“毒药”。
《周礼·天宫篇》云:“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中华祖先为了发现和了解药物的毒性及其治疗作用,曾经历了漫长的实践和实验过程,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如《淮南子·修务训》云:“神农尝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在这里,很多人误以为是神农一日中了七十次毒,错也,是神农在尝百草的过程中发现其中有七十种草可以为药。)几千年来,我们的祖先为了人类的健康,不辞劳苦,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尝药,反复实践,正是祖先的这种牺牲精神,才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和理论,为我们后世留下了丰富的医药遗产。
聚毒药而治病是祖先对药性、味的认识和运用。人,生存在自然环境当中,什么是治病的药,什么是致病的毒,只能以人体的自身感知为中心。祖先口尝草药的方法,是认识草药的最好方法,也是最负责任的一种做法。只有自身的感悟,才能真正体会到药性的强弱、好坏、地道与否。
二、运用中医理论化毒为药
古人云:“药贵合宜,法当应变,得其当,乌头可以活命;不得其当,人参反以杀人。”“万病一毒,以毒攻毒,毒去体安。”在中医理论中,没有说明哪些药物是绝对的有毒,也没有说明哪些药物绝对的无毒。不论什么毒,只要正确利用就可以转化为药。无论什么药,只要错误使用也会转化为毒。医生的职责就是要趋利避害、化害为利,调动利用药物的有利因素,防止、消除其不利因素,化毒为药,以帮助人体抗病愈病,使疾病向健康转化。
为了确保用药安全和提高药物的有效性,祖先将总结出的药性特点标注在后世的许多本草书籍里,帮助后世正确认识各种药物的特性,帮助我们理解其作用之峻利或和缓,并能根据病体的寒热、虚实,疾病的深、浅来适当地选用药物和确定用量。通过必要的炮制、配伍、制剂等环节,减轻或消除了其有害的一面。
宋朝著名词人辛弃疾说过“物无恶意,过则为灾”。中药是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本身并不存在善恶,关键在于人们如何使用它。“大黄可以救命,人参反以杀人”就是指此而言。任何事物有利必有弊,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中药也不例外,用对了有治疗作用,用之不当有毒副作用。因此,药害的本质是人害,而非药物本身。而专家们看不到药害的本质,只说药害,不论人非。如此片面认识,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把人们的目光引向了歧途,而忽略了问题的本质。
中医用药讲求善,这不是让你发善心,而是要正确应用,善于应用。善用之,其效验;不善用之,不得其验,反受其害。能否善用,关键在正确应用中医医理,辨证用之,随证用之。
说“中药用之不当会产生副作用”,就好像说菜刀用之不当可以杀人一样。谁都知道,菜刀可以剁肉、切菜、削水果,但坏蛋亦可以用它来杀人,然而,哪一国政府禁止老百姓用菜刀了?用刀切菜做饭是“得其当”,用来杀人就是“不得其当”,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把眼光盯在刀的功用上,而应该盯在如何使用上。同理,在辨证施治、遣方用药时,我们不能把眼睛盯在某味药的偏性上,而应该感受大夫如何配伍、如何以药之偏纠身体之偏的道上。
三、有关中药之毒的片面报道
几千年来,我们传承祖先的智慧,并将其发扬光大,使我们民族不断地繁衍昌盛。然而,近年来关于“中药毒性”的报道日趋增多,“中药也有毒”“中药用之不当会产生负作用” 的专家警告不绝于耳。为什么中国人已经使用几千年的中药忽然“毒性大发” “毒性频发”?难道我们的身体已经现代到不适应古老的中药了,抑或是另有原因?
让我们认真品味下面几则报道:
——统计资料显示,在500多种中草药中,发现超量服用后,约有70%以上有毒性反应。经研究证实,能引起过敏反应的中草药约有80~90种。下“重药”,会引起头晕、头胀、腰酸、乏力等副作用。
——20世纪90年代早期,比利时的医生首先发现,相当数量的“胖嫂”“肥妞”无所顾忌地大量服用厚朴、防已等中药,以求迅速减肥,结果却有不少人发生了急性肾功能衰竭,于是提出了“中药性肾病”的新概念。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全军肾脏病研究所传出信息:因滥服中药导致肾炎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的人日趋增多。为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著名肾脏病专家黎磊石教授呼吁,必须尽快提高对中草药肾毒性的认识。
——擅自长期服用龙胆泻肝丸而导致肾衰竭,台湾有人因服用此药导致换肝。
——马兜铃酸为肾毒素,能造成肾小管大量丧失,导致肾衰竭,是典型的“中草药肾病”,病情严重者需要终身做血液透析或肾移植。马兜铃酸也是潜在的致癌物质,动物实验表明,食用马兜铃酸会导致淋巴瘤、肾癌、肝癌、胃癌和肺癌。
……
以上媒体的报道、专家的呼吁可以说“证据确凿,科学严谨”,但是,请大家细细咀嚼“超量服用” “下重药” “无所顾忌地大量服用” “因滥服中药” “马兜铃酸” “何首乌制剂”等等词句,舆论和专家们是不是已经把根本问题交代清楚了?谁让你们超量、无所顾忌、滥服了?人类怎么会愚蠢到抨击菜刀不究人祸的地步了?
中药的毒性即偏性,中医治病就是用中药偏性纠正身体阴阳之偏。不讲“辨证施治、随证加减”,一种药物长期吃下去,这是不良反应呢?还是用错了药?
“马兜铃酸” “何首乌制剂”明明是西药的植物制剂,怎么变成中药了?中药历史几千年,从哪里可以找到这种成分、这种制剂?
龙胆泻肝丸的始创者并没有说此药能治肝炎,长期大量使用而导致肾衰是西医乱用“中药”的恶果,不是真正的中医所为!
因滥用、重用、误用而发生的副作用和中毒事件并非中药独有,这几乎是所有事物共有的特性:
水,喝的太多会中毒;氧,吸的太多也会中毒;滥用菜刀更可以杀人。
科学是个好东西,但可以用来造假,可以用来搞恐怖袭击,可以用来犯罪。
以此类推,科学、科学家也有毒,因为最厉害的杀人武器就是他们发明、制造的。环境污染、制毒、造假大都可以贴上科技的标签。
以上所述究竟是物之过还是人之错,明眼人一看便知。可是我们的舆论和专家们为什么对此视而不见?为什么只把脏水泼向中药?若非别有用心就是睁眼说瞎话。
在西方,犯罪分子是因为吃了面包、喝了啤酒才有力气犯罪做坏事的,但又有谁说过这是面包、啤酒的副作用呢?
说“中药也有毒”,就好像说白糖也是甜的、酱油也是咸的一样是个生活常识问题。这些就连傻子都知道的道理变成了某些专家用来哗众取宠、捞取名利的工具。
不究原因,不辨是非,笼统地把这些事件称为中药的不良反应,明摆着是让中药“代人受过”。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发生?抛开敌对势力和利益团体的阴谋,再就是某些人的私利在做祟,因为说那些常识性的知识大家已经习以为常,说中药有毒却可以制造新闻,甚至可以捞取名利。
中药之所以称之为中药必须按照中药、中医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并以此作为行动的准则。当中药离开了中医学理论的指导,不讲君、臣、佐、使,不顺从升降浮沉和气味归经,随意改变剂型、剂量,提取所谓的有效成分,这时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药了。
四、中药存在使用不当和药物认识的问题
所谓使用不当,就是没有按照中医理论作为指导思想。中医讲辨证施治,而有些医生拿西医的诊断结果作为治疗依据,不讲寒热虚实、气血经络、理法方药。用所谓的科研成果和西医的病名作对应:什么乙肝用某某方、高血压用某某药,其实,这已经偏离了中医药的轨道。
所谓中药本身问题,就是没有认清中药的本质。中医理论是中药的灵魂。中医辨药“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形,或取其质,或取其所生之时,或取其所生之地”,且要“辨性、辨味、辨类、辨用”,用药时“观其象,取其意”。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的中药都是有寒热温凉、升降沉浮、或补或泻等偏性的,医生就是利用这种偏性来纠正、平衡人体寒热、虚实等方面与正常状态的偏离。而离开了中医理论的指导,提取所谓有效物质如分子、离子、原子、生物等,这明明是西药中的植物药,怎么能称其为中药呢?
动物自有选择的本能,所有所谓大毒的草药都会遭到虫蛀,如果动物实验可靠的话,这些草药怎能认定为有毒呢?何况很多草药本身就是动物的食物。但是,西药无论是蛋白质还是维生素,有哪一种会遭虫蛀?哪一种可以成为动物的食物?体积如幼虫况且不能被乌头之类的草药毒死,何况区区五尺人乎?
植物本身是大自然的产物,它本身就是一个平衡的生命体。如果提取所谓的有效成分,就缺少了内在的平衡与相互制约,失去了中药的自然之性,其偏性变成极偏,毒性也就更烈、更难以控制。
中医在辨证施治的理论指导下,往往用复方居多。当多种药物形成一定的组合时,其整体则由于药物与药物之间相对稳定的联系,而产生了新的复杂意义,所用药物和具体病人之间也因此产生了独特的对应关系。此时,量身定做的毒药组合,就变成了治病救人的良方。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疗效又避免毒副作用的产生,应用中药讲究“中病即止”,在《素问》中有这样的记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因此,中医用药讲究变,因人、因时、因地而变,“随证加减,效必更方。”没有一种中药可以万人通用,可以常年用来当饭吃。
五、西药在正确使用下的毒副作用
大家知道,中药和西药都有毒副作用的问题,但中药的毒副作用和西药的毒副作用有着本质的不同:一个是用之不当而产生的毒副作用,一个是用之得当而产生的毒副作用。中药的毒副作用可以通过医生的正确运用而避免,而西药的毒副作用是在医生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的情况下产生的,它对人体造成的是硬伤害。
世界卫生组织(WHO)就指出:全球有1/3的病人不是死于自然疾病本身,而是死于不合理用药。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每年住院5000多万人,发生不良反应的有500~1000万人,与药源性损害有关的约250万人。目前,我国约有残疾人5000~8000万,其中1/3为听力残疾,其致聋原因60%~80%与使用过氨基甙类抗生素,尤其是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有关。此外,药物所导致的对肝肾功能的损害,对胃肠道、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精神系统的损害,对血液、骨骼、皮肤粘膜等组织的损害,以及过敏性休克,致癌、致畸、致突变等等,可谓层出不穷、触目惊心!
1998年美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对美国和其他22个发达国家调查结果表明,因化学合成药物毒副作用导致的死亡人数,仅次于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成为第四大杀手。西方目前死亡的人数中,90%死于医源性疾病,而非死于源发性疾病。
1982年,欧美发现了许多“粒细胞缺乏症”病人,他们对多种感染失去防御能力,极易发炎、发热。后经医学家长达11年的了解努力,才查明是解热镇痛药氨基比林在作祟,而此药竟已使用了40年之久。
1995年,欧美国家出现大量失明的白内障病人,尤其以肥胖妇女居多。经查实,系服用减肥药二硝基酚所致。1999年,美国推出降血脂新药三苯乙醇,虽然疗效较好,但大量病人服用后,不但发生脱发等毒副反应,而且还有许多人患上了白内障。
2000年,西欧一些国家发现,用新药“反应停”治疗孕妇的呕吐反应,竟然出现12000多个类似海豹一样的胎儿,他们缺臂少腿。在日本则因长期使用抗炎药氮碘喹,酿成了万余人致盲及下肢瘫痪。
2002年,在美国发现了300多名妙龄少女患阴道腺癌,后来才证实与他们的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保胎药乙雌酚有关。“千手观音”21位演员中18位因西药致聋。
西药只有两三百年的历史,就已经严重地危害着人类的健康。一百年前的西药能够保留到现在的又有几种呢?这些被禁止使用的药物,都是经过了各种“科学方法”研制出来的,并经过“科学程序”的“严格”审定才批准推向市场的,这些披着“科学”外衣的新药、特药在世界各地的临床上广泛应用,造成多少患者因此失去健康甚至宝贵的生命!而西医只要打着科学、换代的旗号将药物淘汰,就可以逃脱治死人而不受法律的制裁。
西药是科学,而把动物实验的结果作为人类的治疗依据是否太冒险、太不负责任了呢?
西医的药理试验以化学成分和动物实验作为依据,把动物实验数据作为人的临床数据,药物只要成分合格、老鼠点头就行,于是人吃的药变成了动物药。动物吃了没有毒副作用就可以断定人吃了也没有毒副作用,每个服用西药的人最后都成了实验的小白兔、科学研究的牺牲品,结果致使大批病人为西医的新药而献身,这是否太残忍了、太不人道了呢?
不断有西药被证实是导致很多绝症的罪魁祸首,但在没有被证实有致命副作用之前,我们不是把它作为治病良药了吗?每种药物都经过了严格的科学实验,而最终经不起实践检验的则被淘汰,不难推测,在今天仍在应用的西药中,不久的将来,将有许多种因被发现有致命的副作用而被禁用。
医学和药物原本是用于治病救命的,结果却走向了反面,成了致病的根源!很多西药对疾病本身并无确切疗效,只能稳定一下指标或者缓解一些局部症状,却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此类“欺骗疗法”,在现代医学的经典及临床中可以随处可见。
西药问题如此严重,已经成了人类的第四大杀手。而西医不求修己,只求修人;不在纠正自身问题上下功夫,却要充当科学的代言人;挥舞着科学的大棒,专挑中药的毛病。似乎只要把中药消灭了,中国人的健康就有保障了。
六、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辨别中药的真伪
药商、医院为了销售药物,借几千年来中医、药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和国际上的影响,欺骗性地在药物说明和广告中标上中药或中西药结合制剂,用来治疗西医诊断的癌症、糖尿病、高血压、感冒、肥胖症等常见病,误导病人自购药物。许多保健品制造商和销售商利用中药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影响,用人参、虫草、珍珠、灵芝等所谓名贵中药制剂掠财骗人,而一旦出了问题,却把脏水泼向了中药。
为了欺骗大众,有些商家将植物的提取物标上中药的标签以鱼目混珠当中药卖,如何首乌制剂却不是何首乌,鱼腥草制剂不是鱼腥草。西医把何首乌、鱼腥草制成了制剂使用于临床以后,其毒副作用却要中医为其买单,让不明就里的国人真假难辨,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曾经有过报道:有记者把茶水当尿液送到杭州三家医院“居然”检测出异常,并被医生诊断出有炎症而予以治疗。5家医院给记者配了消炎药,总计药费1300元左右。现代化、自动化的仪器加上镜检,一杯茶水竟然“发炎”了。
在科学的显微镜下,茶水都要发炎。那么,用来治病救人的中药在科学的范畴内又怎能幸免无毒?也不知专家们判断中药毒性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只是按仪器化验,那自然就有了科学的依据,可是中药从来不是按化学成分作为判断中药的依据。
当前,有些中医人士受西医成分、病名理论所误导,处方用药按成分组成,什么杀菌、消炎、细胞、基因、靶点等,放弃了中医理论的指导,使中医药的疗效大大降低。
中药毒性的报道,给中医诊疗造成了压力,干扰了中医用药的决心,有的在面对重病、危病时,患得患失,见危而畏缩不前;有的明哲保身,见病重而不敢用峻剂、烈药,从而使患者失去了治疗的有利时机。所以,中医治病,除了要有高超的医术,还要有对病人高度负责的仁爱之心。
当然,中医在治疗过程中有的病人会有一些排病反应,中医叫暝眩反应,如:头晕、恶心、腹痛、泻泄等,这时,病人往往以为是副作用,医生对此应有正确的判断,只要对人体“正气”有帮助,那么副作用恰恰是它的优点而非缺点,此时的反应是治疗反应、疗效反应、排毒反应,而“副作用”的始显,正是治疗作用的开始。
“正气”是人体的生命力,是人体健康之本、生命之本。中医用药必须以人体为本,必须以人体作为参照物。什么是治病的药?什么是致病的毒?只能以人体为中心。只要对人体“正气”有帮助者可以利用为防治手段的药,对其有削弱者可视为有害的毒。
毛泽东说:“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灵魂,中医理论是中药的灵魂,中医药是我们民族自己的知识产权,中药的合法性、科学性是我们民族自己确定、赋予的。我们需要不断学人之长,坚守自己之长,将古老而传统的中华医药学赋予现代的内涵并将其发扬光大,为民族的健康、人类的健康做出新贡献工艺。(2010年8月18日)
========== END ==========
温馨提示:本平台分享健康图文信息,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不作为医疗诊断依据。如有需要,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版权声明:文章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为人父母者,不知医为不慈!为人子女者,不知医为不孝!
找不到好中医?不如自己学中医!
本号菜单中, 有完整的入门系列, 视频系列. 欢迎大家学习.
学习古中医, 伤寒论经方传承
厚德载物!草木金石仅除身病,正己培德方祛心魔!
祈愿: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人无病厄,富贵康宁;长寿好德,善始善终.